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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9-07-31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
更新时间:2019-07-31 15:00:00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玉室字〔2019〕32号),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玉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并监督管理职业中介机构,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三)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统筹拟订全市范围内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九)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市级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表彰奖励和以玉溪市人民政府名义奖励人选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承办市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免手续。
(十三)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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