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48232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6-02-09 |
2026年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6年1月22日在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玉溪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聂涛
各位代表:
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5年的主要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之年。在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全年召开常委会会议10次、主任会议16次,制定地方性法规2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81项,开展执法检查3次、专题调研37次、专题询问3次、质询2次,圆满完成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市实现“十四五”规划顺利收官、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入推进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常委会始终坚守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保证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深入开展。
坚持政治引领。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重大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一个跨越”“三个定位”“开创发展新局面”这个总纲,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工作要求,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切实做到人大工作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从政治上干。
筑牢思想根基。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化覆盖常委会党组成员、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机关党员干部的“四级联动”学习机制,切实用好企业家走进人大讲堂、人大代表履职学堂、人大干部研讨课堂、车间地头现场课堂“四个载体”,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32次,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文章精神,充分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掌握规律,探索路径,创新实践,在守正创新中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政治责任。把讲政治作为一以贯之的行为准则,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依法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13项,及时把市委的意志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行动。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5人(次),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就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35次,确保人大工作与市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二、坚持厉行法治,深入推进法治建设走深走实
常委会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足发展现实,回应群众期盼,凝聚社会共识,提高立法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扎实推动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健全完善立法机制。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修改《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玉溪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论证工作规定》,制定《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小快灵”立法办法》,提供制度支撑,完善立法程序,规范立法活动。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地方立法基地和立法咨询专家作用,吸收采纳法规草案意见建议16条,确保地方立法服务改革发展、顺应民生民意。
强化法规制度供给。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民之所呼、法之所应,紧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在全省率先制定《玉溪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为子孙计、为发展谋,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制定《玉溪市通海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为古城延续文脉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立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开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泉域水资源保护、城市管理等前期立法调研工作。指导制定《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柑桔品种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
坚定维护法制统一。深化宪法宣传教育,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宪法宣誓制度,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忠于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修改《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增强制度刚性约束。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年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8件、纠正1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2件。积极推进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工作。切实做好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坚持服务大局,深入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常委会始终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自觉把人大工作融入全市发展大局,同心同向,同题共答,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着力构建“调研—审议—交办—整改—反馈—再监督”的监督闭环机制,在服务发展中强化监督职能,在推动发展中体现责任担当。
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监督。始终坚持把服务经济发展作为监督工作的着力点,护航经济发展稳中向好。针对计划执行,突出抓好计划执行情况审查,持续跟踪监督“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助推“十四五”规划顺利收官、“十五五”规划科学合理。针对预算管理,紧盯“三保”、刚性支出、重点项目保障等重点,依法审查批准预决算、专项和年度预算调整方案,持续关注预算执行进度和资金使用效益,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提升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守好人民的“钱袋子”。针对风险防范,全面落实全口径全过程债务监督机制,持续开展政府债务和专项债券项目管理使用情况调研,重点审查债务限额控制、债券资金使用及一揽子化债方案落实情况,推进政府主体责任落实和政策落地见效,筑牢风险底线。针对国有资产管理,首次对3个市直部门和市属5户国有企业开展专题询问,亮家底、晒细账、找问题,提出摸清家底扬优势、深化改革促发展、优化管理防风险等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针对企业急难愁盼,连续4年召开“企业家走进人大座谈会”,调研对外贸易和实体经济发展情况,开展“四上”企业培育审议意见办理及专题询问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助企纾困解难、提振发展信心、共谋发展路径。针对园区经济发展,紧扣产业发展、招大引强、体制机制、要素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调研园区经济发展情况并开展专题询问,靶向监督问效,汇聚发展动能。聚焦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调研大营街社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强化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紧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审议全市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质询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确保质询成果转化为民生实效,助推高中阶段教育稳中有进。重点关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审议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工作情况,专题调研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工作,为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供支撑。坚持“立法”与“实施”并重,强化跟踪监督,开展《玉溪市城市更新条例》执法检查,从规划引领、工作协同、项目推进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紧盯群众关切,开展《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龙潭泉眼水资源利用管理情况,督促加强水资源利用管理和饮用水安全保障。关心关爱特殊群体,专题调研残疾人权益保障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以法治之力保障残疾人权益、护航儿童健康成长。
