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1182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日期 | 2024-02-01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0135700000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
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包括: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科)、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文博科、产业发展科(宣传推广科)、资源开发科。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参公事业单位:玉溪市文化市场执法支队。
2.事业单位:玉溪市文化旅游信息中心。
3.事业单位:玉溪市图书馆。
4.事业单位:玉溪市文化馆。
5.事业单位:玉溪市博物馆。
6.事业单位:玉溪市文物管理所。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设有独立编制机构数共7个,其中独立核算机构数为5个,具体包括局机关、玉溪市图书馆、玉溪市文化馆、玉溪市博物馆和玉溪市文物管理所。玉溪市文化市场执法支队与玉溪市文化旅游信息中心的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由局机关合并统一编报。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实施文旅深度融合行动
实施“文化润景”工程。加强文旅资源普查和转化利用,加强景区文化内涵挖掘和提档升级,创新旅游业态和产品供给;讲好“聂耳和国歌的故事”。积极打造和培育红色旅游产品,讲好玉溪红色文化故事;做好历史文化遗迹活化利用。加快博物馆群建设,加强博物馆藏品管理,完成玉溪市博物馆预防性保护项目,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力度;加快演艺旅游发展。推进表演类非遗项目的展演展示和传承。积极举办音乐节、艺术节、动漫节等大型活动;推进文化惠民演出活动。打造“彩云之南等你来”夜间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夜间旅游业态。举办“四季村晚”活动,提升乡村旅游文化内涵;组织开展国家级非遗项目的申报,策划组织“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加快文创产业发展,积极引进文创产品设计团队,开发打造特色鲜明、品质优良、设计精良、市场认可的文创商品,丰富旅游商品供给,促进文旅消费。
2.实施重大文旅项目行动
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做好项目规划储备,充实完善市、县两级文旅项目建设库和储备库,加快聂耳和国歌传习中心、国家工业遗产易门铜矿保护活化利用项目、李家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澄江市帽天山寒武纪世界自然遗产国家4A级景区提升、澄江环抚仙湖乡村旅游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加强文旅项目运营管理;加强文旅项目精准招商,积极参加国家文旅部和省文旅厅组织的各类会展和营销活动;加强文旅项目要素保障。坚持生态优先,推动文旅项目用地与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和“三湖”保护等衔接。积极争取省市关于文旅项目前期策划工作经费的保障和支持力度。
3.实施旅游业态丰富行动
加快康养旅游发展,以“三湖”和中心城区为重点,打造夏季避暑旅居产品;大力发展城市休闲旅游,坚持主客共享,提升旅游接待设施,丰富文化旅游产品;加快乡村旅游发展。充分利用乡村振兴示范村、美丽乡村、传统村落等特色乡村资源打造乡村旅游产品,促进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加快体育旅游发展,以“三湖”、哀牢山—红河谷、科教创新城等片区为重点,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和体育场馆群优势开发康体健身休闲产品,推动“体育+旅游”发展,打造体育旅游产品;加快研学旅游发展,开发精品研学线路,打造特色研学旅游产品,创建各类研学旅游基地;加快工业旅游发展,推进工业旅游产品开发,打造体验式、交互式旅游新场景,推动工业与旅游融合发展。
4.实施品牌宣传推广行动
加快文旅品牌打造。加强文旅宣传推广,建立健全“一盘棋”的宣传格局。以打造“休闲玉溪·纯净之地”文旅IP为主要抓手,以“玉溪文旅”微信公众号、“乐游玉溪”系列短视频号为载体,进一步整合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文旅企业、自媒体、网红达人等宣传资源,建立玉溪文旅宣传资源数据库,构建上下贯通、横向联通、内外互通的文化旅游宣传工作格局。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渠道,以各类媒体平台为支撑,加强对外宣传营销。
5.实施经营主体壮大行动
加快培优扶强,助小育特,积极开展文化旅游新业态企业培育工作,推进各类文旅企业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营销创新,做好文化、体育、娱乐业培育;支持旅行社发展和行业协会发展;加快文旅人才队伍建设,规范旅行社和导游用工、劳务派遣等行为,落实好导游薪酬制度。
6.实施服务质量创优行动
加强服务质量提升,全面提升旅游行业要素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旅游服务配套。加强监督执法,积极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维护市场秩序;加大力度抓好各类涉文旅案件查处查办工作,不断提高投诉处置质量,提升处置满意度。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4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3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139人。在职实有15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5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2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98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304.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42.38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461.68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4,834.91万元,下降47.69%。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因机构改革(玉机编〔2023〕54 号),将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和玉溪市艺术研究所调整为玉溪市聂耳文化中心所属事业单位,故2024年财务总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642.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42.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42.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248.03万元,下降53.06%。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因机构改革(玉机编〔2023〕54 号),将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玉溪市艺术研究所调整为玉溪市聂耳文化中心所属事业单位,故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304.0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64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18.1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09.25万元,下降50.51%,主要原因分析是机构改革,所属事业单位减少4家,所以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224.2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38.78万元,下降76.72%,主要原因分析是机构改革,所属事业单位减少以及帽天山保护经费、市级非遗传承人补助等项目经费减少。单位资金支出661.6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3.12万元,增长166.21%,主要原因分析是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新增预算了上级补助收入及其他收入。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701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896.8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及文化市场执法支队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7010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3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的工作业务经费,如演出比赛活动、文化旅游宣传活动、综合业务活动、培训、文化旅游(文物)工作等。
207010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图书馆586.84万元,主要用于玉溪市图书馆的人员经费、公用支出、工作业务经费以及图书馆免费开放配套经费。
207010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465.08万元,主要用于玉溪市文化馆人员经费、公用支出及市级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文化馆免费开放配套经费等。
20701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10.22万元,主要用于玉溪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工
作业务经费。
20701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旅游宣传60.00万元,主要用于我市旅游宣传活动的项目经费。
207019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25.44万元,主要用于玉溪市文化旅游信息中心的人员经费、公用支出及其他项目经费等。
