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0113721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03-06 |
玉溪市广播电视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9年,根据《玉溪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玉溪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任务分工,对照《玉溪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依法履行部门职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2020年2月25日玉溪市广播电视局党组专题会研究同意,现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和成效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对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及其任务分工要求,统一安排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及时研究制定相关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明确党组书记、局长为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科室,落实工作载体和措施要求,确保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就2019年法治政府工作要点、聘请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等事宜进行了研究,切实解决单位法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落实法治机构和工作人员,将法治工作经费列入单位预算予以保障。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系统内各项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玉溪市广播电视局学法用法工作制度、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媒体公益普法宣传办法等一系列法治建设工作制度,促进了单位法治建设长效化、规范化。按要求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了专题述法报告,我局所有处级干部在年度个人《述职报告》中均报告了学法用法守法情况;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也按要求开展了述法工作,提交《述法报告》。
(二)强化学法用法,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一是建立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学法安排。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依法行政、推动发展的能力,年内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一批重要法律法规。二是落实干部职工、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等普法对象学法用法计划安排。依托干部在线学法平台,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完成了学法积分。积极组织开展系统内法治培训,开展干部职工集中学法活动3次,重点抓好《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等新颁布和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征订法治刊物作为我局干部职工学法辅助材料;认真落实部门普法责任,积极开展与民营企业玉溪新视听文化传播发展有限公司的“一对一”法律帮扶工作,对扶贫联系村开展了广电法规宣传普及工作。此外,以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为重点,参与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等活动,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网络视听节目管理规定》等常用广播电视法规,为建设“法治玉溪”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三是认真开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学习培训阶段,我局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举办专题法治讲座等形式,依托“学习强国”“云岭先锋”“法宣在线”等学习平台,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报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等相关内容。面向全市广电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了《宪法》、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法规、传媒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相关法规的专题培训。调查研究阶段,我局发挥广播电视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围绕有效推进扫黑除恶广播电视宣传工作开展了深入调研,完成了《玉溪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播电视法治宣传的调研报告》。整改落实阶段,我局研究制定了《玉溪市广播电视局在法治建设中的问题短板清单及整改措施》,并逐步解决问题,补齐短板,推进法治工作的开展。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我局组织学习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目前法律顾问已经参与我局文件、合同文书等的审查、行政执法机关与民营企业“一对一”法律帮扶、对扶贫联系点的法律帮扶等方面的工作。
(四)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严格贯彻《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备案清理制度。年内落实了《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合法性审查要求,对全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合法性审查进行了自查、清理,没有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文件和政策。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对涉及我局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开。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我局已完成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根据上位法及时调整和更新了市广播电视局行政权力,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职责切实履行到位。目前,我局行政职权共4类,157项,其中:行政许可15项,行政处罚121项,行政检查20项,其他行政职权1项。行政职权对应1281项责任事项,1054项追责情形。我局进一步梳理相关事项的管理权限、审批流程、办理条件信息,并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要求,最大限度地简化办事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此外,我局将负面清单制度与行政审批工作相融合,建立了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着力营造公平竞争、便利高效的市场环境。2019年以来我局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均依法依规办理,未出现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抵触的情况。
(五)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制定了《玉溪市广播电视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起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组织推行。通过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的保障,推动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规范、公正、公开进行,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起到了重要作用。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对行政执法公示的公示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保障措施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目前,已公示执法主体信息、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执法职责和依据信息、有关便民服务信息、查办案件的行政处罚结果、行政复议渠道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环节应当公开的其他行政执法信息。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把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根据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便于监督管理。机构改革以后,广播电视执法为委托执法,我局依托市文旅局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力量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共同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此外,我局把法治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用于普法宣传、法治培训、执法办案、执法装备配备,力争进一步改善执法装备,加强硬件支撑。三是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进行了界定,规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规定依法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开展法制审核,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2019年我单位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均未达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条件,由我局法制审核机构对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进行了审查。
