索引号 | 53040020211286448 | 文     号 |   |
来   源 | 市政府 | 公开日期 | 2021-04-13 |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土地储备三年(2021—2023)滚动计划和2021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
《玉溪市土地储备三年(2021-2023)滚动
计划和2021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指导土地储备工作,2021年4月9日,玉溪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玉溪市土地储备三年(2021-2023)滚动计划和2021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玉政通〔2021〕4号,以下简称《计划》)。根据《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为使公众更好的知晓,理解《计划》的主要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按照《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7号)、《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8〕8号)等相关规定,各地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编制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合理确定未来三年土地储备规模,对三年内可收储的土地资源,在总量、结构、布局、时序等方面做出统筹安排,优先储备空闲、低效利用等存量建设用地。同时各地应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土地市场调控的需要,结合当地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因素,合理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为提高政府储备土地对社会经济发展用地的服务和保障能力,市储委办编制了《计划》,并报经玉溪市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研究同意,由玉溪市人民政府发文执行。
二、主要内容
该《计划》由指导思想、编制期限及范围、编制原则、计划内容和实施保障等五个部分组成。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的精神,为“十四五”规划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二)编制期限及范围
1.三年滚动计划为法定土地储备计划内容之一,玉溪市土地储备三年(2021-2023)滚动计划编制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玉溪市2021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编制范围包括中心城区(含市本级、红塔区、江川区、高新区南片区九龙片区、江川龙泉园区、红塔工业园区、研和工业园区)、澄江市、通海县、华宁县、易门县、峨山县、新平县、元江县。
(三)编制原则
1.全域化统筹管理原则。全面统筹六县两区一市土地储备计划,摸清全域土地要素基本情况,实现使用市域空间尺度统筹全市年度土地利用指标、储备土地总量、布局、结构、类别、时序,使国土空间资源配置更充分、更精准,为政府空间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开拓新路径。
2.全生命周期要素保障原则。将土地储备项目分为“规划计划管理、耕地保护管理、土地权益利用、行政审批”四个阶段分类管理并有序衔接,按照分类管理、职责明晰、保障有序、滚动推进,倒排时序,狠抓推进,实现土地要素保障全生命周期化管理。
3.全项目清单责任化的原则。将土地储备工作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时限化,在年度计划内实施的土地收储、供应项目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列出时间表、作战图,强化督导检查,实现具体项目逐一销号管理。
(四)计划内容
1.土地储备三年(2021-2023)滚动计划。全市计划实施收储项目595个,总面积9909.4452公顷,收储资金总概算3430842.84万元(含高速公路等区域交通设施项目收储面积4445.3393公顷,收储资金概算1071353.08万元)。
全市计划供应项目638个,面积7503.3877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4164355.94万元。
2.2021年度土地储备计划。2021年,全市计划实施收储项目248个,总面积3136.7480公顷,收储资金总概算1142751.70万元。
2021年,全市计划供应项目245个,总面积1846.0556公顷,预计实现供应价款1253582.52万元。从供地用途看,供应工矿仓储用地521.0825公顷、商业住宅用地479.538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43.567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含高速公路等区域交通设施)672.0209公顷、特殊用地29.666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1800公顷。
(五)实施保障
一是紧盯项目,狠抓责任落实。二是多措并举,强化资金保障。三是切实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完成年度处置任务。四是用好政策,确实解决历年征而未批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问题。五是压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保障计划收储项目指标需求。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玉溪市土地储备三年(2021—2023)
滚动计划和2021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
玉政通〔202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玉溪市土地储备三年(2021—2023)滚动计划和2021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已经玉溪市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4月9日
玉溪市土地储备三年(2021—2023)滚动计划
和2021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7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8〕8号)等有关规定,为提高政府储备土地对社会经济发展用地的服务和保障能力,编制玉溪市土地储备三年(2021—2023)滚动计划和2021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的精神,着眼全市“两区一高地”的发展定位,为“十四五”规划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二、编制期限及范围
(一)编制期限。三年滚动计划为法定土地储备计划内容之一,玉溪市土地储备三年(2021—2023)滚动计划编制期限为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玉溪市2021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期限为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编制范围。包括中心城区(含市本级、红塔区、江川区、高新区南片区九龙片区、研和工业园区、红塔工业园区、江川龙泉园区)、澄江市、通海县、华宁县、易门县、峨山县、新平县、元江县。
