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01136587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0-03-05 |
澄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以下车辆因驾驶人交通违法被我队依法扣留,现已超过凭证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后三个月内,请车主或交通违法行为人到澄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将强制报废或上缴财政部门。
特此公告
澄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3月4日
相关阅读:
- 以文润澄 聚力扬帆——2025年澄江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综述 2026-03-18
- 守护钱袋子!澄江这场“3·15”活动干货满满,教你避开金融“陷阱” 2026-03-18
- 玉溪玉交客运有限公司易门分公司2026年度纯电动客运车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3-17
- 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博物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2026-03-12
- 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博物馆安保服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2026-03-12
-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溪中心支公司车辆安全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03-11
-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溪中心支公司车辆拖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03-11
-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溪中心支公司车辆代驾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03-11
-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溪中心支公司车辆检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03-11
-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溪中心支公司车辆违章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03-11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