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01125580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0-01-23 |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关于2020年星云湖封湖禁渔的通告
为保护、增殖和科学利用星云湖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态环境,保障湖区渔业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7﹞4 号)、《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 2020 年星云湖封湖禁渔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湖禁渔时间
2020 年 1 月 23 日下午 16:30 时起。
二、封湖禁渔范围:星云湖水域
三、封湖禁渔期间相关规定
1.封湖禁渔期间,禁止使用任何水上交通工具在星云湖内通行,若需通行者,必须到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综合执法三大队办理通行手续。
2.封湖禁渔期间,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船只、轮胎、泡沫筏子等在星云湖水域进行捕捞活动。
3.封湖禁渔期间,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买卖、加工、贩运星云湖水产品,一经发现,依法没收。
4.封湖禁渔期间,禁止沿湖渔民利用低凹田洄渔,禁止在星云湖一级保护区河道内、低凹田内电鱼、炸鱼、毒鱼、搬筝或以其它方式诱捕鱼类。
5.禁止任何形式的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活动。因科研调查需要采捕星云湖水生生物资源的,须经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批准。
四、封湖禁渔要求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江川区及相关单位、市抚管局星云湖管理处和综合执法三大队,要加强《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和星云湖封湖禁渔政策法规的宣传。采取张贴通告、悬挂横幅、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做好渔船改造。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渔业船舶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渔船密封舱改造工作,由渔民自行对渔船加焊密封舱,每条渔船不得少于两个,未加焊密封舱的渔船,开湖期间禁止入湖。
三是铁腕执法监管。全面加大综合行政执法力度,以扫黑除恶的铁腕之势,对封湖禁渔期各种非法偷捕行为保持严厉打击高压态势,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渔船非法载客、载货等行为,确保渔业安全零事故。
监督举报电话:李家湾站0877-6186999;大河咀站0877-6161198;大凹站0877-6161197。
特此通告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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