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8046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2-09-20 |
玉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3300401000
玉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分级管理权限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具体指导、监督、管理分级管理权限内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负责评标专家资格的审查和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及管理;负责处理招投标投诉。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推行招标项目招标人首要责任制工作。工程招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自主决定发起招标,自主选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方式、招标人代表和评标方法,对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对招标过程、招标结果及合同履行负主体责任,对工程质量、造价控制履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同时,深入贯彻落实好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将实质性备案审查变为符合性审查,推行备案工作限时办结制,将招标备案由法定时间三天改为当天办结,1-9月,市本级平台上受理办结招标备案项目19项。
2.切实加强建设项目招投标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招投标政策,缩小应当招标的范围,简化招标备案程序和内容,强化对招投标对象的服务。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招标人已经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进行抽查,将抽查检查情况及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反馈,并在招标代理机构服务管理群公示,对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发出监管函,督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及时整改。1-9月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共发出监管函3份。
3.进一步加强评标专家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评标专家入库和出库管理工作。依据《玉溪市评标专家和评标委员会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评标专家业务及履职工作管理,在日常招投标活动中,依据评标过程中产生和发现的问题,对招投标案件中涉及到评标及评标专家的问题及时认真的进行审查梳理,对业务能力不足,或在评标过程中有违反评标纪律、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专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及政策进行查处,严格把关业主担任评标专家审查,杜绝领导干部和非专业业主担任评标专家,严格评标现场的监督检查。今年上半年依法对在两个建设工程项目评标活动中存在工作疏漏或履职不到位的18位专家进行了约谈,依照《玉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考评管理办法》有关条款对其中6名主要责任人给予年考评记3分的处理。
4.强化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监管。在项目招投标代理工作中,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考核、评价,严格依法查处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向社会公开相关企业及人员的信用评价信息,实行招标代理机构“黑名单”制度,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严格执行招投标项目代理机构考评打分制,探索推行招标代理机构信息自愿报送和年度业绩公示制度,完善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从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起草了《玉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目前已经通过社会意见征求、专家讨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务会决议,待修改完善后印发。
5.全面推行电子信息化办公,实现招投标项目全流程网上办理。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过程中,积极做好云南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工作,全面实现招投标项目全流程网上办理,招标项目公告、报名、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公示、情况报告、合同登记等各流程、各环节都做到了各方不见面,网报网监网备,所有环节及信息公开透明,杜绝线下监管、线下备案,有力提升了项目招投标的效率及公平公正性。
6.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及“放管服”工作。深化落实好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玉溪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强化了对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中投标人资格、条件公平性审查工作,进一步明晰了投标保证金缴纳比例、方式及退回时间的要求等工作,真心实意帮助投标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同时,按2020年省巡视组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反馈整改意见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办草拟了《玉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经前期多论会商及意见征求,现已将征求意见稿上网向社会公示并再次征求意见,力争年内制定出台。
7.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2021〕-25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我局制定下发了《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玉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便笺〔2021〕36号),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招标办,明确专人负责开展具体工作,在各县区市自查的基础上,7月份组成4个检查组对9县区市开展了检查。此次专项整治,全市共排查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的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共83个。其中市本级排查问题项目共7个:评标专家未认真履职2个;招标代理机构违规设置现场报名的2个;招标公告未在法定媒体发布2个;招标人履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不到位的1个;签订阴阳合同1个;招标代理机构评标资料保管不规范,管理存在漏洞1个。截止9月30日,市级7个问题项目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
8.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受理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招投标活动的投诉及异议,认真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整肃市场行为及行业不正之风。
9.强化对县区招工作的服务、指导和督察。按照国家、省及《玉溪市房屋建筑及市政设施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文件,采取调研、随机走访、投诉接报、工作督察等多种方式对各县区开展的招投标程序、合法性、投诉处理情况进行指导、抽查,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诉问题进行调查及处理。指导、协助、参与了通海、澄江、峨山、新平、元江等县投诉及异议的处理,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房屋建筑及市政设施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秩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玉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玉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玉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3.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0-附表12)。玉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2021年未核拨项目经费,所以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2021年度收入合计251.9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9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44万元,下降1.73%【2020年度收入合计256.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4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2021年度支出合计25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9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50万元,增长0.60%【2020年度支出合计25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4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主要原因为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1.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0万元,增长0.60%。主要原因为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8.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万元,增长0.60%。主要原因为主要原因为本年在职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9.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8.6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9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89.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65.8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3.41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8.68万元;购房补贴支出0.83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5.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5.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预计接待人员及批次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05万元比2020年支出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5万元,增长100.00%。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公务接待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澄江市、江川区到市住建局汇报12家国企突出问题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8万元。其中:办公费6.02万元,占总支出25.53%;邮电费0.05万元,占总支出0.21%;差旅费0.71万元,占总支出3.01%;培训费1.83万元,占总支出7.76%;公务接待费0.05万,占总支出0.21%;工会经费2.71,占总支出11.49%;福利费1.57万元,占总支出6.66%;其他交通费用10.46万元,占总支出44.3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8万元,占总支出0.77%;与上年对比减少9.89万元,下降29.55%【2020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47万元。其中其中:办公费6.84万元,占总支出20.44%;邮电费0.03万元,占总支出0.09%;差旅费1.00万元,占总支出2.99%;培训费6.45万元,占总支出19.27%;劳务费2.94万,占总支出8.78%;工会经费2.62,占总支出7.83%;福利费2.37万元,占总支出7.08%;其他交通费用11.04万元,占总支出32.9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8万元,占总支出0.54%】。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资产总额16.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0万元,固定资产16.6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6.69 | 16.69 | 16.69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0-附表12)。玉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2021年未核拨项目经费,所以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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