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458370 | 文     号 | 530400-005692-20140110-0047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4-01-10 |
正视问题迎难而上努力开创我市殡葬改革新局面
正视问题 迎难而上
努力开创我市殡葬改革新局面
――在全市殡葬改革推进会上的讲话
市政府副市长 解仕清
(2013年4月12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会,主要目的是回顾总结近年来全市殡改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和存在问题,部署安排下步殡葬改革工作任务,签订2013―2015年殡葬改革目标责任书。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近年来殡改工作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全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殡葬改革的法规和政策,将殡葬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大力推行火化,着力改革规范土葬,加强殡葬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倡导文明节俭的丧葬新风。2009年以来,市政府分别以工作会、现场会、推进会、新闻发布会、电视讲话、启动仪式、责任书、督促检查等形式加强和推进全市的殡葬改革工作,全市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2009年,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建立殡葬改革工作挂钩联系制度的通知》。各县区都非常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或调整充实了殡葬管理所。红塔区成立了殡葬监察队,易门县成立了殡葬管理股,红塔区、元江县、新平县、易门县落实了殡仪馆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新平县、红塔区、峨山县等县区成立了公墓管理机构。
二是结合实际,制定殡葬改革政策制度。市政府先后出台实施了《玉溪市殡葬管理办法》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发了《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殡葬改革工作宣传活动的通知》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等。各县区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实施方案、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各县区的《火化区划定方案》已按程序上报省政府审批。
三是加大投入,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在加快。市财政2009-2011年共安排殡葬改革专项资金2680万元,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统一购置了9辆殡仪车发至各县区使用。各县区也加大了殡葬改革的资金投入,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着力建设殡葬基础设施。红塔区完成了殡仪馆改(扩)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制定,元江县殡仪馆改扩建已经完成并投入使用,新平县殡仪馆已经建成,易门县殡仪馆主体工程已完成,华宁县殡仪馆正在建设中。市里补助建设的10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已建成41个。元江县将1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用地纳入了国土、林业的修编规划,红塔区完成了南陵园公墓改扩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制作并已启动实施,峨山县投资30万元完成了安溪陵二期扩建工程,华宁县建成了万安陵园。
四是加强管理,殡葬治理初见成效。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后,各县区采取措施,加强殡葬管理,认真开展殡葬专项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红塔区、江川县完成了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区玉枕山片区、玉山城片区、高龙潭片区、国防教育基地、“仙湖锦绣”项目的坟墓搬迁工作。易门县对县城面山和城镇规划区区域的墓穴、活人墓进行了调查摸底,取缔公路沿线乱建坟墓一处,完成公路沿线坟墓搬迁37冢。华宁县组织民政、工商等部门对丧葬用品市场开展清理整顿,对违反规定的商店进行了批评教育,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峨山县认真排查,搞清了墓地、活人墓、丧葬用品商店、碑加工厂的基本情况,为下一步清理打下了基础。新平县清理拆除县城面山活人墓1247冢,开展了为期100天的县城综合整治活动,石碑加工做到了集中统一规范管理;从2011年11月起,县城各医院停止使用太平间,禁止在县城交通沿线及公共活动场所办理丧事。元江县组织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的部分成员单位,对县城面山进行了集中整治,共清理拆除圈地53块,平毁活人墓29冢,下发了《元江县城面山绿化划片包干实施方案》。
五是强化宣传,干部群众的丧葬观念有所转变。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殡葬改革工作宣传活动的通知》,在聂耳文化广场举行了殡葬改革宣传工作启动仪式,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各级以每年的清明节为契机,通过广播、电视、通告、标语、墙报、宣传车、宣传展板、宣传册(单)、组织人员上街宣传、村委会和社区干部上门宣传等不同渠道和方式,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殡葬改革对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作用,宣传乱埋乱葬、乱建坟墓对子孙后代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性。2009年以来,全市出动出动宣传车420辆次,人员253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85000(册)份,营造了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六是以点带面,传统绿色生态葬得以传承。新平县根据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以点带面抓示范,坚持政府扶持鼓励、部门合力支持、群众主动参与的原则,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制定了《新平县推行民族生态葬法实施方案》,把推行民族生态葬法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倡导鼓励群众推行绿色生态葬。
