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01212342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10-26 |
《玉溪市国资国企系统党组织“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政策解读
解读《玉溪市国资国企系统党组织
“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玉国资党委〔2020〕28号)
2020年10月23日玉溪市国资委党委印发了《关于印发<玉溪市国资国企系统党组织“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为便于各监管企业更好地理解,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国资委党委制定了玉溪市国资国企系统党组织“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要求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采取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讲党课、培训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开展,每次学习结合实际,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学习。
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党内有关法规制订。
二、目标任务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国资国企党建和改革发展重要论述作为“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学习,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二)学习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党建和改革发展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等。
(三)学习形式:采取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讲党课、培训班、党总支会、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主题党日等形式,通过学习传达、交流研讨、讲党课、邀请专家解读、观看专题片、案例分析等形式开展。
(四)学习职责:包括党委职责、党委书记职责、党委专职副书记职责、党群工作部门和基层党组织职责。
(五)学习要求:从对标对表,抓好落实;结合实际,及时学习;高度重视,严格考核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切实做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四、涉及范围
市国资委、市属国有企业。
五、执行标准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国资国企党建和改革发展重要论述作为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学习。
六、注意事项
各监管企业党委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情况于每季度末向市国资委党委报告1次。
七、关键词诠释
第一议题: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国资国企党建和改革发展重要论述作为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学习。
八、惠民利民举措
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站位和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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