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监督。坚持抓重点、重实效,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推动生态环保责任压实、政策落地。以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三湖”保护治理为重点,调研第三轮中央和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督促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合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题询问城乡生活污水特别是“三湖”流域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三湖”湖外水资源循环利用综合性工程专题询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持续监督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推进情况,专题调研自然保护地保护、民族自治县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情况,督察河(湖)长制和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共同守牢生态安全屏障。
围绕社会治理效能提升强化监督。为推动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落地见效,防范化解宗教领域风险隐患,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开展《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要求以更高标准推动宗教工作法治化,有效促进宗教治理从“管得住”向“管得好”转变。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情况,助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和群众身边延伸。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推进国家安全普法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质询行政执法和刑事发案防控工作情况,为破解社会治理难题发挥人大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专题调研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情况,形成《关于我市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需要解决问题的报告》,供市委决策参考。扎实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全年办理来信来访52件(次)。
四、坚持人民至上,深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玉溪实践
常委会始终做到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加强理论研究,注重实践探索,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人大工作之中。
健全汇集民意工作机制。深化落实“两个联系”,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机制,推进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与相关领域、相关专业代表的联系,统筹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深入了解情况,主动回应关切。加强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持续推进665个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新建改建23个专业代表工作站,推动人大核心业务下沉,各级代表“回家、进站、入室”履职,累计接访群众16317人(次)、收集民情民意4334条,督促交办各类建议2468条,不断厚植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础。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按照届期内代表履职培训全覆盖要求,持续举办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积极为代表充电蓄能,切实提升代表的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强化代表履职评价和激励约束,以实施新修改代表法为契机,先行先试,制定《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办法》,在全省率先将代表履职报告制度拓展至间接选举产生的市人大代表,经验和做法在全国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工作会上交流。不断拓展代表参与立法、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全年邀请各级代表254人(次)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案件听证、庭审旁听、专题询问、质询等工作,推动代表履职常态化运行,形成“会前调研—会上审议—会后监督”的完整履职闭环。强化代表监督管理,依法罢免省十四届人大代表2人、补选4人,确认市六届人大代表资格18人、终止20人。
高效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始终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作为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回应民生关切的重要载体,深入推动议案建议办理“两个高质量”。在“内容高质量”上发力,通过调研、视察等方式帮助代表了解现行政策、工作重点及存在问题,保障代表知情权,增强提出议案建议的针对性可行性。在“办理高质量”上用功,完善代表建议全链条办理机制,健全落实“主任领衔、市长领办、专(工)委督办、代表跟踪问效”督办机制,保障“急、难、小”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用在刀刃上,扎实开展重点督办工作,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250件建议全部办结,建议解决率达81.6%,比上年提高4.1个百分点,又创历史新高。
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主责、代表票决、群众参与”的运行机制,深入实施市级层面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征集2025年度民生实事项目129件,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票决入选项目10件,扎实开展项目实施监督和2026年度项目征集工作,同步启动县(市、区)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秉持尊重民意、突出民生、公益普惠、量力而行的原则,解决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事业、交通出行、乡村振兴等群众高度关切的重点民生实事,彰显了市委决策的为民初心,丰富了人大履职的创新实践,体现了政府务实的民生情怀,激发了代表的履职活力,赢得了群众的支持赞誉,诠释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五、坚持守正创新,深入推进人大常委会机关自身建设
常委会始终带头增强政治意识、履行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一体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努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扛牢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常态化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常委会党组班子查摆问题6个、制定整改措施21条、整改问题6个,机关党组班子查摆问题6个、制定整改措施19条、整改问题6个,做到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纵深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持续构建“教育扬廉、制度护廉、监督促廉、文化育廉”工作模式,加强廉政建设,弘扬清风正气。扎实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突出上下联动,明确责任分工,层层推进落实,逐条整改到位,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提高人大制度运行质量。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依法按程序行使职权,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优化常委会会议组织和议题安排,不断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坚持制度完善与制度执行并重,制定并严格落实《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质询办法》《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与市“一府一委两院”工作部门联系办法》等制度,提升了常委会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机关党组制定完善了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六条措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十条措施”等制度机制,充分发挥了制度机制促规范、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持续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切实把效能提升作为推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将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贯穿人大工作的各方面,组织开展常委会机关“做示范、树标杆、当表率”行动,努力提升干部队伍把握大局、反映民意、改革创新、依法履职和推动落实的能力水平。牢牢把握宣传舆论导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互联网宣传和平台运行管理,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及时总结和推广人大工作的经验做法,讲好人大故事、展现代表风采。主动争取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工作的协同联系,切实增强人大工作合力。