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8270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日期 | 2023-10-25 |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135700701000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花灯戏”的传承、保护、发展、展演、推广工作;负责创作、打造文艺精品;承担惠民演出和市级重大活动的文艺创作和演出;培养花灯戏传承人和文艺演出队伍;指导业余花灯戏表演团体,培养业余编、导、演人员;组织参加国内外文化交流合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玉溪花灯戏传承保护展演中心在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的精心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市委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党建引领、疫情防控、文化惠民演出、人才培养、剧目创作、结对帮扶等工作,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作导向,进行文艺精品创作。
(1)圆满完成云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点火传递仪式、开幕式、云南省第十二届残运会开幕式、闭幕式的创作、排练及演出。
(2)组建聂耳爱乐乐团,积极组织练乐、排练,完成演出10场。
(3)花灯戏《南疆丹娘》获“2022年玉溪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立项。
(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从反应新时代下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社会进步,寓教于乐的宣传真善美出发,完成4个花灯小戏和1个花灯舞蹈的创作,入选云南省花灯滇剧艺术周展演。花灯戏《花腰飞虹》被选作2022年云南省第九届花灯滇剧艺术周开幕式演出剧目。同时,完成多台市级重要综合文艺演出活动,共创作曲艺2个、音乐14个、舞蹈节目14个。
2.积极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活动。
2022年全年文化惠民共演出了75场,其中:进乡村6场,进社区47场,进学校12场,进景区10场,超额完成全年60场的演出工作任务。
积极参与全市综合文艺演出活动的创编及巡演。完成2022年玉溪市春节线上展演--《盛世梨园春》、《奔向幸福的春天》,纪念聂耳诞辰110周年“聂耳和国歌”音乐文化系列活动,“七彩云南,相约台湾”暨2022母亲节云澎“山海情深·感恩前行”音乐会,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旅游日,2022年度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启动仪式),玉溪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建设“聂耳音乐之都”系列文化活动,2022年玉溪市政府十件惠民实事“文化惠民演出”“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2022年玉溪市“聂耳和国歌”音乐文化系列活动---《时代的回响》音乐会,2022年玉溪市“聂耳和国歌”青花街专场音乐会等演出。新创歌舞节目8个。极大的丰富了玉溪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全年文化惠民演出中,玉溪花灯剧院参演的一些精品剧目获得多个奖项,充分体现了玉溪花灯戏的风采,受到了上级领导和外地来宾的赞誉和各界群众的一致好评。
3.守正创新开展玉溪花灯戏传承工作。
(1)以戏带功、以戏代传育新人。指导我院青年演员传承优秀花灯戏《借姑娘》、《三子争父》、《三婆媳》的复排,丰富其舞台经验,提升了个人业务水平。
(2)依托杨丽琼名家工作室,做好花灯戏《莫愁女》的精准传承,以名家传承、中生代、新生代,代代相传,流传经典、发扬传统为目的,打造同一个戏有三组年龄阶段的演员联袂演出,共同将成果展现在舞台上,并按照实施方案推进。
(3)“结对子、种文化”帮扶活动。一是我院与呈贡老年大学“花灯艺术团”合作开展了“结对子、种文化”花灯戏业务骨干培训班的培训工作。通过开设花灯唱腔、花灯舞蹈、身韵课程,对28人参加培训学员进行短期系统培训,提升了学员们的业务能力,也加强了两个“花灯之乡”的文化交流。二是帮助峨山县群众文化工作队进行小彝剧《顺英养猪记》的修改排练,获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群星奖(十九届)入围决赛奖。三是协助玉溪市文化馆提升修改《童心变奏曲》,该剧先后获得第十届云南文化精品工程奖,第九届云南文学艺术奖曲艺百合奖创作奖,第十届全国少儿曲艺展演优秀节目奖。四是派出创作编导人员,帮扶市委办完成了情景剧《红船卫士——王会悟》的创作、演出。五是帮扶峨山群众文化工作队,创作了彝族山歌剧《四弦情》,并参加云南省第五届群众文化“彩云奖”复赛。
(4)戏曲传承进高校。派出我院四名优秀演职人员到玉溪师院音乐学院担任授课老师。为学生教授玉溪花灯唱腔教学,共20节课时。通过开设花灯唱腔、花灯戏赏析等特色课程,加强了玉溪花灯戏的普及教育,增进当代大学生对玉溪花灯戏的了解和体验,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营造玉溪花灯戏在大学生的良好氛围。
(5)积极开展“百千万文化工程”工作。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到位的前提下指导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澄江市文化馆、江川区文化馆、开展文化帮扶,举办花灯歌舞表演培训班、花灯小戏表演技巧培训班,共9天,帮助挖掘、整合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资源,有针对性地与开展辅导交流活动;派出1人到红塔区文化馆举办的“百千万文化工程”文艺骨干为期三天的花灯培训服务活动担任授课老师;派出1人到玉溪市文化馆、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舞蹈家协会举办的“百千万文化工程”玉溪市舞蹈创作业务骨干培训班担任专家授课教师。
(6)完成新平县文化馆“哀牢山文化(新平)艺术创作采风基地”、剑川县文化馆“马帮文化艺术创作采风基地”挂牌。加强文化交流,将优秀的非遗花灯戏项目引向基层群众,陆续培养一大批喜爱花灯、热爱花灯、掌握基本花灯技能的学生,增强非遗的生命力和创新性,增强基层群众的民族文化自信。
4.加大媒体宣传,扩大玉溪花灯影响力。
(1)加大剧院本身信息对外宣传力度,多平台多媒体多渠道发布,让更多群众了解熟知剧院发展和工作情况。在玉溪市花灯剧院公众号共计发布文章27篇,音视频12部,阅览观看量21000+;在玉溪文旅公众号共计发布文章12篇,文章阅读量5000+;与玉溪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办花灯专题栏目,玉溪市广播电视台播放剧目演出共计35次。
