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11251048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1-05-13 |
多宗违法建筑被依法拆除
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打击和遏制各类违法占地行为,连日来,新平县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对县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实施拆除的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予以强制拆除。
5月7日,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古城街道昌源社区板桥小组的违法建筑现场,依法告知当事人强制拆除执行决定,再次对当事人耐心做思想工作,对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统计后进行有序搬运、清理。随后,工作人员使用机械对违法建筑依法进行了拆除。据了解,该违法建筑及附属用房占地面积799.6平方米,土地来源属于毁林建房,违反了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行政机关已对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但当事人没有自觉进行拆除。后该违法建筑经新平县人民法院行政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拆除完成后将恢复违法用地原有土地用途。
5月8日,桂山街道多宗违法建筑也被依法拆除。在凤凰社区小山头小组,有多宗建筑属于群众之间非法买卖耕地后建盖的房屋。针对该类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已向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并下达催告通知,然而当事人并未自觉履行。此后,位于该地段的多宗违法建筑经新平县人民法院行政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当天,执法人员共拆除了4宗利用非法买卖耕地进行建房和1宗占用集体土地非法自建房的违法建筑。(玉溪日报通讯员 张少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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