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62138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5-09-08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571632、 0877-2616711(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2616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玉溪昆莎斯年产2500吨功能母料项目。
建设地点:玉溪高新区九龙片区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内。
建设单位:玉溪昆莎斯塑料色母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绿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位于玉溪高新区九龙片区八纬路中段的厂房(建筑面积为835.2平方米),新建两条添加剂生产线:两台 TSB-75/400-90-40 双螺杆挤出机组,形成年产2500吨功能母料的生产能力,产品(增挺剂、抗静电剂)主要出售给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租用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位于玉溪高新区九龙片区八纬路中段新厂区内的闲置厂房,施工期仅需进行厂房分隔和设备安装,不涉及土石方工程,因此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场地的扬尘。项目工程量较小,且是在封闭厂房内进行,通过定期清理打扫、洒水抑尘等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施工期工人均来自附近的村庄,不在厂区内食宿,不产生油烟等。
2、废水
本项目租用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位于玉溪高新区九龙片区八纬路中段新厂区内的闲置厂房,施工期仅需进行厂房分隔和设备安装,不涉及土石方工程,不产生施工废水。
(1)雨水
本项目雨水仅为厂房顶棚雨水,依托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现有雨水沟收集后排至园区雨水管网,最终排至老西河。
(2)施工生活污水
施工人数平均5人/d,施工时间约90天,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区内食宿,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清洁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清洁依托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现有卫生间,清洁废水依托其现有化粪池处理,最终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至玉溪市污水处理厂。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噪声及设备安装调试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具有间歇性,持续时间较短,且施工期较短,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期噪声的影响也随之消失,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为减缓施工噪声的影响,本环评提出如下措施:
①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造成局部声级过高;
②施工方应对物件装卸、搬运轻拿轻放,严禁抛掷;
③施工方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④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养护,避免因松动部件振动或消声器损坏而加大设备工作时的声级。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依托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现有垃圾收集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项目施工过程中产出的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具有回收价值的建筑材料,送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无回收价值的,运往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运输时汽车必须封闭运输减少扬尘的产生。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上料(由导管从原料包装袋内直接抽取)、混料、喂料、吹干均在封闭环境下进行,切粒、筛分物料含水率较高,均不易产生粉尘。原料中存在部分粉状物料,上料过程中会有少量粉尘产生,因此废气主要为熔融、挤出工段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和臭气,破碎、上料工段产生的颗粒物以及生产、储存臭气。熔融、挤出工段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未收集废气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由车间排风扇排出。
根据工程分析,DA001排气筒废气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及其2024年修改单标准;根据预测,项目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及其2024年修改单,敏感点莲池小学、麻线屯、高家屯、莲池村、陆家屯、南莲幼儿园环境空气中NMHC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厂界无组织TSP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敏感点莲池小学、麻线屯、高家屯、莲池村、陆家屯、南莲幼儿园环境空气中TSP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清单中二级标准。
熔融、挤出工段和物料存储过程会伴随着臭气产生,熔融、挤出工段臭气大部分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DA001排气筒排放,物料存储过程中均使用袋装密封,且不大量存储,可有效减少臭气排放。项目区周围场地空旷,通风条件较好,未收集的臭气由车间排风扇排出,经植被吸附后自然扩散,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废气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大气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物料冷却水、员工生活污水。物料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现有隔油池(1个,4m3)、化粪池(4个,10m3/个)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至玉溪市污水处理厂。
根据类比调查生活污水隔油池、化粪池对COD、BOD5、SS、NH3-N、TP的去除效率,本项目生活污水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
根据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委托云南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编制完成的《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年产7万吨BOPP薄膜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生活污水排放口竣工验收所测水质指标均能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不会对地表水体造成大的影响。
3、噪声
项目实行三班制,每班8小时,24小时运行。项目运营期间,噪声来源于混料机、振动筛分机、吹干机、包装机及废气治理设施风机等设备。生产车间为封闭式,强噪声源尽量布置在中部区域,通过厂房隔声、减震、加装消声器、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东、北、西、南侧贡献值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因此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垃圾,上料、混料产生的洒落物料及其它沾染灰尘的物料,熔融、挤出产生的断节物料,筛分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原辅料包装袋等一般固体废物,以及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和机修产生的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其中,员工日常生活垃圾依托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生活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上料、混料产生的洒落物料及其它沾染灰尘的物料经清理、袋装收集后外售;熔融、挤出产生的断节物料,筛分产生的不合格产品经破碎重新回用于生产;废弃的原辅料包装袋外售至当地废品收购站;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和机修产生的废矿物油依托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固废处置率为100%,处置措施合理可行,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环境
本项目用地为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位于玉溪高新区九龙片区八纬路中段新厂区内已建设的闲置厂房,为园区范围内,不涉及新增土地,用地范围内没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不需要进行生态现状调查。
相关阅读: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信息 2025-02-12
- 玉溪市妇幼保健院政务信息公开 2024-08-28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基本情况介绍 2024-08-28
- 玉溪市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中医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儿童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