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30711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1-11-23 |
玉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玉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第一章 总论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中共玉溪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云南省供销合作社的指导帮助下,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大部署,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为抓手,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增强自身实力为目标,积极推进组织体系创新、服务方式创新、发展路径创新,强化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着力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供销合作事业长足发展,工作成效明显。
(一)整体实力显著提升。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如期完成“十三五”规划各项重要目标任务,经济效益稳步增长,社会贡献逐年增加。全系统销售总额由2015年的88.13亿元上升至2020年的147.88亿元,年均增长10.91%;农副产品购进由2015年的29.24亿元上升至2020年的69.17亿元,年均增长18.79%;汇总利润由2015年的5773万元上升至2020年的6681万元,年均增长2.96%;资产总额由2015年的27.07亿元上升至2020年的42.72亿元,年均增长9.55%;所有者权益由2015年的9.97亿元上升至2020年的14.63亿元,年均增长7.97%。截止2020年底,全系统共有社有企业42家,农村综合服务社96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44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9个,县级日用品消费品配送中心5个,具有配送功能的乡镇中心超市74家,乡村集贸市场5个,各类经营服务网点1700个。
(二)综合改革成效显著。对标中发〔2015〕11号、云发〔2015〕32号和玉发〔2016〕12号文件要求,层层抓贯彻落实,着力构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做强做大社有企业,培育发展涉农龙头企业,分类改造提升基层社,创建新型供销合作社,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在服务现代农业、服务乡村振兴、助力打赢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与农民联系更加紧密。市、县(市、区)成立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市供销合作社领导联系县级供销合作社制度,统筹推进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2017年,借鉴河北、浙江、山东、广东四个试点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成功经验,制定《玉溪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方案》,选择7条经验进行复制推广;2020年,结合总社总结提炼的试点经验,选择9条经验进行复制推广。全力推进“三会制度”建设,2020年底实现市、县(市、区)两级供销合作社“三会制度”全覆盖,建立完善了《玉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议事规则(试行)》《玉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等规章制度,加快推进依法依规治社进程。
(三)社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组建成立市、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10个,全面建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全面推行社有资产公开租赁机制。制定《玉溪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和《玉溪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收益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使用。全系统社有资产由2015年的13.52亿元上升至2020年的21.05亿元,年均增长9.26%。
(四)为农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以“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省级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重点项目为抓手,投入资金8244万元,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2431.5万元,建设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及连锁(加盟)经营服务网络,完成元江县瑞丰民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热带水果产业融合项目、澄江县藕粉厂高原特色农产品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等20余个项目,进一步巩固提升了农资流通网络、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农产品流通网络、农村电商服务网络“四张网”的市场地位和服务功能,在服务城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全系统共有农资经营企业10家、农资配送中心12个、农资经营网点710个,形成了市县有配送中心、乡镇有农资超市、村有农资加盟店的农资一体化经营网络,“十三五”期间年均供应化肥73.12万吨,市场占有率保持在75%以上。共有县级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5个、中心超市74家,形成了以百信商贸集团为龙头,以乡镇中心超市为基础,以城市社区消费合作社、便民店、农家店为终端网点的日用消费品经营网络。共有农副产品经营企业7家,经营服务范围基本实现了农产品重点交易区全覆盖,农副产品购进由2015年的29.24亿元上升至2020年的69.17亿元,年均增长18.79%;农副产品销售由2015年的34.67亿元上升至2020年的71.20亿元,年均增长15.48%。共有专业电商企业4户,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25户,搭建淘宝特色中国·玉溪馆电商平台1个,发展农村电商服务站点22个,初步形成了以玉溪供销电商公司为主导、县级供销电商公司为支点、乡镇服务站点为末端、省社电商公司互溶、社属社涉企业参与的电商服务网络,“十三五”期间累计实现电子商务销售额4.84亿元。大力开展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农机作业等社会化服务,2020年完成土地流转面积2.14万亩、土地托管面积2.88万亩,测土配方施肥面积1.88万亩,开展无人机飞防作业 1万余亩。
