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70936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6-07-14 |
玉溪公积金新政8月10日起实施 提取和贷款范围再扩容
记者7月9日从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新政,将于2026年8月10日起正式执行。新政在提取和贷款两方面推出多项惠民举措,切实减轻缴存人家庭住房消费负担。
在提取政策方面,新政大幅拓宽了公积金提取场景。针对日常居住支出,缴存人每自然年度可申请提取最高3000元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针对改善性住房需求,无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家庭,可申请提取最高15万元用于2020年1月1日以来的自住住房装修;购置同小区具备独立产权的车库、车位、储藏室,或缴纳住房契税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均可在一年内申请提取。此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提取范围进一步放宽,缴存人及其父母、子女均可参与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分摊费用。
在贷款政策方面,新政优化了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只要缴存人家庭无公积金贷款余额,购建自住住房即可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退役军人购、建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现行基础上上浮30%;满足退役军人、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购买星级新建绿色建筑住房和绿色生态小区住房条件的,贷款额度上浮比例可累加计算。此外,新政还拓展了贷款使用范围,无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家庭,可申请最高70万元、最长10年的贷款用于自住住房适居性改造。
值得注意的是,支持购置配套不动产提取、缴纳住房契税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适居性改造贷款3项政策为阶段性政策,试行期1年。试行期间,若玉溪市住房公积金存贷率连续三个月大于92%(含),将暂停办理上述业务。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缴存人可通过“玉溪市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或拨打0877-12329服务热线,详细了解政策办理指南,合理规划公积金使用。(玉溪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白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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