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92794 | 文     号 |   |
来   源 | 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1-10-12 |
关于举行《玉溪市“三湖”径流区农药经营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和《玉溪市“三湖”径流区肥料销售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为了规范农药经营、使用行为及肥料销售、使用行为,维护农民和农药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畜安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云南省抚仙湖管理条例》、《云南省星云湖管理条例》、《云南省杞麓湖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形成了《玉溪市“三湖”径流区农药经营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和《玉溪市“三湖”径流区肥料销售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召开《玉溪市“三湖”径流区农药经营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和《玉溪市“三湖”径流区肥料销售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方面对《玉溪市“三湖”径流区农药经营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和《玉溪市“三湖”径流区肥料销售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拟定于2021年10月下旬在玉溪市红塔区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第2号公告中公布。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其中:
1.本市年满18周岁,从事或关注《玉溪市“三湖”径流区农药经营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和《玉溪市“三湖”径流区肥料销售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人员10至12人。在市级及“三湖”地区,从事不同职业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至8人。
3.当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人员不足时,由玉溪市农业农村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由听证机关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和邀请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请下载并填写此公告附件,用电子邮件发送至641489643@qq.com。
2.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后向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提交(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57号农业大厦603)。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3日18:00。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将于2021年10月30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玉溪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参会人员名单,并将《玉溪市“三湖”径流区农药经营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和《玉溪市“三湖”径流区肥料销售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及其说明等听证材料送达听证代表。
六、相关要求
(一)听证代表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听证代表应当本人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并准备好发言提纲。
联系人及电话:张志军 0877—2039144
附件:《玉溪市“三湖”径流区农药经营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和《玉溪市“三湖”径流区肥料销售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听证会报名表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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