二、正视当前殡改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我市殡葬改革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机构队伍建设、火化率、管理服务的能力水平等与省里的要求差距不小。2012年中央、省级共投入资金6623元,建设殡仪馆和农村公益性公墓,投入1000万元用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死亡后实行火化的补助,全省共火化遗体69387具,节约土地1000多亩,减少木材消耗6万多立方米,火化率由2006年的10.7%提高到了29%。目前,全省共有在建和已投入使用的殡仪馆96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507个。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殡葬改革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在推进殡葬改革过程中,整体推进速度还比较缓慢,发展不平衡,效果不明显,殡葬改革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认识不到位。封建残余思想根深蒂固,“入土为安”、“棺葬为孝”的旧俗思想在相当一部分群众,甚至少数党员干部的头脑里仍然存在,越到基层,认识差距越大,部分地方对殡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个别地方没有实质性地开展工作。
二是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缓慢。受扶持政策、土地使用、资金投入等因素的制约,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缓慢。现在还有江川、通海、澄江、峨山四个县没有建设殡仪馆,2009--2010年市财政就已补助建设的100个公益性公墓,目前只建成了41个,特别是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十分滞后。
三是火化率低。2012年全市火化率19%,远低于全国49%和全省29%的平均水平。在火化的遗体中,还有部分骨灰实行了二次装棺埋葬。
四是机构队伍建设滞后。除易门县外,市和各县区民政局都没有管理机构、没有专职人员。除红塔区外,各县均未成立殡葬执法队。
五是殡葬管理和服务急待加强。乱埋乱葬、面山迁葬、修建活人墓、毁林造坟、私建坟墓、私自买卖墓地、超标准建墓、游丧、丧葬用品市场混乱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丧事活动中相互攀比、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活动屡禁不止。
六是宣传工作不深不透。对殡葬改革的宣传不全面、不深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家喻户晓的局面还没有形成,特别是对殡葬改革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宣传不够。
七是推进殡葬改革的合力还没有形成。各级、各部门参与、支持殡葬改革的意识不够强,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相互配合不够,殡葬改革工作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各级协作、社会支持参与的机制还没有形成。
三、强化措施,努力开创殡葬改革工作新局面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到2015年末,努力实现殡仪馆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所有乡镇;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所有行政村。市委张书记近期批示:“玉溪殡葬改革工作在全省滞后了,务必迎头赶上,特别是农村公墓的推行必须加快进度”。问题在哪里,我们的工作重点就在哪里,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迎难而上,合力攻坚,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各项工作。
(一)加大力度,在宣传发动上营造新声势。入土为安的传统习俗根深蒂固,只有通过坚持不懈的宣传教育,才能得以有效转变。什么时候能将群众抵触的、被动的行为,转变成自觉的行动,我们殡改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才算取得实效。各县区要将殡葬改革宣传教育纳入“四群”教育之中,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通过不同渠道和形式,大力宣传殡葬改革,使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的政策法规家喻户晓。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干部群众转变丧葬观念,破除陈规陋俗,提高其参与殡葬改革的自觉性。宣传教育工作既要深入细致,又要有声有势;既要有正面的宣传,又要有反面的曝光,只有在浓厚的殡改氛围中,殡改工作才能有效推进。
(二)加强领导,在工作落实上创出新机制。各级要切实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真正将殡葬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殡葬管理、殡葬执法、殡葬服务等工作机构,调整充实人员,做到工作有机构、人员有编制、管理有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加大资金投入和监管,将殡葬改革工作作为行政效能考核的重要内容,以责任制和督查推进工作的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齐抓共管,要动员全社会参与、支持、监督殡葬改革工作;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殡葬改革工作网络和监督管理体系,形成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加大投入,在殡葬基础设建设上迈出新步伐。殡仪馆和公益性公墓建设是促进殡葬改革与生态环境建设互动的治本之策。各级要将殡葬事业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请示汇报和协调沟通,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要结合实际、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地建设殡葬基础设施。红塔区殡仪馆的搬迁,江川、通海、澄江、峨山殡仪馆的建设,今年要完成选址、规划、报批等前期工作,明年开工建设。新平殡仪馆要尽快投入使用,易门殡仪馆年内要投入使用,华宁殡仪馆明年要建成投入使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着力抓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市财政已补助建设资金的100个公益性公墓,还有59个没有完成,今年底要全部完成。到2015年末,实现乡(镇、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率达到50%,从源头上解决葬有去处的问题,夯实殡葬改革的基础。