(五)社有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指导社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以制度为准则,加强科学管理,建立严格考核奖惩责任制。注重发挥供销合作社优势,整合系统资源和社会资源,培植发展社有企业,截止2020年共有社有企业42户,其中:省级龙头企业6户、市级龙头企业3户;培植云南省绿色食品“10大名品”2个和“20佳创新企业”1个、绿色食品认证产品8个、云南省著名商标8个。拓展社有企业服务领域,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发挥玉溪区位优势,延伸产业服务链,大力发展农产品进出口、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业务。2020年,全系统实现进出口总额29.51亿元,较2015年实现了零的突破;实现社有企业销售总额114.20亿元,较2015年增加54.43亿元,年均增长13.82%;实现社有企业农副产品购进57.42亿元,较2015年增加49.29亿元,年均增长47.84%。
(六)基层组织体系得到增强。“十三五”期间,改造薄弱基层社网点31个,提升基础条件较好的基层社16个,恢复重组基层社15个,创新发展村级供销合作社15个,实现了基层供销合作社按经济区划全覆盖,并创建了红塔区北郊、通海县九街、新平县戛洒、元江县因远等10个总社标杆基层社。基层供销社销售收入由2015年的28.35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33.19亿元,年均增长3.20%。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成效显著,截止2020年底,全系统有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443个,其中,创建国家级示范社2个、行业内总社示范社12个、省社示范社81个,带动农户达5.7万户;建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9个。
(七)食用菌产业稳步发展。自2016年以来,积极争取省食用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81万元,通过多年发展,全市共有经营食用菌的企业20家,食用菌专业合作社24个,其中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6家。通过开展野生食用菌人工促繁、推广包山养菌、人工食用菌种植技术培训等工作,食用菌已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之一。截止2020年底,全市共建成野生食用菌人工促繁基地12155亩、人工食用菌栽培种植基地2150亩,总产量达2.3万吨,产值约8.6亿元。
(八)农村实用技能人才培训效果明显。在“十三五”期间,通过自主办学和与其他单位合作办学,共举办各类培训班78期,培训6764人次。其中:农业科技类培训61期5456人次,系统干部职工能力素质培训4期361人次,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鉴定培训3期133人次,农产品经纪人初级、中级职业资格培训4期415人次,合作办学6期399人次。通过培训,为提高广大农民科技文化水平和农业生产技能,培养农民的创业精神和创新意识,拓宽致富门路,推进脱贫攻坚作出了积极贡献。
(九)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有效。充分发挥供销行业自身优势,以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培植高原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兴办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打造绿色品牌,扎实推进产业扶贫工作,截止2020年底共打造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4个,拥有注册商标的产品54个,“三品一标”产品14个。积极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搭建平台,举办消费扶贫月活动,多形式推进消费扶贫工作,2020年,共实现扶贫产品销售172.36万元,涉及贫困户3652户。同时,做好扶贫联系点华宁县大新寨村的帮扶工作,投入资金12万元,成立大新寨村级供销社;协调投入资金300多万元,开展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开展技能培训,发展蔬菜、柑桔、烤烟等产业,大新寨村如期实现脱贫。
二、面临的挑战
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正处于爬坡迈坎阶段,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改革发展任重道远。
(一)为农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受多重因素影响,系统优势、组织优势、经营优势发挥不够,与农民利益联结不紧密。全系统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发展方式较为粗放,创新能力总体不强,普遍存在经营服务领域窄、经营网点规模小、经营业务创新难、市场竞争力弱状况,在综合服务水平方面与先进地区还有较大差距,行业影响力还有待提升,在“三农”工作大格局中,地位作用发挥不明显。
(二)社有企业实力有待提升。社有企业小而散、小而弱的问题依然突出,一定程度上存在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不健全的问题,面临技术创新、市场竞争等方面的挑战,龙头带动和产业支撑作用还有待加强,转型升级发展任务艰巨。
(三)基层组织体系较为薄弱。县(市、区)、乡供销合作社人员队伍年龄断层突出,普遍存在青黄不接的状况;社有企业、基层社干部职工队伍总体呈现年龄老化、技能退化、创新创业意识不强,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业态、新需求,加之工作环境较艰苦、工资待遇不高等原因,引进人才难度较大,留不住人才问题突出,事业发展后继乏人。
(四)体制机制有待完善。传统的经营管理体制尚未打破,新的体制尚未建立起来,发展动力和活力不足,经营业态、经营方式、激励约束机制还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三、发展机遇
(一)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工作为综合改革带来的机遇。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七次代表大会召开之际,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围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供销合作社要坚持从‘三农’工作大局出发,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努力为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开创我国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这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区域经济带建设为供销合作社发展提供的广阔市场。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提出了“三个定位”,同时,由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实施,云南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加快推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立和云南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数字玉溪”建设、滇中城市群发展、昆玉同城化等重大发展机遇,为全市供销系统加快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