207020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物保护53.90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单位及革命遗址的维修与保护。
20702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博物馆577.58万元,主要用于玉溪市博物馆的人员经费、公用支出、工作业务经费及博物馆免费开放配套经费。
207029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物支出217.70万元,主要用于玉溪市文物管理所的人员经费、公用支出、工作业务经费及文物保护经费等。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
单位离退休123.83万元,主要用于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离退休经费。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22.58万元,主要用于文旅系统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7.9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9.0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2080801抚恤-死亡抚恤1.4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图书馆的遗属补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5.7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局机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95.28万元,主要用于文旅系统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13.5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补助支出。
2070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34万元,主要用局机关行政事业医疗补助。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63.1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公积金。
221020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18.5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购房补贴。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1.20701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44.10万元,主要用于各县(市、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市级配套补助资金。
2.20702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博物馆3.00万元,主要用于云南李家山青铜器博物馆免费开放市级配套补助资金。
(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7020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文物保护53.90万元。其中文物保护专项经费43.90万元(红塔区5.00万元、江川区5.00万元、通海县3.90万元、华宁县8.00万元、易门县5.00万元、峨山县8.00万元,新平县5.00万元、元江县4.00万元)。主要用于市级文物的保护与维修。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市对下)经费10.00万元(红塔区2.00万元、澄江市2.00万元、通海县2.00万元、易门县2.00万元、元江县2.00万元)。主要用于我市革命遗址的保护、维修、利用等。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7.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04万元,较上年减少10.66万元,下降28.2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40万元,较上年减少5.91万元,下降29.1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0次,共计接待2000人次。
减少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局属单位减少。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实现只减不增。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64万元,较上年减少4.75万元,下降27.3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4万元,较上年减少4.75万元,下降27.3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减少原因:机构改革局属单位减少,公务用车比上年减少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推介经费60万元。
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可进一步做好玉溪市文化旅游2024年宣传工作,发布稿件数量3400篇,宣传活动举办次数5次,发布短视频数量60个,整合新媒体+传统媒体资源宣传优势,形成“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端发布、多媒呈现、多元传播、全网有声”的融合传播新局面。最终达成文旅融媒体矩阵效应,拓宽文旅新闻信息传播渠道,传播玉溪文旅形象,提升玉溪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品牌影响力,使旅游业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将玉溪打造成为国内知名的休闲旅游度假目的地。
(二)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市级配套补助资金44.10万元。
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2024年6月份之前,确保免开资金拨付到每个县区,年底前确保资金拨付到每个文化馆、图书馆、文化站,全年维护免费三馆一站数量86个,展示品目种类大于5类;保证市县乡三级群众文化活动能正常开展时政、法制、科普讲座,群众文化艺术辅导培训,基层文艺骨干、文艺队的辅导培训,老中青年、少儿文化艺术培训,群众文化艺术活动、文化艺术展览展示,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挖屈、整理、保护、传承。
(三)文物保护经费(市对下)经费43.90万元。
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有效保护文物本体、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的同时,也提高文物展示利用水平,对实现文物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推动和促进文物保护、进而实现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预期指标,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各项工作。
(四)玉溪市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经费10.00万元。
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2024年旅游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计划活动补助资金项目的开展,将加强我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完成基础性工作同时,引客入玉人数达3,000人,提升玉溪文旅整体形象,提升玉溪知名度。实施各民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民族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等,常态化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各民族交往、交流、团结联谊等活动,有效履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入地或流出地职责,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是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03.1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4.44万元,下降13.78%,主要原因分析:财政压缩公用经费及工作业务经费。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的正常运转及文化(文物)、旅游业务活动的开展。列支日常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党报党刊、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其他交通费用、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维修(护)费等。
由于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玉溪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合并预算,故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403.13万元,包含行政单位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和参公事业单位玉溪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9,679.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06.90万元,固定资产8,132.6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638.20万元,其他资产1.76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0.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11.8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4项,账面原值17.8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0000135700111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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