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7098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3-09-07 |
秉持“三心” 提升“三度”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立足“公心”,执法监管有“尺度”。一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制定2023年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4个,认领省市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5个,今年以来抽查企业82家,保障执法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公平竞争,2022 年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考评得分100分。二是加强与上下级部门、市场监管、住建、公安、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实现科学执法、精准监管,避免对同一企业开展多次重复检查。三是准确、完整地上报信用信息数据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确保信用数据全量归集的同时保障好数据质量。今年以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共计归集行政处罚信息78条、行政检查信息164条,不存在迟报、漏报、瞒报、错报的情况。四是创新执法方式,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无人机等科技手段的应用,实施智慧环保“生态大脑”项目,探索视频远程执法检查,提升执法效能,不断提升非现场执法能力,减少到企业现场次数,切实为企业“减负”。
二、突出“用心”,分类指导有“精度”。一是实施企业差异化管理模式,对守法企业加强信任,对重点领域强化监管,对特殊企业个性定制,以分类施策提升执法精准度。目前在云南省环境监察管理平台录入企业1359户,按照许可类别、所处行业、风险等级等要素分类为:重点排污单位、一般排污单位、特殊监管对象等。二是建立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将符合生态环境守法状况良好、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吸纳就业能力强等条件的132家企业纳入正面企业清单管理,对清单内企业以非现场检查方式为主,实现监管“无事不扰”。三是于2023年8月制定出台《玉溪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稳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落实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不予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等制度,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给予企业改正的机会和适度的容错空间,以“容错纠错、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今年以来,全市已有18家企业不予处罚,免处罚款179.7万元。
三、彰显“贴心”,主动服务有“温度”。一是始终把保障企业生产运行和改善企业内部管理作为出发点,及时准确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难点问题,变环境执法“事后查处”为“事先服务”,及时解决环保诉求。二是完善“一企一档”,对企业进行全面、科学、准确评估,通过电话、视频、网上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收集企业在环评手续、资金争取、信用修复等方面的环保诉求。三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送理念、送标准,帮扶指导企业做好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引导和促进企业自觉守法,积极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四是积极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实行“一处罚一告知”,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函“两书同达”工作机制,提醒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网站、信用修复渠道、信用修复可申请日期等相关事项,对需要提供修复材料的,市生态环境局主动制作盖章后送达企业,力争符合修复条件的企业一家不漏地完成信用修复,2022年至今市级共指导、督促企业完成信用修复93家。
相关阅读: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信息 2025-02-12
- 玉溪市妇幼保健院政务信息公开 2024-08-28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基本情况介绍 2024-08-28
- 玉溪市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中医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儿童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