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21356382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2-06-14 |
关于颜永宏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关于颜永宏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玉政任〔2022〕10号
市行政学院:
市人民政府决定:
颜永宏 任玉溪市行政学院副院长;
任 晗 任玉溪市行政学院副院长;
李安亮 任玉溪市行政学院副院长。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涉及机构更名的,自然免除。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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