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
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公告(9)
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报环境问题查处整改相关工作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工作部署,通过近期的不懈努力,现已完成2016年7月21日至今向社会公开的环境问题中6个问题的前期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公告如下:
1、反映的云南省有色矿山、有色金属冶炼及造纸厂水污染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玉溪市2区7县有色金属矿山、有色金属冶炼及造纸企业共计41户,其中有色金属矿山11户,4户企业处于停产状态,7户企业生产正常。7户正常生产企业中6户生产废水循环使用,1户达标排放且在排放口安装有验收合格的自动监控设施;有色金属冶炼企业9户中5户处于停产状态,4户生产正常,生产正常的4户企业废水经处理后均循环使用无外排;造纸企业21户中8户处于停产状态,13户生产正常。生产正常的13户企业中8户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5户达标排放且均在排放口安装有验收合格的自动监控设施。在排查中发现通海三义造纸厂存在生产废水渗漏的情况已立案处理并责令停产整治,并对相关责任人分别实施行政拘留、诫勉谈话。对发现存在原料堆场、废料场堆存不规范、清污分流不彻底等问题的玉溪市兴元纸业有限公司、玉溪市研和纸板制品厂等4户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烟气超标问题的玉溪市大营街汇龙再生纸业有限公司立案查处;对玉溪矿业有限公司龙都尾矿库存在坝前渗水回水泵站设计回水能力小于渗流水产生量,导致部分渗滤水外排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云南易门华山工贸有限公司存在尾矿水泄露外排污染外环境隐患问题责令停止生产,对堆存的尾矿进行清理并开展生态恢复治理。
2、反映的玉溪市易门县十街乡占马村离村庄约2公里的一户碎石厂存在粉尘污染及生产废水外排污染环境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该厂属于2016年省、市人民政府列入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淘汰企业中的一户,2016年2月16日该厂持有的采矿权证到期后已停止采矿作业,但因尚有少量矿石堆存,所以碎石洗砂经营活动持续到2016年6月9日才停止。2016年7月27日,易门县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废水外排及粉尘污染的情况。调查组对周边农作物进行了实地踏勘后,未发现农作物受损的情况。
3、放映的玉溪市易门新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的问题,生产废渣私自掩埋污染地下水及擅自转移废油品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为“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易门县有关部门组成的检查组于2016年7月28日、29日两天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厂区周边进行实地踏勘未发现存在掩埋生产废渣及擅自转移废矿物油的违法行为。该公司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生产线的问题在2015年9月2日已由玉溪市环境保护局进行查处,目前审批手续正在办理报批。2016年7月31日,易门县对该公司擅自增加“硫酸白土法精炼燃料油”的违法行为处于10万元罚款,并责令拆除未经审批的硫酸储罐等设备。
4、反映的玉溪市易门县新诺陶瓷厂生产废气排放污染环境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经核实,该公司名称为“易门鑫诺陶瓷有限公司”。2016年7月29日,易门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干燥塔排放口烟气进行监测发现: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情况。2016年8月1日,经过前期调查取证,易门县决定对该公司“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处于100万元罚款,并停产整治。
5、反映的玉溪市易门县欧亚陶瓷厂和玉达陶瓷厂生产废气、粉尘排放污染环境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经核实,上述两家公司实际名称为“云南亚欧瓷业有限公司”及“云南易门意达陶瓷有限公司”。2016年7月29日,易门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干燥塔排放口烟气进行监测发现:颗粒物、二氧化硫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情况。2016年8月1日,经过前期调查取证,易门县决定对云南亚欧瓷业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处于90万元罚款,并责令限制生产;对云南易门意达陶瓷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处于50万元罚款,并责令限制生产。
6、反映的通海县在督察期间通知企业停产逃避督察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经通海县相关部门调查,并查询通海县环境保护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电话通信、微信记录后,未发现举报中反映的“通海县环保局通知所有工厂停产,企图隐瞒污染现状”的情况发生。
玉溪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