三、编制原则
(一)全域化统筹管理原则。全面统筹六县两区一市土地储备计划,摸清全域土地要素基本情况,实现使用市域空间尺度统筹全市年度土地利用指标、储备土地总量、布局、结构、类别、时序,使国土空间资源配置更充分、更精准,为政府空间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开拓新路径。
(二)全生命周期要素保障原则。将土地储备项目分为“规划计划管理、耕地保护管理、土地权益利用、行政审批”四个阶段分类管理并有序衔接,采取分类管理、职责明晰、保障有序、滚动推进、倒排时序、狠抓推进的工作方法,实现土地要素保障全生命周期化管理。
(三)全项目清单责任化的原则。将土地储备工作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时限化,在年度计划内实施的土地收储、供应项目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列出时间表、作战图,强化督导检查,实现具体项目逐一销号管理。
四、计划内容
(一)土地储备三年(2021—2023)滚动计划
1.全市计划实施收储项目595个,总面积9909.4452公顷,收储资金总概算3430842.84万元(含高速公路等区域交通设施项目收储面积4445.3393公顷,收储资金概算1071353.08万元)。属“十四五”规划项目400个,面积8456.7673公顷。其中:
(1)中心城区收储项目101个,总面积2011.3905公顷,收储资金总概算1278162.17万元(其中:市本级8个项目,面积115.4624公顷,收储资金概算61855.18万元;红塔区45个项目,面积403.9926公顷,收储资金概算597541.85万元;江川区23个项目,面积727.6103公顷,收储资金概算272445.14万元;高新区25个项目,面积764.3252公顷,收储资金概算346320万元)。
(2)各县(市)收储项目494个,总面积7898.0547公顷,收储资金总概算2152680.66万元(其中:澄江市53个项目,面积741.3227公顷,收储资金概算270523.37万元;通海县73个项目,面积1036.9969公顷,收储资金概算340732.89万元;华宁县83个项目,面积944.3423公顷,收储资金概算278369.09万元;易门县72个项目,面积1021.7162公顷,收储资金概算154189.23万元;峨山县99个项目,面积2188.8492公顷,收储资金概算423764.87万元;新平县86个项目,面积711.2109公顷,收储资金概算250220.53万元;元江县28个项目,面积1253.6164公顷,收储资金概算434880.68万元)。
2.全市计划供应项目638个,面积7503.3877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4164355.94万元。以出让方式供应项目450个,面积3880.4100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3450061.19万元;以划拨方式供应项目188个,面积3622.9777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714294.74万元。其中:
(1)中心城区供应项目148个,总面积1602.0502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1776016.88万元(其中:市本级19个项目,面积187.3418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447804.29万元;红塔区40个项目,面积288.9272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602628.36万元;江川区24个项目,面积751.2550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338550.28万元;高新区65个项目,面积374.5263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387033.95万元)。
(2)各县(市)供应项目491个,总面积5901.3374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2388339.06万元(其中:澄江市70个项目,面积605.8221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1120930.72万元;通海县48个项目,面积503.1690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163175.56万元;华宁县70个项目,面积523.2633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236665.09万元;易门县66个项目,面积996.2852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203839.76万元;峨山县95个项目,面积1820.7364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420525.94万元;新平县105个项目,面积719.2418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102718.45万元;元江县37个项目,面积732.8196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140483.54万元)。
(二)2021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2021年,全市计划实施收储项目248个,总面积3136.7480公顷,收储资金总概算1142751.70万元。其中:属“十四五”规划项目156个,面积2754.0693公顷;属历年结转项目70个,面积1112.1526公顷,属年度新增项目178个,面积2024.5954公顷。
2021年,全市计划供应项目245个,总面积1846.0556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1253582.52万元。其中:库存项目供应165个,面积821.0842公顷;新增项目供应80个,面积1024.9714公顷。从供地用途看,供应工矿仓储用地521.0825公顷、商业住宅用地479.538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43.567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含高速公路等区域交通设施)672.0209公顷、特殊用地29.666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1800公顷。
1.中心城区
(1)中心城区计划收储项目57个,面积527.5857公顷,收储资金概算453424.76万元。
历年结转项目21个,面积256.5831公顷,属“十四五”规划项目16个,面积218.4077公顷;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16个,面积112.6039公顷,需调整或部分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5个,面积143.9762公顷。
年度新增项目36个,面积271.0026公顷,属“十四五”规划项目35个,面积254.4414公顷;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28个,面积226.6061公顷;需调整或部分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8个,面积44.3965公顷。
①市本级:计划收储项目8个,面积115.4624公顷,收储资金概算61855.18万元。
