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7685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公安局 | 公开日期 | 2022-03-08 |
玉溪市公安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2021年,玉溪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建设法治公安总目标,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玉溪市公安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构建全警参与、分工明确、统筹有力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全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坚持季度推进,先后4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法治公安工作。市局党委理论中心组2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4场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4800人次参加学习,组织3期政治轮训和14期领导干部夜校,全面提升全体民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
(二)扛牢法治建设责任。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调整市局法治公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玉溪市公安机关法治公安建设工作发展三年规划》,2021年度公安法制考核位居全省前列。制定《玉溪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普法宣传293场次,出动警力1882人次,印发各种宣传资料35.16万份,受教育32.99万人。
(三)深入推进依法执法。认真落实《关于深化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细化重点工作任务,健全完善工作台账,实行项目化推进、清单化落实,形成“法制主导、部门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格局。牵头协调检法机关,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提前介入机制,商请提前介入案件,确保了案件顺利诉讼。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深化行刑衔接规范建设,制定《玉溪市公安机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范》,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全过程可溯式管理。
(四)健全完善执法制度。市局党委审议通过《玉溪市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定》《玉溪市公安机关常态化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顽瘴痼疾工作实施意见》等一批规范执法办案和执法监督的制度机制,覆盖了从接处警到案件办结的全部执法过程,形成全程、闭合、系统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执法不规范问题的发生。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梳理行政职权7大类1065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8020项,“追责情形”14232 项,在全省公安机关率先实现出入境、交管、治安等窗口业务进驻市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达25类91项。实现公安政务服务事项“一门通办”率98%、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71%的工作目标。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少数民警没有真正入脑入心,没有将自己摆在全面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大格局中去思考谋划,凭习惯执法的情况依然存在。
(二)法治公安建设重点工作研究不够全面,重点任务协调推进机制不完善,市县法治公安建设发展不平衡,法治公安建设示范引领作用不明显。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更高质量的公安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
(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大数据+执法”和“互联网+监管”还不够到位,对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探索不深。
三、2022年工作意见
2022年,市公安局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持续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一)坚定习近平法治思想领航。持之以恒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开展专题法治理念教育,全面准确学习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牢固树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公安建设工作中的核心指导地位。着力构建全警参与、分工明确、统筹有力的工作格局,逐步实现全市公安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意识全面提升。
(二)健全公安行政职能体系。全面实行公安权责清单制度,推动公安高效履职尽责。深入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服务型公安,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推动公安管理依法进行,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严格落实执法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合法权益的规定,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贡献公安力量。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备案制度,重点加强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凡未经合法性审查的公安机关重大决策,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策,逐步构建严密有序、衔接配套的合法性审查制度体系。
(四)健全依法执法工作体系。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建设,加大环食药、交通、治安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三项制度”的运行,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行为、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及时对外公布。探索建立法律顾问专家库,会商研究解决公安行政执法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多元化解体系。大力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充分认识《民法典》和公安行政工作的内在联系,主动运用《民法典》精神实质指导基层社会治理。构建人民调解、社会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四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完善公安网格工作机制,注重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健全完善公安应急管理体系,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运用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不越行政权力边界。建立重大执法案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做好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工作,逐步出台公安机关应对突发事件执法指引。
(七)健全公安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严格落实执法公开要求,加大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内外部监督,确保形成监督合力。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坚持案件办理五级审核把关制度。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建设,严格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执法问题集体审议等机制。全面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度规范。
(八)健全科技保障体系。持续推进公安智慧法治平台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贯彻执行《玉溪市公安机关智慧法治平台执法风险问题预警处置机制》《玉溪市公安机关网上执法办案工作管理规范》等配套机制。升级改造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创新“大数据+执法”“互联网+监管”措施,充分发挥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大数据实战效能。加强执法智能监督管理,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实现执法全流程全要素智能化、可回溯管理。积极推广运用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强化数据精准赋能,有效支撑防范管控和精准打击。
(九)健全法治队伍体系。加强公安队伍行政能力建设,完善领导干部专题法律学习和全警常态化执法培训机制,持续组织开展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定公安法治人才培养计划,激励符合条件的民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考试,组织开展市级法治教官团队建设,储备法律专业人才,提升公安法律服务能力。
相关阅读: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024-11-29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11-29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信息 2025-02-12
- 玉溪市妇幼保健院政务信息公开 2024-08-28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基本情况介绍 2024-08-28
- 玉溪市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中医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