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038204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0-11-08 |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9年至2010年全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2009年至2010年,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全市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他们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不怕流血牺牲,与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进行了坚决斗争,用生命和鲜血谱写了时代正气之歌,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不断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作斗争的勇气,玉溪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吕朝林、许文春,以及马富良等10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人员及其亲属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奋发进取、争创佳绩,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玉溪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全市各族干部群众要以他们为榜样,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县区、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的英勇事迹,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大力发扬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为构建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新玉溪作出更大的贡献。
玉溪市人民政府
2010年10月25日
2009年至2010年玉溪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玉溪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吕朝林 通海县四街镇大营村委会调解主任
许文春 通海县四街镇大营村委会治保主任
二、玉溪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马富良 红塔区春和镇中所村委会村民
金云祥 红塔区北城镇莲池村委会村民
封云辉 元江县澧江镇复兴五巷居民
魏绍飞 玉溪市中录时空灵狐网络有限公司职员
郑永成 红塔区春和镇王大户村委会村民
阮朋标 澄江县阳宗镇新街村委会村民
杨国庆 江川县大街镇大庄村委会村民
马 俊 江川县图书馆临时工
李海彪 新平县扬武镇尼鲊村委会村民
桂 元 市政协驾驶员
对吕朝林、马富良、金云祥各颁发奖金20000元;对许文春颁发奖金10000元;对封云辉、魏绍飞、郑永成、阮朋标、杨国庆、马俊、李海彪、桂元各颁发奖金5000元。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