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6721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公安局 | 公开日期 | 2022-07-31 |
关于玉溪市抚仙湖径流区江川区华宁县托管区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移交澄江市统一履行的通知
关于玉溪市抚仙湖径流区江川区华宁县托管
区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移交
澄江市统一履行的通知
玉公交〔2022〕21号
各县(市、区)公安局,市局各部门:
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仙湖径流区实行统一托管职责权限界定意见的通知》(玉政办发〔2015〕185号)的相关精神,为切实有效保障抚仙湖径流区托管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实现抚仙湖径流区托管区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统一管理的目标,现将玉溪市抚仙湖径流区江川、华宁托管区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移交澄江市统一履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辖主体
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华宁县公安局抚仙湖径流区托管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移交澄江市公安局统一履行。
(一)澄江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澄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澄江市(含抚仙湖径流区托管区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履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交通安全委员会、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
(二)澄江市公安局
1﹒负责澄江市(含抚仙湖径流区托管区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道路交通违法查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等公安交管业务工作职责。
2﹒负责澄江市(含抚仙湖径流区托管区域)道路交通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澄江市(含抚仙湖径流区托管区域)民事、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管辖对接工作。
4﹒负责澄江市(含抚仙湖径流区托管区域)其他经商议事宜托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移交依据
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仙湖径流区实行统一托管职责权限界定意见的通知》(玉政办发〔2015〕185号)文件的要求,受管委会委托,澄江市对委托管理区域的党务、行政、经济、社会事务进行统一管理。
根据《关于抚仙湖径流区托管区域内有关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玉政发〔2016〕21号)文件的要求,民事、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由澄江市统一管辖。
澄江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作为执法办案主体办理公安交通管理案件。
三、移交范围及道路界点
(一)移交范围
抚仙湖径流区托管区辖区面积208.8平方公里,村(社区)12个,人口41735人。其中江川区:涉及路居、江城2个乡镇10个行政村(社区)、65个村民(居民)小组、2.99万人口、陆地面积30.79平方公里。其中,路居镇托管上坝、中坝、下坝、小凹、红石岩5个行政村、31个自然村、42个村民(居民)小组、人口1.86万人;江城镇托管明星、三百亩、牛摩、孤山、隔河5个行政村、23个自然村、24个村民(居民)小组,人口1.13万人。华宁县:涉及青龙镇海镜、海关2个社区,21个村民小组,实有人口9367人,陆地面积50平方公里。
(二)界点划分
道路界点按照已经设置的托管区界碑作为道路托管范围。区域托管界点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仙湖径流区实行统一托管职责权限界定意见的通知》(玉政办发〔2015〕185号)界定。
四、移交时间
2022年7月31日前托管区已受理、正办理和未办理的案件办理工作仍由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和澄江市公安局、华宁县公安局承担,自2022年8月1日起,由澄江市公安局全面履行托管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华宁县公安局不再履行托管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相关县(市、区)公安局要充分认识到对抚仙湖径流区实行统一托管,是促进抚仙湖流域经济社会的协同发展、科持续发展的必要措施,从而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对抚仙湖径流区实行统一托管的工作部署上来。相关公安交警部门要把执法管理、事故防控、服务群众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体现在服从大局、服务中心,为抚仙湖径流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抚仙湖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创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健全机制、强化联动。相关县(市、区)公安局要通过联席会议、会商等方式互通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托管前和托管后存在的交通管理问题,市局交警支队要加强对交管工作的指导,依法、妥善处理好托管衔接的相关问题。
(三)协作配合、认真履职。各级交警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和,及时沟通交流、认真履行职责,遇重大突发事件、重大警卫安保任务要在市局党委统一部署下相互增援,不得在管辖问题上扯皮、推诿,不得因争议问题造成有警不出、有案不办,以确保抚仙湖径流区托管区域内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玉溪市公安局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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