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10970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9-12-09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补充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办省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市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向云南省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省委、省政府及其部门转由玉溪市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2)负责玉溪市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玉溪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3)协助玉溪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玉溪市人民政府、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4)研究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单位请示玉溪市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玉溪市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5)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玉溪市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玉溪市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6)督促检查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对玉溪市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玉溪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玉溪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指导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
(7)协助玉溪市人民政府领导做好需由玉溪市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8)负责玉溪市人民政府应急值班工作,及时向玉溪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玉溪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
(9)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10)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玉溪市人民政府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11)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工作。
(12)负责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
(13)负责玉溪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工作。
(14)负责玉溪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公务接待等工作。
(15)承办玉溪市人民政府和玉溪市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市政府办2019年机关运行费2429.44万元,比上年减少1317.27万元,下降35.16%。减少原因主要是市政府接待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于2019年独立为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经费不再并入市政府办批复。市政府办公室办公用经费用于完成日常工作及公务活动的支出,属维持性费用支出;工作业务经费用于保障市政府办的工作运转,弥补公用经费的不足;公用经费及工作业务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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