(六)加强监管,规范执法。2019年以来,我局切实加强广电行业监管。一是推进广播电视商业广告监管和公益广告制作展播工作。以组织开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相继落实了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影视剧项目非法集资类广告整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广播电视广告专项监管等工作。组织全市广电媒体对在播拟播广告进行清理,广电行政部门开展监听监看,年内未发现我市广电媒体播出虚假违法广告。组织广电媒体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健康教育、扫黑除恶等各类公益广告展播活动。向省广电局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重点公益广告作品4件。2019年以来,市级广电媒体制作公益广告71条,展播各类公益广告91696条次。二是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期间网络视听安全工作,督促持证网站完善内容审核流程,严把审核播出关,确保内容、播出、技术和应用的安全。开展对网络视听节目平台和公共视听载体的摸底排查工作,督促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业务,切实落实了网络视听领域监管责任。三是加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管理。2019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了三年一度的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换证审核工作,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对我市9家申请换发许可证的播出机构均换发了新证;指导玉溪广播电视台现有频道申办“高标清同播”频道,并于2019年11月获得广电总局同意开办的批复;指导云南峰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申请设立省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获得省局批准。四是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我局按照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做好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期间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安全保障要求,多次组织开展全市广播电视安全大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于2019年8月初完成所有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顺利配合国家广电总局、省广电局检查组完成了安全播出大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重保期,全市各安播责任单位共投入600余人次值班备勤,紧盯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处置问题、解决问题。及时转发总局、省局预警信息,实现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重保期内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安全传输零失误、零事故的任务目标。11月26日,玉溪市广播电视局被省广播电视局授予全省广电系统国庆70周年广播电视行业安全保障工作先进集体荣誉。五是加大广电领域执法力度。联合玉溪市文化旅游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开展执法活动,办理了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经营的视频点播节目含有未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内容案,派员指导澄江县广电局查办案件1件。指导全市各县区广电局对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宾馆酒店进行排查整治,各地下发《整改通知书》约100份,取缔安装点6家,查处擅自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宾馆酒店21家。加强与公安、工信等相关单位的协调联动,全年通过广电安播监测发现并上报黑广播线索2个,有力地配合公安、工信部门推进黑广播打击治理工作。同时,我局总结近年玉溪市广电部门打击黑广播相关经验在系统内外推广。
(七)指导督促广电媒体开展法治公益宣传。按照《玉溪市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关于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指导、督促玉溪广播电视台等广电媒体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以宪法宣传贯彻工作为重点,利用广播、电视和新媒体开展法治公益宣传。一是及时宣传玉溪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和典型经验,创造有利于法治建设不断深入的舆论氛围。玉溪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与市公安局协办栏目《警视窗》、与市法院协办栏目《法庭纵横》,与市纪委协办播出《廉政视窗》,这些节目通过玉溪真实的案例,形象生动地利用各种形式的电视展现手段和途径,全面展现了玉溪各行各业在法治建设方面做出的成绩,内容涵盖了扫黑除恶、社会治安、禁毒防艾、反腐败、依法行政等方面;广播方面,播出了《扫黑除恶,文明在行动》《您身边的110》《毒品宣传进校园》《消防通道要打开》《抚仙湖水长清》《铠甲卫士在身边》等法治相关广播直播节目20余期。节目与市民互动,及时宣传各级各部门开展依法行政活动的情况和经验,创造了有利于法治文化建设的舆论氛围。二是强化对法治公益广告制作播出的引导和监管,拓展广电新媒体法治宣传阵地。指导督促玉溪市广电媒体播出大量法治公益广告。内容涉及扫黑除恶、禁毒、防艾、国家安全、反奸防谍、防范金融诈骗及涉众型经济犯罪、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交通安全、版权保护、儿童安全意识教育等。玉溪广播电视台2019年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组织推送法治政府相关新闻、公益广告814条次;广播、电视共播出法治类新闻612条,播出广播电视公益广告54种,滚动播出1万余条次,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三是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工作。多年来广电部门持续组织广电媒体制作展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2019年以来,玉溪广播电视台制作了《我们的文化,善上的力量》等公益广告4条,共展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类公益广告3728条次。此外,我局积极推进网络视听节目创新创优,认真组织开展了2019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共筑中国梦”主题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推选和展播活动。向省广电局选送玉溪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原创网络视听节目作品4件。其中网络专题片《40年风雨无阻!普朝富的黑板报》通过第一人称的角度,记录反映全国法治宣传教育模范个人普朝富老人的故事,主题突出、结构紧凑、层次分明、表现丰富,传递了社会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极具感染力,达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人才队伍力量薄弱,局法制机构人员较少,法治人才缺乏,单位持有执法证的人员和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较少。
(二)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识和氛围还不够浓,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还未完全形成。
(三)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例如我局已聘请法律顾问,但借助法律顾问专业知识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力度还不够,还需完善相应的制度,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不足,指导督促广电媒体开展法治公益宣传的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2020年工作打算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2020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公开选调、人员调整、交流锻炼等方式充实市广电局内部法制机构人员,增加法制机构的力量。组织新办证人员和到期换证人员参加全市的执法资格考试,逐步增加我局持有执法证的人数。进一步依托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活动,联合查办广电领域的违法案件。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发挥好法律顾问的作用,弥补法律专业人才的不足。
二是继续依托干部在线学法平台,以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强化依法行政理念。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与此同时,创新形式,深入学习宣传广播电视法规规章,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熟悉掌握、准确理解与所从事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是全面推进广播电视法治实践。着眼于解决广播电视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贯彻落实好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深化广播电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法规的立改废释情况适时修正完善我单位权责清单,推进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程序。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完善内部法律风险控制机制。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进广电政务公开工作。
四是继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健全玉溪市广播电视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拓宽法治宣传覆盖面,指导督促广电媒体制作播出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公益广告、宣传片,提升“以案释法”的水平,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将普法工作融入广电工作的方方面面,落实部门普法责任清单,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切实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普法活动,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玉溪市广播电视局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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