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19087 | 文     号 |   |
来   源 | 人口家庭科 | 公开日期 | 2024-03-06 |
玉溪市城镇居民未享受退休金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扶助金说明
扶助对象:城镇独生子女父母
资格认定标准:
1.夫妻双方均为我市城镇居民或一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城镇居民;
2.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3.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没有享受退休金;
5.年满60周岁;
6.1979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扶助标准:
1.独生子的父母每人年960元;
2.独生女的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玉溪市城镇居民未享受退休金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扶助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玉政办发[2010]96号).pdf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云财教[2012]8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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