(三)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增添新动力。随着国家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确立,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背景下,国内市场不断扩大,这将为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生产和消费合作服务提供新的路径和动力,我们要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打造一批多业态聚合的购物中心,以满足城乡居民的消费需求。
(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给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提出新要求。我国“三农”工作重心已从“脱贫攻坚”迈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阶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对农业发展质量要求更高、农村人居环境要求更高、农民生活品质要求更高,作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对供销合作社创新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也带来了发展机遇。
(五)“一极两区”的建设为打造玉溪新供销创造有利条件。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明确提出,玉溪市要努力建设成为“滇中崛起增长极、乡村振兴示范区、共同富裕示范区”。这为我们实现“供销之变”明确了根本导向,提供了发展机遇,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主动融入“一极两区”建设战略,创新组织管理体制、流通业态,转变发展方式,因地制宜走出一条具有玉溪供销特点的发展路子。
第二章 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服务“三农”根本宗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不断完善基层组织体系,逐步夯实为农服务组织基础,全面提升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把全市供销系统打造成为党领导下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运作更高效、玉溪特色更鲜明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更好发挥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为推动玉溪农业农村现代化和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彰显供销合作社的政治优势。完善党领导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不断提升服务新发展格局的水平和能力。
(二)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背景下,抓住国内市场扩大,内需增加,消费升级的契机,加快改革创新,全面深入推进综合改革,更好的融入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等重大决策部署。
(三)坚持为农服务宗旨。把服务“三农”作为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增强合作经济组织能力水平,不断优化经营性服务,切实提供高质量服务,提升城乡居民获得感。
(四)坚持目标导向。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鼓励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从实际出发顺势而谋,推动特色发展、差异化发展,提升联合社治理能力和运行效率,提高社有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夯实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基础和服务功能,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发展协同高效、行稳致远。
(五)坚持合作经济属性。遵循合作制原则,推动多种形式合作,完善合作利益链,构建利益共同体,将供销合作社双线运行的组织优势和经营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实际绩效。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供销特色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党和政府为农服务的国家队和主力军,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运作更有效、农产品产销产业链更完善、合作经济组织趋于完整、规模优势更加显著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基层体系全面夯实,基层社数量质量和社有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为农服务实力明显提升,双线运行机制更加健全;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在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发挥更大作用。
到2025年,实现销售总额220亿元,年均增长8%以上;实现农副产品购进112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0%以上;实现日用消费品零售额29亿元以上,年均增长5%以上;全系统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及基层社资产总额达18亿元,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及基层社所有者权益达8.5亿元;实现电子商务销售额0.8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0%以上;实现食用菌产量5万吨以上,农业产值达15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1%以上,综合产值达45亿元以上;农资市场份额进一步增大,深入实施绿色农资行动,绿色农资占比不断增加。
四、2035年远景目标
发展壮大一批现代农业龙头企业,供销经济实力大幅增强;供销基层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更好地在农村现代流通中发挥骨干作用,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发挥中坚作用,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中发挥枢纽作用,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中发挥独特作用;供销合作社合作经济属性更加鲜明,与农民的利益联接更加紧密,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经营体系和管理体制更加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作用更加显现,为农服务功能更加完备,市场化运作更加高效,治理能力显著增强,社会影响力明显提升。实现销售总额、利润总额、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稳定增长,力争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食用菌产业发展、农副产品进出口业务等方面走在全省供销合作社前列。
第三章 重点任务
一、继续推进改革,进一步完善供销合作社治理体系
(一)持续推进综合改革
