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90571 | 文     号 |   |
来   源 | 市政府办 | 公开日期 | 2021-03-16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稳定食品价格水平补齐民生短板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的通知
《玉溪市稳定食品价格水平补齐民生短板
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0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累计涨幅为3.5%,其中,食品价格涨幅累计为14.5%,以猪肉为代表的食品价格上涨,成为拉动CPI上涨的主要原因。为保障我市食品市场供应、稳定食品价格、惠及民生,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牵头起草了《玉溪市稳定食品价格水平补齐民生短板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出台实施。
二、工作目标
紧盯CPI调控目标任务,通过部门协作、县(市、区)上下联动、各司其职,集中力量做好粮油、肉类、蔬菜等主要食品保障供应和稳定价格工作,确保我市粮油、“菜篮子”商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秩序良好。
三、重点工作
方案主要从强生产、畅流通、增储备、重监管、兜底线五个方面明确重点工作,分别是:
(一)加强粮油、肉类、蔬菜等主要食品生产建设。1.稳定粮食生产。2.大力发展蔬菜、水果生产。3.提升畜禽生产能力。4.加快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
(二)加强食品市场流通建设。1.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
2.完善农产品销售网络。3.创新农产品营销模式。
(三)加强食品市场供应保障体系建设。1.加强监测预警。2.推动多元储备。
(四)加强食品市场监管。1.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2.加强食品市场价格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五)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物价水平,要将稳定主要食品价格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及时解决生产供应和价格方面出现的问题,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资金投入上统筹协调、优先安排。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把稳定食品价格目标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市级相关部门要对照重点任务,细化推进措施,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细落实。
(三)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推进机制,坚持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市级相关部门要建立沟通顺畅、运转高效的联动工作机制,按照任务分工履职尽责,形成工作推动合力。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玉溪市稳定食品价格水平补齐
民生短板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的通知
玉政办函〔202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玉溪市稳定食品价格水平补齐民生短板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3月10日
玉溪市稳定食品价格水平补齐民生短板
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为进一步保障食品供应、稳定食品价格、惠及民生,结合玉溪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着力强生产、畅流通、增储备、重监管、兜底线,实现我市粮油、肉类、蔬菜等主要食品供应足、价格稳,市场流通体系完善,充分满足市民生活需要,努力实现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工作目标
紧盯CPI调控目标任务,通过部门协作、县(市、区)上下联动、各司其职,集中力量做好粮油、肉类、蔬菜等主要食品保障供应和稳定价格工作,确保我市粮油、“菜篮子”商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秩序良好。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粮油、肉类、蔬菜等主要食品生产建设
1.稳定粮食生产。认真抓好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落实,稳定粮食生产,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60万亩,保持年产量6亿公斤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大力发展蔬菜、水果生产。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打好“绿色食品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加快转变蔬菜产业发展方式,优化蔬菜产业结构布局,强化生产调度和指导,加强蔬菜、水果等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稳定重要农产品生产“基本盘”,确保“菜篮子”供应“不掉链”。蔬菜种植面积保持在130万亩以上,产量不低于280万吨;水果种植面积保持在100万亩以上,产量达到100万吨。积极推进农产品标准化、智慧化生产,抓好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提升畜禽生产能力。加快推进生猪复产增养行动,大力推进生猪规模养殖。生猪存栏保持在140万头以上,年出栏200万头。家禽存栏1600万只以上,禽肉产量保持在6000万公斤以上,禽蛋产量保持在7000万公斤以上。加大对畜禽水产等设施农用地的政策支持。在强化环保要求的同时给予必要支持,重点支持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户)环保设施建设。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养殖业、畜牧业资金需求支持及保险保障。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银保监玉溪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加快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鼓励粮油加工企业技改扩建,重点支持玉溪国家粮食储备库、滇雪粮油、源天生物等一批龙头骨干的粮油加工企业,重点培育盛昌工贸等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食品市场流通建设
1.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提升以粮油、肉类、蔬菜等为主的食品市场流通能力。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加强产销衔接,加快推进仓储集配和冷链物流设施等项目建设,完善三级农村物流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完善农产品销售网络。优化批发市场规划布局、提升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公益性批发市场建设。鼓励和支持市场开办方参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改造提升农贸市场标准化水平,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鼓励民营资本投资新建或改建标准化农贸市场,推进益民公益性菜市建设,优化生鲜超市、菜市场、社区菜店等便民零售终端布点。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创新农产品营销模式。积极组织农业企业、种植养殖大户、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能上则上”网上开店行动,大力推进农产品出村进城,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现代农业产业园等生产经营主体按照“一企多店”、“一县一店”等模式,在天猫、京东、拼多多等开设特色农产品店。充分利用各类电商直播平台,创新农产品原产地与消费者对口直销模式,减少渠道环节和流通成本,助力优质农产品品牌推广,强化农产品品牌培育,扩大“玉品”农产品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食品市场供应保障体系建设
1.加强监测预警。根据产销实际,建立蔬菜、水果、肉、禽、蛋、奶、水产品等主要食品生产、价格信息监测工作体系,对可能引起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预报,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推动多元储备。夯实政府储备,鼓励商业储备,科学引导居民开展家庭储备。严格落实省级下达的粮食储备规模,适度扩大成品粮油储备量,积极稳妥推进地方储备粮收储轮换。落实市级冻猪肉储备制度。探索建立蔬菜在地储备机制。落实政府储备的资金保障。督促农业发展银行落实粮食储备资金保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银保监玉溪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食品市场监管
1.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争实现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绿色食品“十大名品”“三品一标”认证企业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全部接入“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管理,探索建立农产品合格证为基础的产地准出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粮食质检体系,提升粮食质量常规检查及快检能力。严厉打击在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严格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食品市场价格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严格执行政府依法制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对违反政府价格政策规定的,特别是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经营者,要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从快从严从重处罚。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达到条件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加大阶段性价格临时补助力度,提高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等低收入困难群体的价格临时补贴,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物价水平,要将稳定主要食品价格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及时解决生产供应和价格方面出现的问题,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资金投入上统筹协调、优先安排。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把稳定食品价格目标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市级相关部门要对照重点任务,细化推进措施,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细落实。
(三)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推进机制,坚持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市级相关部门要建立沟通顺畅、运转高效的联动工作机制,按照任务分工履职尽责,形成工作推动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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