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市委正确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帮助指导的结果,是各级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担当作为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和县乡人大通力协作的结果,是全市各族人民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一首要原则,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讲党性,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必须坚持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主线,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度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踏实尽责工作,久久为功干事,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用心用情践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坚持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和权威,在宪法法律框架内依法行权、依法履职,让权力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必须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本质要求,健全制度体系,丰富民主形式,充分凝聚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完整地落到实处。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面向现代化建设,城市管理、基层治理等立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新兴领域、重点领域立法仍需实践探索;产业发展、生态环保、社会治理等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的刚性和强度仍需持续加大;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等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仍需深入推进;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有待进一步拓展,代表作用仍需充分发挥;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机关工作效能仍需全面提升等,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改进。
2026年的主要任务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扣“一个跨越”“三个定位”“开创发展新局面”这个总纲,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围绕市委“两区两城”发展定位,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奋力推动玉溪“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夯实履职根基
要强化政治忠诚,把牢政治机关定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之以恒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要强化政治责任,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做到重大事项提前向市委请示、重点工作主动向市委报告、重要活动及时报市委批准,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在市委领导下开展。要强化政治担当,主动对标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围绕“建设什么样的玉溪、怎么建设玉溪、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建设玉溪”这三个问题,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推动人大工作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
二、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进一步提升履职实效
地方立法要务实管用。坚持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原则,科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积极推进“小快灵”立法。着眼生态环境治理,加强泉域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制定《玉溪市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着眼建设中国现代宜居生态城市,提升城市治理效能,审议《玉溪市城市管理条例》;着眼加强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出台《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地方性法规实施的决定》;着眼“十五五”规划实施,开展玉溪花灯戏保护传承等立法调研,谋划储备一批具有针对性、创制性的法规项目。持续完善立法机制,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立法后评估和地方性法规清理。全面推进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纵深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监督工作要解决问题。认真贯彻新修改的监督法及云南省实施办法,在创新监督方式、强化监督刚性、提高监督质效上下功夫,做足前期调研,做深实地检查,做好会议审议,做实督促问效,依法行使好监督权。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十五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监督,扎实做好计划执行、财政预决算和审计整改等法定监督工作,持续跟踪监督政府债务、国有资产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深化企业家走进人大活动,专题调研重大赛事牵引推动文体旅融合发展及高原特色农业、旅居产业、技能人才培养等情况,检查农业技术推广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及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园区经济发展、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审议意见办理及专题询问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聚焦生态文明建设,持续跟踪监督“三湖”保护治理和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专题调研产业园区污水处理情况,审议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创建工作情况,开展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持续推进杞麓湖脱劣攻坚成果巩固等工作,助推美丽玉溪建设。聚焦保障改善民生,高度关注农民增收问题,持续跟踪监督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教育高质量发展、非遗传承和保护、行政执法、刑事发案防控等工作。专题调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情况。审议“九五”普法规划,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殡葬管理、不动产权登记等工作情况,按规定提出质询案,有效提升监督刚性。
选举任免要依法依规。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程序,严把任职资格审查,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监督被任命人员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指导县(市、区)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严肃纪律规定,确保换届工作圆满完成。
重大事项决定要科学合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原则,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作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政治依据和指导原则,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工作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主动履职行权。
三、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取向,进一步守牢履职初心
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穿人大工作的各个环节,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代表法,拓展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专(工)委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深度和广度,积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集中视察、预决算审查等工作,深化代表对人大工作的深度参与。持续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全程监督推进情况,确保项目落到实处,让民生答卷更有力度。深入推进人大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架好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连心桥”。加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力度,完善督办机制,用好专项资金,提高办理质效。强化代表履职服务管理,推动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全覆盖。
四、以“四个机关”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激发履职动能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增强常委会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保障高质量履职。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大力弘扬自我革命精神,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提升行动,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推进为基层减负,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扎实开展“清廉机关”建设,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激发干部队伍内生动力和整体活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新闻宣传,推动人大制度更加深入人心。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的支持指导,加强与县乡人大的协同联系,不断增强人大工作整体质效。
各位代表,重任在肩担使命,砥砺奋进正当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奋发进取、真抓实干,为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玉溪实践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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