历年结转项目5个,面积95.3942公顷,属“十四五”规划项目3个,面积90.4044公顷;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个,面积4.9898公顷;需调整或部分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3个,面积90.4044公顷。
年度新增项目3个,面积20.0682公顷,均属“十四五”规划项目;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②红塔区:计划收储项目23个,面积179.5739公顷,收储资金概算289745.53万元。
历年结转项目6个,面积73.2547公顷,均属“十四五”规划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5个,面积22.3275公顷;需调整或部分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1个,面积50.9272公顷。
年度新增项目17个,面积106.3192公顷,均属“十四五”规划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2个,面积80.7427公顷;需调整或部分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5个,面积25.5765公顷。
③江川区:计划收储项目12个,面积117.5760公顷,收储资金概算43009.05万元。
历年结转项目3个,面积31.5465公顷,属“十四五”规划项目1个;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年度新增项目9个,面积86.0295公顷,属“十四五”规划项目8个,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④高新区:计划收储项目14个,面积114.9734公顷,收储资金概算58815万元。其中:
高新区南片区九龙片区计划收储项目1个,面积9.3229公顷。为历年结转项目,属“十四五”规划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江川龙泉片区计划收储项目2个,面积7.4063公顷,均为历年结转项目,均属“十四五”规划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1个,面积4.7617公顷,需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1个,面积2.6446公顷。
研和工业园区计划收储项目4个,面积48.9780公顷。历年结转项目3个,年度新增项目1个,属“十四五”规划项目3个,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红塔工业园区计划收储项目7个,面积49.2662公顷。历年结转项目1个,年度新增项目6个,均属“十四五”规划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4个,面积30.4462公顷,需调整或部分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3个,面积18.8200公顷。
(2)中心城区计划供应项目73个,面积556.4787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605705.37万元(其中高速公路项目供地1个,面积198.8254公顷)。
库存土地供应项目53个,面积402.5885公顷,属于省自然资源厅通报批而未供处置范围项目3个,其中:以出让方式供应项目35个,面积153.5981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321262.76万元;以划拨方式供应项目18个,面积248.9904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98536.36万元。
2021年计划收储土地供应项目20个,面积153.8902公顷,其中:以出让方式供应项目15个,面积127.9169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153181.33万元;以划拨方式供应项目5个,面积25.9733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32724.92万元。
①市本级:计划供应项目13个,面积66.7618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136292.29万元。
库存土地供应项目12个,面积54.0952公顷,其中:以出让方式供应项目6个,面积29.6399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91829.34万元;以划拨方式供应项目6个,面积24.4553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29738.03万元。
2021年计划收储土地供应项目1个,面积12.6666公顷,以划拨方式供应,预计取得供应价款14724.92万元。
②红塔区:计划供应项目13个,面积78.9836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165166.28万元。
库存土地供应项目6个,面积35.1500公顷,其中:以出让方式供应项目4个,面积28.6500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60319.22万元;以划拨方式供应项目2个,面积6.5000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8820万元。
2021年计划收储土地供应项目7个,面积43.8336公顷,其中:以出让方式供应项目5个,面积32.8169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78027.06万元;以划拨方式供应项目2个,面积11.0167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18000万元。
③江川区:计划供应项目9个,面积250.6419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122724.33万元。
库存土地供应项目7个,面积211.8211公顷,其中:以出让方式供应项目4个,面积12.6838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22546.56万元;以划拨方式供应项目3个,面积199.1373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59928.33万元。
2021年计划收储土地供应项目2个,面积38.8208公顷,均以出让方式供应,预计取得供应价款40249.44万元。
④高新区:计划供应项目38个,面积160.0914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181522.47万元。其中:
高新区南片区九龙片区计划供应项目18个,面积48.5213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122814万元,均为库存土地供应项目。以出让方式供应项目13个,面积37.5632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122814万元;以划拨方式供应项目5个,面积10.9581公顷。
江川龙泉片区计划供应项目5个,面积44.4366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19996.47万元。库存土地供应项目3个,面积37.0303公顷,均以出让方式供应,预计取得供应价款16663.64万元。2021年计划收储土地供应项目2个,面积7.4063公顷,均以出让方式供应,预计取得供应价款3332.84万元。