(2)与国家级媒体平台建立对话,依托大平台流量,更加精准地宣传推广玉溪花灯戏。其中“七彩云南,相约台湾”暨2022母亲节云澎“山海情深·感恩前行”音乐会在CCTV-4中文国际亚洲频道、CCTV-11戏曲频道、央视网、央视频、东南卫视平台,电视直播及网络平台同步播出,惠及两岸观众达10万余人次。
5.多形式开展人才培养,成效可喜。
(1)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的人才培养方式。通过“请进来”针对编、导、演、唱等分类别、多形式组织开展专项技能提升学习培训班。邀请省内知名艺术家进行声乐训练专业培训课40节、花灯表演和花灯说唱专业技能培训,各20节课;通过“送出去”由云南省文联推选我院1名艺术骨干参加中国文联举办的舞台艺术制作人高级研修班;我院选派1名青年演员参加2022年玉溪市舞蹈创作骨干培训班,选派3名业务骨干参加2022云南省中青年戏剧人才(戏剧音乐、舞台美术)培训班。鼓励职工积极主动参加提升自身专业技能和素质提升教育培训,切实提升了演职人员的素质,增强了驾驭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并取得可喜成效。
(2)参加玉溪市第八届青年演员大赛。我单位共选送14位优秀青年艺术人才参与了戏剧组、器乐组和声乐组三项赛事,共荣获17个奖项,分别是:一个戏剧组一等奖、两个声乐组一等奖、两个戏剧组二等奖、四个戏剧组三等奖、一个器乐组三等奖、六个育花奖,玉溪市花灯剧院荣获优秀组织奖。
(3)参加云南省第十四届青年演员比赛决赛。通过层层选拔,我单位四位演员入选云南省第十四届青年演员比赛决赛,荣获一个戏剧类二等奖,一个戏剧类三等奖。
6.推进玉溪花灯戏国家非遗展演暨建院70周年系列活动。
2022年是我院建院70周年,我们将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玉溪花灯戏惠民展演四个一系列活动。通过一周剧目展演、一个图片展、一本画册、一台专家研讨会,做到惠及群众,让更多群众共享花灯艺术发展成果,深刻体验花灯戏的魅力,促进玉溪文化艺术事业发展,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演员团、乐团、演出股、教练股、传承部、创作室、舞美中心、剧院、安全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8人(离休0人,退休4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17,639,007.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48,043.92元,占总收入的98.3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90,963.84元,占总收入的1.6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92,753.11元,下降3.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25,485.75元,下降4.0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32,732.64元,增长12.6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是由于公用经费、工作业务经费、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其他收入增加是由于非同级财政拨款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17,661,712.44元。其中:基本支出16,836,120.44元,占总支出的95.33%;项目支出825,592.00元,占总支出的4.6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68,298.55元,下降7.6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9,009.45元,增长0.59%;项目支出减少1,567,308.00元,下降65.5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库款不足,财政拨款项目和非同级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较上年大幅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836,120.4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847,431.54元,占基本支出的94.13%,人均支出208,518.84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88,688.90元,占基本支出的5.87%,人均支出13,009.0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5,592.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文化惠民创作及演出补助经费141,000.00元, 完成大型花灯剧《南疆丹娘》的剧本创作,为整体剧目创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文化惠民演出经费17,187.00元,2022年全院公益演出共计75场次,累次观众为199.527万人次,其中现场观众为11.675万人次,直播观看为187.852万人次。音乐会工作经费13,500.00元,完成个人音乐会演出,为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喝彩。2022年文化惠民节目创作及演出经费136,100.20元,2022年全院公益演出共计75场次,累次观众为199.527万人次,其中现场观众为11.675万人次,直播观看为187.852万人次。完成云南省、玉溪市青年演员比赛,云南省花灯滇剧艺术周比赛及演出,大型花灯戏《南疆丹娘》座排。2021年度省级文艺精品创作专项资金400,000.00元,完成大型花灯剧《南疆丹娘》的剧本创作,为整体剧目创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经费8,250.00元,2022年完成戏曲进校园,进乡村,文化三下乡9场演出,2022年“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完成2场,观众人次合计为31.091万人次,其中现场观众为0.391万人次,直播观众为30.7万人次。云南省艺术名家杨丽琼工作室经费79,554.80元,复排花灯戏《莫愁女》以名家传承、中生代、新生代,代代相传,流传经典、发扬传统为目的,做好传授、传承、带领、带动、推广,打造同一个戏有三组年龄阶段的演员呈现。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助专项经费30,000.00元,2022年12月20日发放杨丽琼2021年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3万元,以戏带功、以戏代传育新人。指导我院青年演员传承优秀花灯戏《借姑娘》、《三子争父》、《三婆媳》的复排。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39,793.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8%。