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7326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4-12-13 |
关于拟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关于拟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以及《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2023年版)的通知》(云医保办〔2023〕49号)要求,玉溪市医疗保险中心于2024年11月12日受理了玉溪鸿康精神病专科医院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并按规定进行了材料审核、现场核查、专业评估。现评估合格,拟确定为定点医疗机构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3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可向玉溪市医疗保险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877-2032950;邮寄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23号玉溪市医疗保险中心稽核部。
玉溪市医疗保险中心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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