(四)突出重点,在提高火化率上取得新成效。火化率是一项硬指标,各县区要把提高火化率作为殡改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殡葬改革的法规政策,落实惠民殡葬政策,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大力推行火葬,千方百计提高火化率。到2015年末,全市火化率要达到35%。
(五)强化措施,在殡葬管理上打开新局面。各县区要按照国家、省、市的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殡葬管理法规政策,健全完善殡葬管理的政策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扎实工作,狠抓殡葬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加大管理和治理力度,严格规范土葬,严禁乱埋乱葬、面山迁葬、修建活人墓、毁林建坟、超标准建坟、火化后装棺土葬;要大力抓好“三沿五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铁道两侧,湖面河道两侧,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住宅区)和青山白化的治理工作;要提高殡仪服务水平,加强殡葬市场管理,净化殡仪服务市场;要加强丧事管理,严禁在中心城区、县城进行游丧活动;要大力倡导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的丧葬新风,抵制丧事活动中封建迷信、大操大办等陋俗;要依法行政,对违反殡葬法规政策的依法按政策予以处置。
(六)抓好试点,在绿色生态葬法上取得新突破。绿色生态葬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态意识增强的必然结果,是人类追求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觉醒,是一个从破坏自然回归到保护自然文明发展的自觉进步的过程。树葬、花葬、草坪葬、骨灰散撒等作为骨灰生态葬中的组成部分使人们似乎看到了生命的再生和转换、也寄托了生者对故去亲人新生命延续的渴望,更使我们看到了生命化逝于宇宙自然的坦然心态。我们要用科学的世界观去理性的分析绿色生态葬对环境、经济、社会、人口等现实状况的影响,使其在殡葬改革的进程中更加符合社会发展进步的需要,实现人们追求环境生态化的良好愿望。今年,每个县区要选择1―2点作为树葬、草坪葬的试点,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
(七)齐抓共管,在合力推进上取得新进展。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总体要求,坚持部门单位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协调配合,搞好上下沟通,碰到问题不推诿,遇到问题迎难上。要多讲全局利益、整体利益、群众利益,少讲部门利益、局部利益、个人利益。要多考虑整体目标,少考虑部门特殊,搞好诚信服务,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集中力量把我市的殡葬改革工作抓出实效。
(八)强化督查,在落实责任上走出新路子。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是本辖区、本系统、本部门殡葬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重点难点问题上,要亲自把关,依法决策,加强监管,强力突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敢于担责,敢于碰硬,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对违反殡葬法规政策的要及时查处、及时纠正。要建立健全分工负责、责权明确、落实到人的责任体系和目标管理督查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殡葬改革的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殡葬改革收到明显成效。
(九)严肃纪律,在遵纪守法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005年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民政局转发省监察厅等4个部门《关于云南省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省委组织部等十二部门《关于要求全省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带头实行火葬、简办丧事的通知》和《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纪律要求,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带头执行殡葬改革的法规政策和要求,带头抵制不良的丧葬习俗,充分发挥在殡葬改革中的表率作用。对违反规定触犯法律法规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对推动迟缓、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显的地方和单位,要追究这个地方和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同志们,殡葬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一项惠及子孙后代的民生工程,是一项移风易俗的伟大社会变革,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关系社会公平正义。让我们凝心聚力,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共同推进我市殡改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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