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8965329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10-10 |
关于在抚仙湖水域禁止游泳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抚仙湖的保护和管理,保障广大群众和游客人身安全,防止水污染,确保抚仙湖稳定保持Ⅰ类水质。现就禁止在抚仙湖游泳通告如下:
一、禁止范围:抚仙湖水域,即抚仙湖最高蓄水位1723.35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以下的区域。
二、禁止时间:2018年10月20日24点00分起。
希望广大群众、游客严格遵守,切实保护好抚仙湖水质,自觉维护好人身安全。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
2018年10月9日
相关解读:
关于在抚仙湖水域禁止游泳的通告
相关阅读: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2025-12-08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内设机构 2026-01-16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025-12-08
- 市政府法制办顺利完成2015年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2015-04-21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机构职能 2026-01-15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5-12-08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职责及分工 2026-03-31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