研和工业园区计划供应项目7个,面积28.0180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16790万元。库存土地供应项目5个,面积7.6551公顷,以出让方式供应项目4个,面积7.5609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6740万元;以划拨方式供应项目1个,面积0.0942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50万元。2021年计划收储土地供应项目2个,面积20.3629公顷,均以出让方式供应,预计取得供应价款10000万元。
红塔工业园区计划供应项目8个,面积39.1155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21922万元。库存土地供应项目2个,面积8.3155公顷,以出让方式供应项目1个,面积0.4700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350万元;以划拨方式供应项目1个,面积7.8455公顷。2021年计划收储土地供应项目6个,面积30.8000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21572万元,以出让方式供应项目4个,面积28.5100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21572万元;以划拨方式供应项目2个,面积2.2900公顷。
(3)中心城区土地前期开发整理计划项目共8个,面积113.5849公顷,整理费用概算25153.50万元,属“十四五”规划项目7个,面积91.5849公顷,整理费用23953.50万元。其中:
市本级项目2个,面积74.4600公顷,整理费用概算21200万元。
红塔区项目2个,面积20.5800公顷,整理费用概算2203.50万元。
高新区项目4个,面积18.5449公顷,整理费用概算1750万元。(高新区南片区九龙片区1个,面积9.3229公顷,整理费用概算200万元;江川龙泉片区3个,面积9.2220公顷,整理费用概算1550万元。)
2.澄江市
(1)计划收储项目18个,面积258.4143公顷,收储资金概算74565.90万元(其中高速公路项目1个,面积182.7960公顷),均为年度新增项目,均属“十四五”规划项目,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计划供应项目22个,面积190.5116公顷,预计收入供应价款363921.40万元(其中高速公路项目1个,面积65.6399公顷),均为库存土地供应项目,属于省自然资源厅通报批而未供处置范围项目9个。其中:以出让方式供应项目21个,面积124.8717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363921.40万元;以划拨方式供应项目1个,面积65.6399公顷,无偿划拨。
(3)无土地前期开发整理计划项目。
3.通海县
(1)计划收储项目38个,面积305.6263公顷,收储资金概算89089.52万元(其中高速公路项目3个,面积242.8069公顷)。
历年结转项目20个,面积263.5046公顷,属“十四五”规划项目6个,面积147.7750公顷;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年度新增项目18个,面积42.1217公顷,属“十四五”规划项目5个,面积20.3430公顷;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17个,面积39.7262公顷;需调整或部分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1个,面积2.3955公顷。
(2)计划供应项目15个,面积102.8705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57369.26万元(其中滇中引水项目45.4302公顷)。
库存土地供应项目10个,面积88.8844公顷,其中:以出让方式供应项目5个,面积35.4124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17937.76万元;以划拨方式供应项目5个,面积53.4720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9176.77万元。
2021年计划收储土地供应项目5个,面积13.9861公顷,其中:以出让方式供应项目3个,面积10.5224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29929.53万元;以划拨方式供应项目2个,面积3.4637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325.19万元。
(3)土地前期开发整理计划项目共1个,面积10公顷,整理费用概算2000万元。
4.华宁县
(1)计划收储项目29个,面积219.5720公顷,收储资金概算65574.56万元(其中高速公路项目3个,面积123.9367公顷)。
历年结转项目11个,面积47.9093公顷,属“十四五”规划项目3个,面积31.1572公顷;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年度新增项目18个,面积171.6627公顷,属“十四五”规划项目15个,面积167.1630公顷;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15个,面积47.7260公顷,需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3个,面积123.9367公顷。
(2)计划供应项目25个,面积42.1035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35649.70万元(2021年无高速公路供应项目)。
库存土地供应项目16个,面积10.7897公顷,属于省自然资源厅通报批而未供处置范围项目4个,其中:以出让方式供应项目14个,面积10.2077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4636.83万元;以划拨方式供应项目2个,面积0.5820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268.92万元。
2021年计划收储土地供应项目9个,面积31.3138公顷,均以出让方式供应,预计取得供应价款30743.95万元。
(3)无土地前期开发整理计划。
5.易门县
(1)计划收储项目41个,面积161.8925公顷,收储资金概算21556.46万元(2021年无高速公路项目)。
历年结转项目6个,面积32.1075公顷,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年度新增项目35个,面积129.7850公顷,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计划供应项目24个,面积117.1461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50015万元(2021年无高速公路供应项目)。
库存土地供应项目12个,面积34.5481公顷,均以出让方式供应,预计取得供应价款36100万元。
2021年计划收储土地供应项目12个,面积82.5980公顷,其中:以出让方式供应项目11个,面积58.5280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13915万元;以划拨方式供应项目1个,面积24.0700公顷,无偿划拨。
(3)土地前期开发整理计划项目共5个,面积66.7523公顷,整理费用概算3003.85万元。
6.峨山县
(1)计划收储项目30个,面积696.9253公顷,收储资金概算133869.23万元(其中高速公路项目3个,面积390.2327公顷)。
历年结转项目7个,面积30.1625公顷,属“十四五”规划项目4个,面积26.8897公顷;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年度新增项目23个,面积666.7628公顷,属“十四五”规划项目19个,面积662.7331公顷;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16个,面积510.8883公顷;需部分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7个,面积155.8745公顷。
