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2679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教育体育局 | 公开日期 | 2023-03-03 |
玉溪市教育体育局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玉教体联〔2023〕6号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教育教研机构: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23〕7号),结合玉溪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稳步推进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到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改革是畅通教师职业发展渠道,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举措,影响深远,意义重大,要切实增强做好本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按照省、市相关安排部署,严肃工作纪律,精准把握工作要求,确保稳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为玉溪职业教育发展奠定良好的师资基础。
二、明确任务,严格程序
各单位要将政策传达学习到位,并认真按照省、市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过度方案,分市、县两级,按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做好过渡人员材料审核、本人签名确认、单位公示、教育和人社部门审核确认、资料存档、备案等工作,妥善做好新、老人员过渡和新旧政策衔接工作,杜绝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突出重点,克期完成
对于符合职称过渡的教师,原则可不再让教师提供个人证明材料,但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不符合职称过渡情况的教师,要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确保教师队伍稳定,确保顺利完成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过渡改革工作。
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重要情况,请及时报告市教育体育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教育体育局联系电话:202306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2022317
附件:1.玉溪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过渡方案
2.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玉溪市教育体育局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玉溪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过渡方案
为切实做好玉溪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根据云南省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过渡范围和对象
全市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及中等职业教育教研机构。
二、过渡内容
(一)中等职业学校设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职称类别: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只设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正高级讲师。实习指导教师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员级)、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助理级)、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中级)、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副高级)、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正高级)。
(二)对应过渡职称级别:原中等专业学校正高级讲师、职业高中正高级教师过渡为正高级讲师;原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职业高中高级教师过渡为高级讲师;原中等专业学校讲师、职业高中一级教师过渡为讲师;原中等专业学校助理讲师、教员,职业高中二级教师、三级教师过渡为助理讲师。
(三)职称过渡的岗位聘任:过渡中,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仍按照原聘岗位确定,过渡完成后可按岗位聘任规定晋升,过渡前后的任职时间连续计算。改革前已经取得职称资格,但未进行聘任的人员,其职称资格予以保留,直接过渡到新的职称资格,待岗位空缺后按规定程序可参加竞聘。
三、过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学习宣传(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各学校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广泛宣传本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改革内容、程序等,做到应知尽知,统一思想,达成改革共识。
(二)单位审查材料(2023年3月7日前完成)。学校对符合职称资格过渡范围人员的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聘用合同、聘用岗位等级等相关信息认真进行审核,确保真实、准确、无误后,统一填写《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资格过渡登记表》。
(三)本人确认签字(2023年3月9日前完成)。教师本人对学校填写的《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资格过渡登记表》所列内容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字。若发现问题,要及时跟学校反映,由学校再次对有关佐证材料核对后,进行更正,本人签字认定。
(四)集中公示(2023年3月16日前完成)。学校对符合职称资格过渡条件人员的情况,必须严格按规定在本校进行5个工作日的集中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出具公示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后,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审核。明确未经公示的过渡材料,一律不得上报。
(五)审核确认(2023年3月21日前完成)。各学校(单位)将《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资格过渡登记表》和《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资格过渡名册》报所在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市直学校报市教育体育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六)资料存档(2023年3月25日前完成)。审核确认工作结束后,《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资格过渡情况统计表》(一式二份),分别由学校(单位)和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或市教育体育局各存一份;《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资格过渡登记表》(一式二份)退回学校,一份学校留存,一份由学校负责统一存入本人档案。同时,市、县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最终审核结束后,将上述两张表以学校为单位扫描成PDF文档备查并将扫描件反馈教育体育部门一份留存。
(七)报送相关资料(2023年3月27日前完成)。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学校将《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资格过渡情况统计表》、《过渡情况总结报告》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及可编辑电子版报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由市教育体育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存档备查。
四、过渡要求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过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到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和学校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按照省级规定的改革事项、市级过渡方案中明确的时间表,履职尽责,确保平稳、有序完成好玉溪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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