与上年相比减少1,236,135.75元,下降6.65%,主要原因分析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工作业务经费、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助专项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2,008,714.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2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开支(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10,546,815.99元,单位日常运转公用经费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754,111.58元,财政项目资金707,787.20元,分别是:文化惠民创作及演出补助经费141,000.00元,文化惠民演出经费17,187.00元,音乐会工作经费13,500.00元,2022年文化惠民节目创作及演出经费136,100.20元,2021年度省级文艺精品创作专项资金400,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57,461.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1,377,175.6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5,976.9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273.57元,死亡抚恤264,035.8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21,802.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7%。主要用于职工事业单位医疗603,770.2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18,032.0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21,8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1,204,737.00元,购房补贴117,078.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104.00元,支出决算为13,864.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691.1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1.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7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4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7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104.00元,支出决算为13,864.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691.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7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厉行节约的原则,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减少陪同人员,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本年度业务活动减少同时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有所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182.89元,下降13.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96.89元,下降3.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86.00元,下降60.3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厉行节约的原则,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减少陪同人员,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本年度业务活动减少同时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有所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演出、创作剧目、非遗传承保护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马庆老师研究青年演员比赛剧目1人,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查看学员汇报演出8人,马庆研讨指导复排剧目1人,建院70周年邀请乔嘉瑞老师创作文稿3人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资产总额11,591,351.40元,其中,流动资产45,607.20元,固定资产8,318,368.5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0元,其他资产3,227,373.69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04.7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52.1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19,95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10.00元;出租房屋152.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96,365.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37.4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37.4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000135700701111
玉溪花灯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表2023110808440552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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