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的关系,实施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有针对性地部署推进关键性改革,破解制约发展的难题,培育壮大社有企业和新兴农业经营主体;继续完善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提高双线运行机制的整体效率;增强改革的综合配套性和协同高效性,实现综合改革由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向全面推进、协同高效转变,推动综合改革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取得成效,发挥综合改革的整体效应;积极探索“三位一体”合作,按照省供销合作社的安排部署,因地制宜探索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实现途径,借鉴浙江等省的做法和经验,深入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合作金融业务,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内部成员之间开展资金互助业务。
(二)规范联合社治理机制
1.巩固联合社行业指导体系。发挥社员代表大会重要作用,坚持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为基层社服务的工作导向,强化联合社层级间联系,着力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导调度,进一步推动各级联合社履行好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职责。发挥各级联合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监事会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投融资、全面预算、财务监督、风险防控等制度。探索拓展行业指导的抓手和载体,不断提高工作指导的灵活性、针对性、有效性。推动县(市、区)级供销合作社争取各项涉农扶持政策,助力现代农业发展。
2.规范联合社治理结构。规范完善市、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三会制度”工作,优化联合社机关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推动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良性运行。坚持依法依章治社,推动各级联合社按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完善相关议事决策规则,保障社员权利,提升议事水平,有效实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健全理事会会议机制,严格落实市、县级联合社理事会全体会议至少每年举行1次的制度规定。加强监事会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建设,完善监事会治理机制和工作机制,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二、完善组织体系,夯实发展基础
(一)强化县级社统筹发展能力
1.强化组织体系建设。发挥组织体系完整独特优势,落实为农服务职责。加强各级供销合作社之间的联合合作,上下一盘棋,形成合力,贯彻落实好上级社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实施基层组织改造,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更好的服务农业、农村、农民。
2.强化县级社职能作用。推进县级社民主办社、开放办社,广泛吸纳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进入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密切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有机联系。加强县级社对基层社资产的监督管理,提升整体实力、综合服务能力和统一运营水平。加强县级社统筹带动能力,合理规划县域内经营服务资源的空间布局和规模,强化市场运营,实现社有企业与基层社相互支撑。
(二)推动基层社提质扩面
按照“有经营设施、有经营业务、有经营队伍”的建设要求,采取县(市、区)社投资、联合合作、吸纳加盟、社企共建等多种方式,创建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擦亮供销合作社金字招牌,筑牢为农服务前沿阵地;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功能需求,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范围、增强服务功能,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创建标杆基层社;按照市场化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重点在城镇社区和没有综合服务社的村组建设村级供销合作社,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加、农民增收、生活便利、供销合作事业得到发展的多赢。
(三)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一步规范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巩固“空壳社”和“僵尸社”清理成果,培育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积极领办创办产业集中度高、带动农民范围广的产业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及服务能力强、社会影响力大的区域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推进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深度融合、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主导作用、社有企业的骨干作用、基层供销合作社的辐射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引领作用,开放办社,联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社会资金,引进社会能人和先进技术创新发展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民提供代耕、代种、代管、代销等服务。
(四)提高综合服务社服务能力
按照总社、省社《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和《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改造升级农村综合服务社硬件设施,扩大经营业务范围,统一品牌标识、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打造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积极融入城乡便民服务体系建设,采取盘活资产、整合供销社零散资产的方式,新建或改造一批农村综合服务社和经营服务综合体,开展“全方位、一体化”的便民服务,满足城乡居民生产生活需求。
(五)提升现代农业服务能力
1.助力“绿色食品牌”的打造。围绕服务全市“6+N”农业产业体系和“绿色食品牌”的打造,提升服务能力。坚持创新引领,支持社有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食用菌、花卉、水果等特色产业。提升绿色食品品质,强化绿色食品品牌建设,助力全市“绿色食品牌”打造。引导绿色食品生产企业保证产品品质、坚持绿色发展方向、加强品牌营销推广、培育绿色消费市场,完善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为企业提供优质配套服务。在打造一流“绿色食品牌”过程中实现绿色食品附加值增加,农户和企业收入双增长。
