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8953305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8-09-07 |
我市出台方案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为减轻参保患者个人医疗费用负担,玉溪市人民政府于今年7月出台了《国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城市建设玉溪工作方案》,提出了多项鼓励中医药事业发展新政。这不仅是对中医医改的政策支持,也将促进中医医疗服务惠及更多百姓。
方案确定,玉溪市中医医院为全市唯一一家不受逐级转诊限制的三级医院,玉溪市参保患者到玉溪市中医医院就诊,无须再到社区和下级医院进行转诊、开具转诊证明。本项新规从2018年7月11日起执行。
玉溪市参保人员到玉溪市中医医院门诊就诊,每次可报销处方金额的20%,年最高报销金额30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本项新规从2018年8月31日起执行。
玉溪市参保人员到玉溪市中医医院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降低200元。本项新规从2018年8月31日起执行。(玉溪日报记者 赵恩)
相关阅读:
- 我市干部群众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 2026-04-02
- 我市干部群众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 2026-04-02
- 我市和美乡村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2026-04-02
- 我市启动第3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 2026-04-02
- 六街街道发展芦笋种植 撬动区域农业结构优化升级 2026-04-01
- 上周(3月23日至29日)我市物价2涨10平 2026-04-01
- 秀山街道纪工委护航乡村产业发展 2026-04-01
- 玉溪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红塔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手术电刀等设备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2026-03-31
- 玉溪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红塔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手术电刀等设备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2026-03-31
- 关于玉溪市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校核调整方案听证会参加人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第3号) 2026-03-31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