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2221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01-28 |
玉溪市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玉溪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公开为重点,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规范化、透明化、信息化服务型政府的整体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玉溪市贯彻落实2020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将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型阳光政府作为民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党务政务信息,确保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快速,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一、总体情况
(一)健全组织体系,规范平台建设
坚持把玉溪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平台,及时做好网站内容保障,及时回应网民关切,方便群众网上办事,打造亮点内容,真正达到树立民政良好形象、服务群众的目的。全面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市民政局模块栏目设置,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网规范化水平。及时发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内容;及时更新完善《玉溪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在网上公布。深入推进行政权力、重大项目建设、财政资金、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集中展示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民生热点、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年度重点信息公开工作。
(二)围绕任务清单,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内容
1.围绕“六稳”“六保”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年内通过“通知公告”“政策文件及解读”“社会救助”“婚姻登记管理”等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涉及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疫情防控、社会救助、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养老服务等方面政策、措施、工作动态信息。
2.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开展新型监管机制建设工作,及时对玉溪市民政局2020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监察对象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抽查结果进行公布,实现市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按时完成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本地化要素规范完善工作并审核发布,更新完善玉溪市民政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13项。
3.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以“一老一小”等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推进情况为重点,及时发布公共卫生知识普及信息,便于公众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情况,提高传染病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4.围绕民生改善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对群众关注的社会救助、养老、殡葬、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等重点、热点领域,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相关政策及解读、工作措施、工作动态等,让群众第一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5.围绕重大建设项目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对直属事业单位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年内预计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玉溪市老年养护院综合楼”预计开工时间、工期、预计竣工时间等推进情况及时进行公示。
(三)围绕制度建设,健全公开机制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局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责任目标,做到常议常抓。明确1名责任心强、综合素质好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审核、网络信息管理等有关工作。明确局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的职能科室,全面协调处理日常事务。建立“主要领导统管、科室负责人督办、具体责任人执行、信息复核反馈”和“信息发布审查、保密条例复核、政务信息员发布、过错责任追究”的“双四级”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的每条信息都由科室领导、分管领导领导签字审批;加强保密工作,配备保密计算机和移动介质,预防泄密事件发生。2020年内开展一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
全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290余条,政民互动回复3条,接受电话咨询1300余次,查询内容涉及婚姻登记、低保办理、慈善救助工作等方面。对各类政府信息,依照公众关注情况,梳理、整合成相关专题,在我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采专题栏目展现,使政府信息传播可视、可读、可感,力求“公得开、看得懂、用得上”。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积极回应,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权威信息,讲清楚,说明白,力求及时解决群众困难,让群众满意。
(四)重点领域推进情况
年内及时发布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推进情况相关信息,及时公开2020年全市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情况;公开2020年应对突发事件临时救助人数,及时公开2020年已备案登记正常运营的养老机构信息等;及时公布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管理、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政策、措施、业务动态等信息。年内通过“政策文件及解读”专栏发布政策文件、解读文章13篇,利用图文等多种解读方式,提高政策解读实用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0 | 14 | 5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80 | 20 | 26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7 | 4 | 3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9332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部分科室及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同时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公开的格式上不能完全统一,公开的形式较为单一。
改进情况:(一)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切实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在继续做好政策法规、业务工作、规划计划等常规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特别要不断加大对财政预决算、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政策制定和为民服务等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信息的公开力度。(三)进一步拓展覆盖面,加强与县(市、区)民政部门的联动和业务指导,向下延伸基层信息服务,不断提供信息的互联互通,努力使信息公开取得更大的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玉溪市民政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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