2.培育特色乡村产业。主动参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结合省、市深入推进“一县一业”的发展战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易门县大力发展食用菌产业、通海县发展蔬菜产业等“一县一业”的安排部署,在农资供应、电商扶持、农技培训、物流配送、项目争取等方面支持“一县一业”创建,通过提供优质配套服务,加快推动乡村产业发展。
三、加大“四网”建设力度,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以持续深化“农资配送网、农产品购销网、日用消费品网、农村电商服务网”建设为抓手,稳住县及县以下供销合作基本盘、稳住农村流通产业链供应链、稳住社有企业、稳住项目投资、稳住经营网点、稳住销售收入,全力保障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物资供应,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巩固提升农资配送网
继续承担各级政府委托的农资淡季储备任务,优化调配农资源,在春耕秋播、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国家调控化肥农药等事件中发挥保供稳价作用;顺应化肥农药“零增长”要求,认真落实“三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加强对全市农资公司和县(市、区)农资经营企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服务,加快推广应用有机、绿色、生态肥料和高效低毒生物农药,逐年提升生物农药供应比重;构建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打造农业生产服务中心,创建一批生产服务型基层社、农民合作社、庄稼医院,打造现代农业服务骨干力量,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加大测土配方肥、有机微生物菌肥、可降解环保农药等绿色农资推广直供力度,助推全市绿色农业发展;加快推进农资经营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优化农资配送中心和营销网点,开展企业业态创新,闯出一条适应农业现代化需要的农资销售与社会化服务新路子。
(二)加快农产品购销网络体系建设
围绕市委、市政府把玉溪建成全省最大的特色农产品集散中心和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出口基地的目标,巩固农副产品出口业务。以百信集团等龙头企业及合作社为依托,加强与集贸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的产销对接,巩固现有市场,加快拓展国内外高端市场,保持农副产品出口业务在全省供销系统的龙头地位。大力培育发展农产品购销经营市场主体,持续完善农产品双向流通网络建设。
(三)加快日用消费品网络建设
加快日用消费品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优化网络布局,以县(市、区)级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建设为重点,加快建设具有配送功能的乡镇(街道)日用消费品中心超市和农村电商物流配送站点。持续推进村级综合服务社、便民店、农家店终端网点标准化建设,更好服务城乡居民生产生活。
(四)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服务网
认真落实《玉溪供销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年),依托玉溪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加强与云南供销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对接,主动融入全省供销电子商务一盘棋,挖掘和组织本地特色产品,尤其是高原特色农产品的上线交易;联合各县(市、区)社电商公司,实现行业聚群发展,增强市场主体能力与行业聚集效应;培育壮大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基地为主的农产品供应主体,鼓励社有企业尤其是电商企业发展产业基地,从生产源头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促进农产品生产的标准化、规范化;抢抓华宁县、易门县被列为全国农村电商示范县的建设机遇,利用基层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发展农村电商经营网点;巩固提升现有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加快经营网点信息化改造,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培育电商人才队伍,开展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强化供销电商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供销电商健康有序发展。
四、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化社有企业改革
(一)持续推进社有企业改革
牢固树立“供销企业强则供销经济强、供销经济强则供销事业强”的理念,深化对发展社有企业的再认识,理顺社企关系,实行社企分开,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运营监督机制,保障社有企业的法人财产权与经营自主权,推动社有企业稳定发展。加快社有企业业态创新,重点在开展农产品销售、农业生产服务、冷链物流、农村电子商务等方面的业务有新突破,开展项目共建,信息互联,增强应对市场的灵敏性和抗风险能力;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综合业绩考核办法,增强对社有企业的指导力度,保障联合社出资人权益和股东利益;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探索商业发展新模式、新业态。
(二)引导培育龙头企业
聚焦市场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管理科学规范的骨干企业,通过引导申请项目资金支持、积极申请政府专项债等措施,实施精准服务,助力企业成长为行业龙头企业、知名企业,重点培育特色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领军企业。探索成立供销集团公司,发挥社有企业一头连接生产、一头连接消费的优势,发展研发、生产、加工基地,融入省供销社冷链物流规划布局,建设仓储冷链设施、生鲜超市批发市场、物流中心,带动打造姓农、务农、为农的骨干企业。
(三)提升社有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指导社有企业提升经济形势预判能力,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强化对经济运行动态、大宗商品价格以及资本市场指标变化监测,提高对经营环境变化、发展趋势的预判能力。落实社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一方面指导社有企业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全面、有效的企业内控体系,聚焦关键业务、社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加强对重点领域日常管控;另一方面健全企业外部监管机制,构建完善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的完整工作链条,重点对社有企业的重大投资、股权变更、并购重组、债务风险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切实防范社有企业重大经营风险,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强化产业培育,大力发展食用菌产业