(2)计划供应项目28个,面积373.6508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85188.75万元(2021年无高速公路供应项目)。
库存土地供应项目11个,面积13.4789公顷,其中:以出让方式供应项目4个,面积5.9335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2034万元;以划拨方式供应项目7个,面积7.5454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2786.75万元。
2021年计划收储土地供应项目17个,面积360.1719公顷,其中:以出让方式供应项目13个,面积320.4078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72968万元;以划拨方式供应项目4个,面积39.7641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7400万元。
(3)土地前期开发整理计划项目共1个,面积78.8045公顷,整理费用概算23000万元,该项目属“十四五”规划项目。
7.新平县
(1)计划收储项目21个,面积390.5513公顷,收储资金概算137440.38万元(其中高速公路项目1个,面积336.3330公顷)。
历年结转项目3个,面积7.9510公顷,均属“十四五”规划项目,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年度新增项目18个,面积382.6003公顷,均属“十四五”规划项目,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计划供应项目39个,面积62.2492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20803.45万元。
库存土地供应项目28个,面积41.8469公顷,其中:以出让方式供应项目12个,面积26.4871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9974.03万元;以划拨方式供应项目16个,面积15.3598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3500.36万元。
2021年计划收储土地供应项目11个,面积20.4023公顷,其中:以出让方式供应项目7个,面积12.8524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6008.78万元;以划拨方式供应项目4个,面积7.5499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1320.29万元。
(3)土地前期开发整理计划项目共2个,面积18.1334公顷,整理费用概算5606.33万元,均属“十四五”规划项目。
8.元江县
(1)2021年计划收储项目14个,面积576.1836公顷,收储资金概算167230.89万元(其中高速公路项目2个,面积473.9376公顷)。
历年结转项目2个,面积473.9376公顷,均属“十四五”规划项目,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年度新增项目12个,面积102.2460公顷,均属“十四五”规划项目,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2021年计划供应项目19个,面积401.0452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34929.59万元(其中高速公路供应项目2个,面积346.0985公顷)。
库存土地供应项目13个,面积38.4361公顷,属于省自然资源厅通报批而未供处置范围项目3个,其中:以出让方式供应项目11个,面积29.0074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22236.93万元;以划拨方式供应项目2个,面积9.4287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148.24万元。
2021年计划收储土地供应项目6个,面积362.6091公顷,其中:以出让方式供应项目3个,面积21.4615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10553.11万元;以划拨方式供应项目3个,面积341.1476公顷,预计取得供应价款1991.32万元。
(3)土地前期开发整理计划项目共10个,面积81.8173公顷,整理费用概算122.73万元,均属“十四五”规划项目。
五、实施保障
为确保纳入本计划的土地储备项目实现报批、收储和项目用地供应,提出以下保障措施:
(一)紧盯项目,狠抓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部门职责,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时限化”的方法路径,将年度内计划实施的土地收储、供应项目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列出时间表、作战图,及时研究和解决计划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本计划顺利实施。
(二)多措并举,强化资金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土地储备资金收支管理规定,将土地收储资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征地补偿、报批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切实解决历年批而未征土地的资金问题,保障年度土地收储资金。年度内供应土地形成的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库,同时加大历年欠缴土地供应价款收缴力度,将欠缴资金转化为土地储备资金。
(三)切实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完成年度处置任务。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加大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力度,谋划、做实、做细具体项目用地所需的用地前置要件,分清重点,立足优先对历年库存可供应储备土地的盘活利用,合理安排用地的布局、规模、结构和时序,加快已批土地的收储和供应节奏,防止形成新的土地增量,确保实现批而未供消化周期小于3年、闲置土地发生率低于4%的动态管理目标。
(四)用好政策,确实解决历年征而未批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问题。各县(市、区)要将历年已完成征地补偿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39个项目457.1300公顷土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范围,用好上级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渡期规划用地有关政策,结合征地补偿工作有序开展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和建设用地组卷报批。
(五)压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保障计划收储项目指标需求。各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努力挖掘耕地后备资源,加快项目申报,切实加大土地整治工作力度,压实完成补充新增耕地数量667公顷、水田规模800公顷目标责任,确保本计划的项目有占补平衡指标保障。
附件:
附件_玉溪市土地储备三年(2021—2023)滚动计划和2021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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