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91073537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9-08-22 |
抚仙湖9月1日起开湖捕鱼
记者从8月20日市抚仙湖管理局召开的2019―2020年度抚仙湖开湖捕鱼工作会获悉,自2019年9月1日中午12时起,已封湖禁渔半年的抚仙湖将进入一年一度的开湖捕捞期。
此次开湖捕鱼仅限于银鱼刺网捕捞和放大线垂钓两种捕捞方式,严禁将蓄电池置入湖中进行灯光诱捕;严禁使用电力拖捕、电动助推器、定置漂网、渔枪、地笼、漂钩等方式捕捞;禁止毒鱼、炸鱼、电鱼。
渔民只允许在原辖区划定的水域范围内捕捞,不得跨界捕捞。市抚仙湖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一、二大队各执法点南北或东西两侧300米范围内为禁止捕捞区域。
抚仙湖开湖捕鱼实行捕捞许可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渔民到辖区执法大队办理《捕捞许可证》后方可入湖捕鱼。本次开湖征收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标准为:银鱼刺网捕捞每船每年1000元;大线垂钓每船每年100元;娱乐性手竿垂钓不在办证和收费范围。
今年,开湖捕鱼期间将执行一项新规:所有入湖渔船必须自配垃圾桶,渔民在入湖作业期间必须自行收集所有生活垃圾、大小便,并带到岸上指定位置进行处理。此举旨在防止渔民入湖期间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对抚仙湖水体造成污染。
市抚仙湖管理局提出了四项要求:一是要按管辖区域,利用开湖前的有利时段,对没有密封舱的渔船,指导、督促渔民自行整改,加焊密封舱,为开湖捕捞做好准备;二是按要求对入湖捕捞渔船进行检验,有安全隐患或者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渔船,禁止入湖捕捞;三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守好自己的渔民,管好自己的渔船,不到开湖时间不得放船;四是拓宽宣传教育广度,让开湖捕鱼的政策法规进村庄、进农户、进渔民,做到家喻户晓、渔民皆知。
开湖期间,市抚仙湖管理局将开展违禁网具捕捞活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定置漂网、地笼、助推器等违禁网具捕捞活动,特别是对违规使用定置大漂网捕捞行为将按程序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从重从严处理。
据了解,抚仙湖开湖时间为6个月,至2020年3月1日12时止。(玉溪日报记者 邢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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