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工作要求,按照“种植作示范、加工多中心、销售强集散”的思路,增总量、提品质、做品牌、转模式、深加工、拓市场、增效益,把食用菌产业发展成为玉溪市农业“6+N”产业体系中的优势主导产业,打造“云菌”玉系“绿色食品牌”。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影响生态功能的前提下,科学实施野生食用菌保育促繁、林下仿生栽培,大力发展人工食用菌栽培及深加工等,延长食用菌产业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全市食用菌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市实现食用菌农业产值15亿元以上,综合产值达45亿元以上。
(一)积极推动相关规划出台
科学编制全市食用菌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通过规划的编制,明确我市食用菌发展的目标和方向,科学布局我市食用菌产业重点,以规划为纲领积极推动食用菌产业发展。
(二)加大食用菌实用技能培训力度
以玉溪市供销社干部学校为平台,成立食用菌推广培训中心,建设全市食用菌技术培训体系,年培训规模500人次以上。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重点培养一批食用菌技术人才,力求以人才的振兴助力食用菌产业的振兴,以食用菌产业的振兴助力乡村振兴。
(三)稳步推进食用菌三类基地建设
按照《玉溪市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总体布局,打造一批野生食用菌保育促繁、林下仿生栽培以及人工食用菌栽培示范基地。特别是在羊肚菌种植上取得重点突破,力争将玉溪建成全省羊肚菌种植规模领先、春节前全国鲜品羊肚菌上市产量较大的州(市)之一。到2025年底,力争在全市范围内规范建设不少于1000亩的保育促繁示范基地10个以上,建成仿生栽培面积100亩以上的示范基地5个以上,建成50亩以上或年用菌包50万棒以上的人工食用菌栽培示范基地5个以上。
(四)培育龙头企业
加大本土企业扶持和招商引资力度,建设全省领先的食用菌加工产业示范园区,打造方便食品、调味品、功能营养品等食用菌产品生产高地,开展食用菌精深加工,提高食用菌附加值。以易门县、江川区为重点培育一批食用菌产业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以资金、技术等方式参与基地建设、生产加工、品牌打造等。同时,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打造集生产、加工、物流、休闲观光为一体的产业示范基地,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五)打造食用菌绿色食品牌
鼓励食用菌企业实施产业标准化生产,构建食用菌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的全程追溯体系。推动成立市食用菌行业协会,制定和修订涵盖保育、栽培、保鲜、加工、检验、流通等方面的食用菌标准体系。力争到2025年打造“云菌”企业品牌5个以上。
(六)积极支持易门县以菌产业开展“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工作
鼓励和支持易门县以打造“开放型、创新型,高端化、信息化、绿色化”现代食用菌产业体系为目标,以“野生食用菌稳产增效、人工食用菌增产增效、加工业提质增效”为导向,以“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占市场、建平台、解难题”为抓手,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模式,重点围绕“一公园一中心三基地”(一公园:“云菌公园”;一中心:菌种繁育培育中心;三基地:野生食用菌保育及供应基地、高原特色栽培食用菌基地、野生食用菌仿生栽培示范基地)实施食用菌“一县一业”战略。争取把易门县建成国家级野生食用菌集散交易中心和加工基地、云南最具特色野生食用菌保育促繁休闲康养绿色基地,“滇中水城·菌乡易门”品牌更加闪亮。
六、拓展新领域,培育新动能
(一)建设数字供销
以开展供销电子商务数字化销售工作为载体,融入省供销集团数字供销产业布局,力争与京东等数字经济领域企业开展合作,打造产品采销数字化、智慧物流、资产资源数字化等平台,完善基层网点数字化服务终端。按照省供销合作社的安排部署,积极配合搭建供销“三农”服务综合信息平台,通过对系统及经营网点数据的采集和整理,推动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及再生资源回收等相关数据的整合与分析,实现信息共建共享,推动相关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顺应商业变革和消费升级趋势,推动社有企业为农服务资源聚合共享和信息互联互通互融,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开展在线问诊、网络销售、直播带货、线下配送等,推动服务精准到户。
(二)认真开展冷链物流补短板工作
融入省供销社冷链物流产业布局,支持龙头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在规模化生产基地布局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农产品冷藏初加工设施;支持商贸流通企业、物流企业等经营主体布局建设一批规模适度、满足需求的农产品综合冷链物流集配设施;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重点针对冷链物流专项债项目,积极与省供销社及市级相关部门、各项目申报单位沟通协调,抓好新平县农产品智慧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玉溪市中心城区冷链物流及快递分拣中心项目、滇中绿色农产品产业园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等项目,确保重点项目尽快建成,促进产业发展,逐步完善全市冷链物流配套体系。
七、多措并举,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提升脱贫地区基层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能力和产业带动作用
1.提升脱贫地区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能力。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工作总要求,突出发展质量,积极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强化产业发展支撑,重点扶持管理规范、带动力强、与农民联系紧密的专业合作示范社。以深化供销社改革为契机,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施农产品及日用消费品网点建设,强化村级基层社建设,不断建立完善为农服务体系。以基层组织为纽带,积极整合资源,争取各类资金扶持,广泛吸纳低收入农户入社,拓展经营服务功能,完善供销合作社与低收入农户联动发展机制,密切与低收入农户的利益联结。
2.加大脱贫地区产业带动力。坚持产业进村、扶持到户的原则,利用各种有利资源,深入挖掘粮食、蔬菜、花卉、食用菌、水果等特色产业,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强化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民市场议价权,力争打造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通农产品供应全链条,推进资源与企业对接,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脱贫地区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合作,创建绿色优质农产品原料基地,提升加工能力,深度开发特色资源,带动脱贫户共建链条、共享品牌,让脱贫户在发展特色产业中稳定就业、持续增收。推进产品与市场对接,引导脱贫地区与产地批发市场、物流配送中心、商品采购中心、大型特产超市、电商平台对接,支持脱贫地区组织特色产品参加各类展示展销会,扩大产品影响,让脱贫地区的特色产品走出山区、进入城市、拓展市场。
