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70989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3-09-08 |
云南省抚仙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区域生态环境成效公众满意度较高
日前,在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指导帮扶和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技术支持下,玉溪市完成了云南省抚仙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区域生态环境成效自评。
为反映公众对云南省抚仙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项目生态环境成效的满意度情况,2023年8月26日至27日,玉溪市采用无记名线上问卷调查方式,面向澄江市和江川区公众进行了生态保护修复满意度测评。根据调查结果,本次调查公众的满意度指数为95.06%,公众满意度较高。
2017年12月,云南省抚仙湖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列入了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第二批试点。针对抚仙湖、星云湖流域内生态环境问题,工程试点设置40个子项目,2020年12月全部按期完工并投入运行,完成投资77.95亿元,2023年6月通过省级整体验收。
经过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流域内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是水资源得到了集约节约利用,澄江市、江川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从47.00%、49.80%分别提高到63.40%、70.00%,水资源高效利用能力大幅提升。二是陆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提升,修复矿山1.19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33万亩、治理石漠化地块9.87万亩,恢复水源涵养林13.05万亩,澄江市森林覆盖率从33.27%提升至40.44%,江川区森林覆盖率从43.64%提升至46.86%。三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得到控制,完成抚仙湖径流区5.80万亩土地经营权流转,统筹开展种植结构调整和休耕轮作,坝区高效节水减排项目每年减施化肥4313.00吨、农药85.90吨,畜禽粪污排放量每年减少11.30万吨。四是城乡两污设施不断完善,抚仙湖流域城镇、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率分别从85.00%、90.00%提高到95.05%、93.50%,星云湖流域城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从90%提高到91.38%,两湖流域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提高10%。五是生态系统功能大幅改善,抚仙湖湖滨缓冲带修复比例达到95.00%,自然岸线率由67.01%提升至73.10%,湖滨生态屏障得到有效恢复,物种多样性快速恢复,通过2019—2021年监测发现,抚仙湖土著鱼类种群数从2015年的14种增加到25种,湿地公园范围内维管植物资源增加8种,脊椎动物资源增加3种,鸟类增加了15种,抚仙湖、星云湖成为国家湿地公园,抚仙湖列入云南省省级重要湿地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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