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抚仙湖非机动船入湖许可审批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一)本行政许可适用于玉溪市抚仙湖非机动船入湖许可审批,办理船只入湖许可证。抚仙湖水域的非机动船实行总量控制和集中管理,审批非机动船入湖许可必须在总量控制范围内。
(二)申报资料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受理:
1.申请主体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资格。
2.必须取得水上娱乐活动的经营许可或经营权。
3.水上非机动船经营活动涉及内河通航水域内旅客运输的,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水路运输业经营许可。
4.具有与所运营的非机动船相适应的水域或条件。
5.具有相应的非机动船管理和使用制度。
6.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7.具备抚仙湖水上遇险救援的基本条件(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8.沙滩承包(租赁)协议或合同。
9.入湖非机动船产品质量合格、检测合格。
10.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有固定经营场所,且经营场所符合抚仙湖保护的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个人申请。
2.经营单位未经过市场监管部门或相关部门登记,未依法取得水上娱乐活动的经营许可或经营权。
3.水上非机动船经营活动涉及内河通航水域内旅客运输的,经营单位未依法取得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水路运输业经营许可。
4.不具有与所运营的非机动船相适应的水域或条件。
5.没有从事经营活动的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不符合抚仙湖保护的要求。
6.非机动船产品质量不合格、检测不合格。
7.不具备抚仙湖水上遇险救援的基本条件。
二、办理依据
(一)地方性法规
1.《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第七条:(六)发放非机动船入湖许可证,负责水上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抚仙湖水域的非机动船实行总量控制和集中管理。入湖非机动船的新增、改造、更新应当经抚仙湖管理机构批准,并办理相关证照。
非机动船入湖应当服从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配备救生等安全设备,严禁超载。
(二)规范性文件
《玉溪市抚仙湖非机动船入湖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抚仙湖水域非机动船管理实行一船一证。
市抚仙湖管理机构收到非机动船入湖许可申请后,应当依法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抚仙湖水域非机动船总量控制要求和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颁发《抚仙湖非机动船入湖许可证》;不符合抚仙湖水域非机动船总量控制要求和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予许可,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理由。
第十三条:入湖非机动船的新增、改造、更新应当经市抚仙湖管理机构批准,并办理相关证照。
入湖非机动船转让的,应当向市抚仙湖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抚仙湖非机动船入湖许可证》变更登记。
三、实施机关
本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为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
四、申请材料
申请办理抚仙湖非机动船入湖许可证时,应当向批准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详见表1),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表1 抚仙湖非机动船入湖许可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文件 | 份数 | 新办(新增) | 依申请变更 | 依申请注销 | 补证 | 依据 | 备注 |
1 | 申请书 | 原件 | 纸质 | 1 | √ | √ | √ | √ | 有固定格式,附件下载 | |
2 | 营业执照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 | √ | √ | √ | √ | 入湖许可办理执工商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水上娱乐活动的经营许可或经营权。原件核实后交还申请人,复印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 |
3 | 法人身份证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 | √ | √ | √ | √ | 原件核实后交还申请人,复印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 |
4 | 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 | √ | √ | √ | √ | 由被委托人办理的提供。原件核实后交还申请人,复印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 |
5 | 交通运输部门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 | √ | 涉及水路运输的经营单位提供。原件核实后交还申请人。 | ||||
6 | 非机动船管理和使用制度 | 原件 | 纸质 | 1 | √ | |||||
7 |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 原件 | 纸质 | 1 | √ | |||||
8 | 水上应急预案 | 原件 | 纸质 | 1 | √ | 水上救援能力及救援保障情况 | ||||
9 | 沙滩承包(租赁)协议或土地使用证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 | √ | |||||
10 | 船只生产厂家提供的三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1 | √ | 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质量检测证。原件核实后交还申请人。 | ||||
11 | 经营范围、地点等情况说明 | 原件 | 纸质 | 1 | √ | |||||
12 | 变更后的企业名称市场监管部门预核准文件或者工商营业执照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 | √ | 原件核实后交还申请人,复印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 ||||
13 |
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 | √ | 原件核实后交还申请人,复印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 ||||
14 | 变更经营地址的证明材料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 | √ | |||||
15 | 更新后的非机动船船只生产厂家提供的三证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 | √ | 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质量检测证。原件核实后交还申请人,交复印件。 | ||||
16 | 改造后的非机动船的证明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 | √ | 改造后的非机动船必须符合抚仙湖保护的要求 | ||||
17 | 船舶入湖许可证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 | √ | |||||
18 | 在市级媒体刊登《玉溪市抚仙湖非机动船入湖许可证》遗失公告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1 | √ |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五、受理部门及地点
部门: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抚仙湖管理处
地点:澄江市凤麓街道环城南路95号
联系电话:0877-6768011
六、审批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制作牌照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七、中介服务:无
八、审批收费
暂时无收费。
九、审批流程
(一)申请
1.材料提交: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请人将办理抚仙湖非机动船入湖许可申请材料提交抚仙湖管理处,抚仙湖管理处对申请材料进行登记,形成《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文书。由抚仙湖管理处会商所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一意见,并出具初步审查意见。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由抚仙湖管理处报送综合处资源管理科;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2.提交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00~11:30,下午14:30~18:00)。
(二)受理
综合处资源管理科收到申请材料、抚仙湖管理处初步审查意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等资料后,与综合处执法监督科共同商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1.对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准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发送《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2.对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3.对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现场核实
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由市抚仙湖管理局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制作询问笔录和现场检查笔录。(申请人整改时间不计算在内)
(四)法制审核
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资源管理科将申报材料提交执法监督科进行法制审核,出具法制审核意见。
(五)审批决定
资源管理科根据现场核实情况和法制审核意见,作出是否批准的建议,予以批准的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5个工作日内颁发《船只入湖许可证》;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申请人领取相关文书时,应填写《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
十、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现场及电话咨询。
地点一: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
联系电话:0877-2668843
地点二: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抚仙湖管理处(澄江市凤麓街道环城南路95号)
联系电话:0877-6768011
(二)咨询回复
现场咨询和电话咨询的,能够当场回复的,当场回复。不能当场回复的,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1.现场咨询
地址: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00~11:3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电话进程查询
联系电话:0877-2668843
(四)获取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船只入湖许可证》
有效期:三年
(五)行政许可公示
对已办结的行政许可案件,按照要求在网上进行公示。
(六)监督投诉
电话投诉: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综合处,电话0877-2025241。
信函投诉: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综合处,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邮政编码:653100。
纪检监察投诉:玉溪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877-6571638;地址:玉溪市太极路中段亚太汽车城慧波大厦,邮政编码:653100。
十一、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xxgk.yuxi.gov.cn/yxszfxxgk/自行下载。
附件:1.抚仙湖非机动船入湖许可证新办、新增申请书
2.抚仙湖非机动船入湖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3.抚仙湖非机动船入湖许可证注销申请书
4.抚仙湖非机动船入湖许可证补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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