(二)加强与脱贫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
以社有企业为依托,与脱贫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农产品产销对接关系,在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中有条件的所属门店设立消费扶贫专区,集中销售脱贫地区特色产品;依托覆盖全面的供销合作社网络,开展跨区域联合合作,组织脱贫地区农产品进机关,国有企业的工会福利产品、自办食堂消费农副产品目录;优先发展脱贫地区农产品基地,大力提升脱贫地区农产品供给质量,重点抓好品牌设计和推广,打造既有脱贫地区特点又有玉溪供销特色的农产品品牌,着力帮助脱贫地区销售农产品;完善“合作社(基地)—社有企业—消费者”的双向流通模式,连接脱贫地区与广阔的消费市场,打通“最后一公里”,构建帮扶长效机制。全力推进玉溪市消费帮扶产品展销中心青花街购销店、澄江市消费扶贫产品展销中心、元江县供销社消费扶贫产品展示销售中心等展销中心的建设工作,开展扶贫产品销售。
(三)积极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
将“富脑袋”与“富口袋”结合起来,大力开展对生产型、经营型、技能服务型农村实用人才的教学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助力乡村人才振兴。加大力度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生产经营性龙头企业、组织提供农资农化服务、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电子商务等培训服务和技术支持,加强对食用菌产业发展、农产品流通服务、合作经济等方面的实用技能培训服务。通过培训,为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十四五”期间,年均开展实用技能及高素质农民培训600人次。
(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培育多元化托管服务主体,积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发挥社有企业骨干作用,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农机作业及维修、联耕联种、代耕代种、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等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性服务;探索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托管服务”,延伸托管服务链条,在农产品加工销售、仓储冷链物流、电子商务等配套环节形成规模服务。到2025年,农业生产土地托管面积累计达到4万亩以上,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累计达到15万亩/次以上,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品牌广泛推广,社会形象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五)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探索利用农资配送服务体系,就近收购农业废弃物;扶持或参股合作一批具有生产能力又承担社会责任的公司,承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提高利用率,控制生活垃圾总量增长。
八、开放活社,拓展供销合作社发展空间
(一)规范推进开放办社
广泛吸纳小农户、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基层社,通过加强基层社“三会”制度建设运行,提高入社社员在办社治社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把基层社打造成为开放、民主、共赢的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继续推进开放办企,通过产权联合、项目合作、资产对接、业务整合等方式,充分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打造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链生态,密织供销合作社传统经营服务网络。
(二)构建联合合作机制
遵循市场规律,推进社有企业联合合作,探索上下贯通路径,左右联动格局,加强各层级社有企业之间的产权、业务和资本联结,加强系统内资源整合。主动携手市内国企民企、市外供销合作社及其社有企业进行联合合作,把玉溪的优势特色产品卖到市外、省外、国外,把市外、省外、国外的特色产品购销到玉溪;加强同省供销合作社相关社有企业的联合合作,推进“冷链物流”“食用菌”等项目建设工作,做大做强供销经济;继续同贵阳市供销合作社加强合作,实现“滇货入黔”“黔货入滇”;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业服务行业协会、涉农企业等各类经济组织的联合与合作,不断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打通农产品销售瓶颈,形成供销合作社系统内“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一体发展”的新型合作经济利益共同体和开放发展新格局。
(三)加快推动农产品对外贸易
重点发展具有出口优势的农产品,依托百信集团等企业,积极推动农业标准化、规模化、优质化、专业化出口基地建设,推动更多农产品“走出去”,不断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保持农副产品出口在全省供销社系统排名前列的优势。
(四)推动农业领域投融资合作
积极向省供销社沟通汇报,加强与云南供销集团、昆明食用菌研究所等机构的合作,探索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融资合作网络。加强与昆明食用菌研究所在食用菌产业发展方面的合作,争取在地块选择、菌种、营养包、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帮助和指导;加强与云南供销集团在食用菌产业发展、冷链物流项目建设方面的合作,采取资本投入、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推进易门县以食用菌产业发展为主的“一县一业”发展。
九、加强文化建设,塑造供销合作社品牌
(一)弘扬供销合作社传统文化
推进供销合作社文化建设,突出弘扬供销合作社“扁担”精神、“背篓”精神,始终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心系“三农”,不断密切与农民的联系,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守承诺、重信誉,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可靠、物美价廉的产品和服务,树立供销合作社的行业形象。
(二)规范管理“中国供销合作社”品牌
加强联合社、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的宣传推广和规范使用,坚决杜绝借用、滥用、冒用标识的行为,维护供销合作社良好社会形象和合法权益。
(三)培育自有品牌
推动供销系统市场主体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消费者满意度、主体知名度,力争形成若干自有知名品牌。结合实际,围绕粮食、蔬菜、花卉、食用菌、水果等绿色产业,通过抓有机、占市场、建平台、抓认证,提高产品质量和知名度,培育自有品牌,打造龙头企业驰名商标;大力推动企业品牌化经营,加快农产品品牌创建步伐,建立完善商标注册、使用、保护等管理制度,加强商标品牌的建立、保护工作,走品牌发展之路;指导帮助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三品一标”的认证。
