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6143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4-10-17 |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殡葬服务 行业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全市各殡葬服务经营者和相关单位:
为维护殡葬服务、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营造良好殡葬价格环境,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切实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问题提醒告诫如下:
一、加强价格自律,依法经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殡葬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执行殡葬领域有关服务价格。殡葬服务分为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基本服务主要包括运尸(遗体接运),遗体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服务。延伸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经县级民政部门同意,殡葬服务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开展延伸服务,供群众自愿选择,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惠民殡葬减免、优惠政策,不得以推销延伸服务项目为目的,隐瞒殡葬基本服务。
三、严格执行有关公益性公墓收费政策。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殡葬(公墓)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改变收费频次和计费方式收费。
四、加强价格信息公示,诚信经营。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经营企业和个人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开公示价格和收费,标示商品或服务的品名、价格、计价单位、服务内容等信息,不得在公示之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要依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提供价格合理、质量有保障的商品和服务。在销售殡葬用品过程中,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搭售、强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设置强制消费或最低消费的套餐服务、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变相提高殡葬用品以及服务价格。
本提醒告诫书发出后,各殡葬服务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经营价格行为。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力度,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理。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若发现违法线索,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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