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4357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教育体育局 | 公开日期 | 2022-04-14 |
玉溪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玉溪市教育体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玉教体发〔2022〕7号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各市直学校,各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中心):
《玉溪市教育体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已经市教育体育局2022年第八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玉溪市教育体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和《云南省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提升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普法工作水平,结合玉溪教育体育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体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结合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结合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治体,为玉溪市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服务玉溪“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一极两区”目标,按照玉溪教育体育在全省位次与人均 GDP位次相匹配,整体达到云南领先水平要求,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促进提高整体文明程度,为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到2025年,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水平迈上新台阶,法治素养和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师生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教育体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更好地保障教育体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的合法权益。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不断提升教育体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坚持与依法治理相融合。坚持普法与依法治教、依法治体、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相融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教育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分类实施统筹推进。根据干部职工、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等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和实际需求,科学设置法治宣传教育目标和内容,选取适当的途径与形式,分类实施、统筹推进,全面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普法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师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工作。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认真组织好教育体育系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坚持把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重点工作,将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推动教育体育系统干部师生学好用好民法典。广泛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活动,建立民法典常态化宣传机制,每年5月份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宣传,进行以案释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教育体育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学习宣传教育法、体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全民健身条例、反兴奋剂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等教育体育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提升教育体育系统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深入学习宣传其他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刑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国家基本法律 。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宣传公共卫生安全、科学技术普及、优化营商环境、民族团结进步、生态文明建设、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禁毒防艾、防治家庭暴力、预防校园性侵害等法律法规,提升教育体育系统总体法治素养。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将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教育体育系统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把学习党内法规与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本系统的实际结合起来。
三、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水平。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大中小学法治课程开齐开足开好,充分发挥学校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结合安全、禁毒、国防以及防止学生欺凌、防范网络诈骗和人身侵害等内容开展日常宣传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范围。加强法治教师培训,大力提升法治教师专业教学能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法治资源教室)建设,并将其纳入社会综合实践活动场所范围。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持续举办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网上学法用法、法治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积极整合和动员社会力量协同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二)推进教育体育系统精准普法。针对教育体育行政干部、教师、学生以及大、中、小学生等不同层次、不同类别,根据不同对象的需求,分类设计普法目标、内容和方法途径,探索开展菜单式普法,提高普法内容的适用性和实效性。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住“关键少数”,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局(校)务会会前学法等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把学法用法情况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考评干部的重要内容。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推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每年组织干部职工通过现场或网络旁听法庭庭审。
(三)推进特殊地区和特殊群体普法。注重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在普及的同时重视特殊地区和群体,推进普法工作优质均衡发展。加强民族地区普法,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大对农村、边远等地区学校的普法支持力度;关注留守儿童、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等学生的法治需求,提供相关法治服务支持。
四、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
(一)将普法与依法治教治体紧密结合。通过普法,整体提高广大干部师生的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教育体育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体育改革发展的能力,以法治方式推进教育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将普法与依法行政紧密结合。推进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健全责任机制,明确普法内容,在行政执法和管理过程中强化普法,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等方式,促进普法效果提升。
(三)将普法与依法治校紧密结合。将普法工作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全过程,将普法融入学校教育教学与日常管理,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以学校章程为统领,涵盖校规校纪、学生守则、教学规则、行为规范等管理制度的依法治理制度体系,提升依法治校能力。建立健全对学生日常行为的考察评价与奖惩机制,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加大对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和行为的考量。加强学校未成年人保护、教育惩戒实施、安全管理、依法治理“校闹”等相关规章文件的学习宣传,规范和保障学校、教师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维护校园教育教学秩序。
五、落实普法重点举措
(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台、报刊、板报、自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力度,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推进教育体育行政干部学法用法。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等法治内容纳入教育体育行政部门领导班子的年度学习规划,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集中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加强教育体育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培训。
(三)提高校长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研究制订校长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知识要点,探索建立校长法治能力评测制度。健全校长依法治校能力培训机制,将校长依法治校能力纳入培训计划并单独安排,推动地方和学校将法治素养和依法治校能力作为校长任职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提升法治课教师专业教学能力。加强法治课师资培养,持续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一次轮训。积极开展教师全员法治培训,确保每位中小学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5课时的法治教育培训。逐步提高法治课专业教师在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课程教师中的比例。
(五)深化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组织开展演讲比赛和法治知识竞赛,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广泛组织宪法学习教育。大力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宪法晨读”活动。通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辩论赛、征文比赛、模拟法庭等方式,持续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学生普法活动。加强网络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学生理性上网、安全上网。
(六)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打造一批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提升现有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实践教育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青少年法治资源教室。将法治实践教育作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纳入社会实践大课堂活动场所,推动学生每年接受不少于2课时的法治实践教育。
(七)完善普法协同机制。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形成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普法体系。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52号),每所学校应当配备至少1名法治副校长,师生人数多、有需求的学校,可以聘任2名以上5名以下法治副校长,优先为偏远地区、农村地区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加强培训,着力提升法治副校长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促进依法治校。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明确法律顾问普法工作职责,结合实际设定法律顾问普法工作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青少年学生普法工作中的作用。配合推进社区和家庭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深化校园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防范欺凌、性侵、猥亵、电信网络诈骗、校园贷、网络沉迷等突出问题,完善校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打击处理扰乱校园正常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开展全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学校依法治理。按照省教育厅工作部署,评选一批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六、加强普法工作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将普法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好教育体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玉溪市教育体育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科,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普法工作。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
(三)健全保障机制。市、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要强化法治工作机构建设,充实法治工作人员力量。各地各校要明确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普法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要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鼓励各地各校设立普法专项经费。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支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地各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落实情况作为“八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重要指标。
(四)加强评估检查。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教育督导评估等重要范围,把依法履职能力作为干部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教育第三方评价,为改进普法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健全激励机制,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时宣传推广教育体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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