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91079141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9-09-10 |
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红塔区洛河乡双龙村委会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问题。2016年至2018年,洛河乡双龙村委会未严格执行脱贫攻坚政策规定,违规与3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保证书、承诺书,要求贫困户捐出部分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资金用于本村公共设施建设。资金拨付后,其中的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捐出建房补助资金9.7万元。2019年3月,洛河乡党委、政府分别受到检查问责,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桂宝宏受到通报问责,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所捐款项已退还。
2.元江县因远镇人民政府干部李红昆、杨国军错发农村低保金问题。2016年5月至2017年8月,李红昆在担任因远镇民政助理员期间,将低保户银行卡信息登记错误,导致本应发给都贵村委会李某某的农村低保金6160元,错发给卡腊村委会非低保对象李某某。2018年2月至10月,杨国军在负责因远镇民政工作期间,将低保户银行卡信息登记错误,导致本应发放给都贵村委会王某甲、李某甲和浦贵村委会白某甲的低保金共计9657元,错发给路同村委会的王某乙、白某乙和卡腊村委会李某乙;杨国军还对2018年1月至7月期间死亡的李某丙等6人发放低保金,直到2018年11月才停保,造成多发低保金7827元。2019年7月,李红昆、杨国军分别受到诫勉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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