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1281703 | 文     号 | 530400-005713-20120507-0002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2-05-07 |
关于玉溪市医疗专家进社区试点工作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和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探索城市公立医院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的长效机制,争取在合作办医机制上实现新突破,在省级方案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着眼于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目标,不断完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以“医疗专家进社区”为重要载体,推动城市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探索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新模式。
(二)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理分工、密切协作,引导广大居民充分、合理使用城市社区医疗卫生资源,满足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三、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着眼于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目标,不断完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二)年度目标
在2011年“医疗专家进社区”项目实施的基础上,扩大项目实施范围,深化改革内涵,积极与当地医保部门协商,探索社区首诊、分级医疗的新模式,及时总结项目经验,为上级指导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提供参考。
四、项目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各县级公立医院对口支援各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和市第三人民医院继续对口支援红塔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保持对口支援项目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合作医院的工作内容
1.在对口联系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对口合作医院标牌,由合作医院参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部的基本医疗业务。负责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开展基本医疗、慢病管理、康复治疗等。
2.支援医院与对口联系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将适宜在社区治疗和康复的病人转诊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其不能进行的大型、特殊检查专门通道。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疑难病人提供专家、特需服务预约服务,开通会诊和急会诊“绿色通道”。
3.支援医院每年每单位派驻医疗专家不得少于4人,每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连续工作至少3个月方可以轮换。
4.支援医院派驻医疗专家要负责指导受援医院常见病、多以病、疑难病症的诊疗服务,提高受援医院的技术水平。要安排受援医院医务人员到支援医院接受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或进修学习等。开展针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进修、学习、参观等工作,全年不少于10人次。
5.支援医院要定期举办社区健康教育讲座,全年不少于4次。
五、组织与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局成立玉溪市“医疗专家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规划、指导、组织和监督评估。项目办公室下设在市卫生局基妇科。各县区卫生局、有关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由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工作任务的落实、质量控制、信息收集和管理、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
(二)积极争取补助资金。各县区积极争取财政专项补助,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地区公立医院支援社区的医务人员补助等方面。
(三)确定对口支援关系。按照属地为主、就近支援的原则,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卫生资源,并采取自愿双向选择与指令性安排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各县区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对口支援关系;本着积极稳妥、规范有序的原则,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开展“医疗专家进社区”工作。
(四)精心组织医疗专家。按照“医疗专家进社区”工作的要求,各公立医院选派医疗的专家以临床内科、中医、外科、妇科、儿科、康复科等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专家为主。由公立医院根据社区需求,按月制定医疗专家进社区时间安排表,通报受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受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根据公立医院医疗专家进社区的时间安排,提前1周向社区居民公示,并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
(五)保障派出机构权益。公立医院具有中职及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每年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时间可与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具有中级职称卫生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时,在对口支援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时间与到农村卫生机构服务时间合并计算。公立医院要保证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专家的工作岗位和待遇不受影响。政府对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给予适当补助。
(六)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公立医院与受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在共同协商讨论的基础上,明确各自职责与义务,提出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并以签订对口支援协议的方式,建立长期定点协作关系。公立医院应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提供便利条件。合作医院应将适宜在社区治疗和康复的病人转诊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七)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市卫生局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市、区卫生局将对此项工作纳入对直属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考核,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 对“医疗专家进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长效运转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着眼于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目标,不断完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以“医疗专家进社区”为重要载体,推动城市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探索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新模式。
(二)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理分工、密切协作,引导广大居民充分、合理使用城市社区医疗卫生资源,满足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三、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着眼于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目标,不断完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二)年度目标
在2011年“医疗专家进社区”项目实施的基础上,扩大项目实施范围,深化改革内涵,积极与当地医保部门协商,探索社区首诊、分级医疗的新模式,及时总结项目经验,为上级指导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提供参考。
四、项目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各县级公立医院对口支援各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和市第三人民医院继续对口支援红塔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保持对口支援项目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合作医院的工作内容
1.在对口联系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对口合作医院标牌,由合作医院参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部的基本医疗业务。负责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开展基本医疗、慢病管理、康复治疗等。
2.支援医院与对口联系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将适宜在社区治疗和康复的病人转诊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其不能进行的大型、特殊检查专门通道。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疑难病人提供专家、特需服务预约服务,开通会诊和急会诊“绿色通道”。
3.支援医院每年每单位派驻医疗专家不得少于4人,每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连续工作至少3个月方可以轮换。
4.支援医院派驻医疗专家要负责指导受援医院常见病、多以病、疑难病症的诊疗服务,提高受援医院的技术水平。要安排受援医院医务人员到支援医院接受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或进修学习等。开展针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进修、学习、参观等工作,全年不少于10人次。
5.支援医院要定期举办社区健康教育讲座,全年不少于4次。
五、组织与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局成立玉溪市“医疗专家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规划、指导、组织和监督评估。项目办公室下设在市卫生局基妇科。各县区卫生局、有关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由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工作任务的落实、质量控制、信息收集和管理、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
(二)积极争取补助资金。各县区积极争取财政专项补助,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地区公立医院支援社区的医务人员补助等方面。
(三)确定对口支援关系。按照属地为主、就近支援的原则,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卫生资源,并采取自愿双向选择与指令性安排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各县区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对口支援关系;本着积极稳妥、规范有序的原则,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开展“医疗专家进社区”工作。
(四)精心组织医疗专家。按照“医疗专家进社区”工作的要求,各公立医院选派医疗的专家以临床内科、中医、外科、妇科、儿科、康复科等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专家为主。由公立医院根据社区需求,按月制定医疗专家进社区时间安排表,通报受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受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根据公立医院医疗专家进社区的时间安排,提前1周向社区居民公示,并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
(五)保障派出机构权益。公立医院具有中职及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每年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时间可与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具有中级职称卫生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时,在对口支援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时间与到农村卫生机构服务时间合并计算。公立医院要保证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专家的工作岗位和待遇不受影响。政府对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给予适当补助。
(六)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公立医院与受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在共同协商讨论的基础上,明确各自职责与义务,提出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并以签订对口支援协议的方式,建立长期定点协作关系。公立医院应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提供便利条件。合作医院应将适宜在社区治疗和康复的病人转诊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七)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市卫生局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市、区卫生局将对此项工作纳入对直属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考核,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 对“医疗专家进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长效运转工作机制。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市卫生局 发布人: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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