十、全面从严治社,为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压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
1.强化政治引领。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发挥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全市供销系统全面贯彻落实。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从“三农”工作大局出发,牢记供销社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把讲政治的要求体现到供销社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持续深化综合改革。
2.落实理论武装。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供销合作社的性质定位、目标方向、重点任务,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廉政建设,完善监督机制
1.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强化执纪审查,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严肃追责问责,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加强对行使公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监督,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廉洁从政,杜绝失职失责和违规违纪违法情况发生。
2.强化日常监管。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督查整改,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工作现场,全面了解掌握情况,有的放矢开展工作指导,主动帮助基层解决改革发展工作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在全系统营造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三)注重内部监督,不断推进内部治理工作
1.充分发挥监事会职能作用。发挥好监事会的职能作用,加强系统内部治理,实施依法治社。推动各级监事会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精准监督,建立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充实加强职能部门力量,提高监事会人员素质能力。
2.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执纪问责监督作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切实发挥好机关纪委的日常监督作用。对机关部门、所属社有企业,强化重点监督,形成有效治理格局。
3.充分发挥审计风险防范预警功能作用。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对重要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社有资产管理使用、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进行重点审计,确保社有资产、项目资金、重大投资防控风险工作落实到位。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审计,主动配合做好审计工作,发挥审计工作的风险防范预警作用,促进供销系统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四)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确保系统各项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1.严格落实“三会”制度。准确把握供销合作社的性质属性,切实发挥好供销合作社的职责职能作用,找准供销改革发展的定性定位,建立和完善“三会”制度,进一步规范供销合作社的运行机制,促进供销事业发展。
2.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不断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构建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坚持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不断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资金安全管理,及时防范资金风险。严格落实出台的各项制度及相关纪律,强化单位内部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3.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强化廉政情况考察,着力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社有企业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作风硬、能力强、懂管理、会经营、守廉洁”的总要求,建立完善机关干部到市社企业兼任职务、选人用人、绩效管理、责任追究等系列制度,全面加强经营管理制度建设,确保不发生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全市供销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切实推动各项任务有效实施。各县(市、区)级供销合作社要根据本规划制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级供销合作社的“十四五”发展规划,以要素保障和重点项目为支撑,推进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落地生根。
二、建立机制
把实施“十四五”规划纳入理事会主任办公会议和党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制定市社“十四五”规划年度实施方案,细化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并明确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工作,各科室和社属企业负责人认真抓好各项具体任务落实,切实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
三、落实政策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相关配套政策,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实施供销人才支撑战略,积极争取、落实各级相关财政支持资金,加强对“十四五”规划各类资金的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用足用好新时代服务“三农”各种优惠政策。
四、加强宣传
找准新时代供销合作社宣传定位,切实增强信心,坚持勤俭强社,大力宣传、弘扬供销合作社“扁担”“背篓”精神,不忘供销为农、务农、姓农初心,牢记供销爱农、护农、强农使命,展示好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切实营造全社会都了解供销合作社、关心供销合作社、支持供销合作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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