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精神,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玉溪市政府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合,现已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玉溪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将政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保证我市城乡居民应保尽保,现将2017年度玉溪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办理事项通告如下:
缴费标准:参加2017年度玉溪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年人。特殊困难群体个人缴费后,由民政等相关部门按规定进行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基医疗保险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二、集中办理时间:2016年9月20日到2016年11月30日。
办理地点:参保人可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属地县(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及时办理,确保城乡居民享受公平的医疗保险待遇。
特此通告
玉溪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