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32787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3-04-19 |
通海谱写民族繁荣发展新篇章
兴蒙乡为推动民族文化旅游业发展,从内蒙古请来老师,向兴蒙青少年传授民族音乐文化,培养后备人才。
来到云南著名的侨乡通海县纳古镇采访,镇党委书记张兴友谈到的一组数据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只有8700多人的纳古吸纳了13000多名外来务工人员;镇党委、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多渠道筹资1300多万元改善办学条件,保证1800多名外来务工子女都能在纳古中心小学零收费就读;有20多年党龄的回族企业家纳家琨,出资100万元设立纳古贫困学生救助基金,用于奖励、救助各民族学生;近年全镇发展的271名党员中回族党员占168名;多渠道筹资近6000万元投入城镇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镇村面貌焕然一新;2012年,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300元……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纳古成为通海县民族乡镇的典型,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
通海被称为不是民族县的“民族县”,全县有4个民族乡镇、20个少数民族村委会,居住着汉、彝、回、蒙古、哈尼等29个民族。2012年,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县人口的16.05%。
县委书记张延明说,推动通海经济发展社会繁荣,需要凝聚全县各族群众的力量和智慧。没有民族地区的发展,就不可能实现全县的和谐发展;没有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就不可能实现全县人民的共同富裕;没有各民族的和睦相处,就不可能维护全县和谐稳定的大局。
通海切实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对民族团结工作负总责,强化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切实把维护民族团结作为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党政主要领导经常听取民族工作汇报,每年研究1—2次民族团结和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健全民族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县、乡、村三级民族工作网络。健全完善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凡是少数民族群众的困难,凡是涉及民族关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都及时稳妥处理,防止违反民族政策、侵犯少数民族群众合法利益、伤害少数民族群众感情的事件发生。
通海切实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引导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因地制宜,一乡一策、一村一业,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大力发展烤烟、蔬菜、经果和养殖等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创汇农业。同时,以兴蒙乡为代表,充分挖掘少数民族独特的民俗文化旅游资源,推动发展民族文化旅游产业。除了抓好兴蒙高原蒙古族文化旅游开发,还加紧推进高大、里山、纳古等乡镇民族风情和乡村特色旅游发展。
针对解决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的贫困问题,通海制定实施扶持散居民族地区发展规划,以民族乡镇和少数民族人口比例达到30%以上的行政村、自然村为重点,整合各类资金,加大对贫困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和扶贫开发推进力度,同时,抓好少数民族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增加群众劳务收入。
“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通海在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一路前行。少数民族群众聚居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7年的3523元提高到2012年的6918元。全县所有民族村实现通路、通电、通电话、通广播电视,新农合、“三免一补”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少数民族群众上学、看病、就业、饮水、行路等困难和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与此同时,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和人才培养取得显著成效。2012年,少数民族科级以上干部有57人,占全县科级以上干部的14.69%;专业技术人才514人,占全县专业技术人才的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