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08112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9-09-16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9月1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571636、 0877-2616711(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6571637,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茂地村煤矿30万吨/年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华宁县宁州街道茂地村。
建设单位:华宁县恒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露天采煤场、内排土场、南排土场、工业场地及相应的公辅设施。
生产规模:30万吨/年。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气
施工期产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烟气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
项目为减小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通过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堆存物料遮盖并围挡、定期洒水降尘、清洗运输车辆等措施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施工机械及各型运输车辆使用汽油、柴油作为能源,在运行时排放燃油废气,属无组织排放,产生量较小、产生点相对分散,项目施工场地周围较空旷,燃油废气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评价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水环境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环评要求优先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后,全部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施工废水主要为机械冲洗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来自于推土机、挖掘机、钻机、振动棒、电锯、混凝土搅拌机、运输车辆等设备,噪声源强为73-93dB(A),施工噪声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项目夜间不施工,离工业场地最近的保护目标为西侧95m处的高兴寨村;露天采煤场最近保护目标为东北侧170m处的小寨村;南排土场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环评预测噪声经衰减后,对保护目标影响不大,通过采取设置施工围挡、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及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进一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挖方211.84万m3(含表土11.48万m3),填方23.97万m3,进入2#表土堆场(设于南排土场内)堆放的表土9.97万m3,南排土场堆存弃方177.9万m3;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3.24t,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宁州街道垃圾收集点。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地表水环境
运营期废水主要是采坑废水、南排土场淋滤水、工业场地初期雨污水、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0.24m3/d(3379m3/a),经自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全部回用于绿化、道路防尘,不外排。
采坑废水包括矿坑涌水及露天采煤场雨污水,项目终末期矿坑涌水旱季产生量为395.34m3/d,雨季711.61m3/d,(185414m3/a),露天采煤场雨污水产生量为371280m3/a。项目采矿废水储存于坑底储水池,经矿坑水处理站处理(采用混凝沉淀+消毒工艺,初期规模160m3/h,最终规模580m3/h),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回用于道路防尘、洗车及工作面防尘等,剩余的达《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外排至老母猪龙河。
南排土场淋滤水通过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用于晴天洒水,不外排,仅遇到暴雨时,初期雨水收集池蓄满后才外排。
项目工业场地初期雨水产生量为204.9m3/次,暂存于工业场地西北角1个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为210m3),沉淀后采用管道接至矿坑水处理站处理。
项目采区进口设置车辆过水池及清洗设备,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清洗水源来自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矿坑水。洗车废水产生量为9.6m3/d,经2m3沉淀池收集预处理后,排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
环评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正常排放情况下,老母猪龙河预测断面中总磷仍然超标(原因是背景值超标),浓度略微降低0.002mg/L,其余因子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中Ⅲ类标准,变化较小,正常排放情况下,本矿废水排放不增加总磷总量,不会加剧老母猪龙河现有污染情况,对老母猪龙河水质影响较小;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工业场地废水非正常老母猪龙河总磷超标(原因背景值超标),其余污染物达标,南排土场初期雨水收集池破裂,CODcr超标0.59倍,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大,为避免非正常排放,环评要求矿坑水处理站建设回抽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站设置4m3事故池、南排土场初期雨水收集池应保证工程质量,定期巡视并维护。
2、地下水环境
根据区域水文地质特征,环评单位完整的调查了茂地村煤矿所在流域,调查总面积约195km2,确定评价范围南侧以二龙山饮用水源地以南1km左右为界,其余各边依据水文地质特征及项目可能影响范围确定,总评价面积约28km2。
项目可能对地下水造成的影响是涌水引起地下水位下降和采矿活动影响地下水质。项目为露天开采,环评估算本项目达产后矿坑正常涌水量315.16m3/d,而矿坑估算最大涌水量597.29 m3/d,全年涌水量即地下水抽排量约151710m3;终了期矿坑正常涌水量395.34m3/d,而矿坑估算最大涌水量711.61m3/d,全年涌水量即地下水抽排量约185414m3。煤层开采将引起自采止线外一定范围的岩层地下水发生漏失,影响半径为沿采区边界外延11m。其影响范围内无集中、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分布,也未发现具有利用功能的地下水取水点。
开采活动正常工况下矿坑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剩余达标排放;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不会对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非正常工况下废水处理站故障污染物直接下渗进入地下水,主要污染因子包括COD、Mn、氨氮,污染物在渗漏100d、1000d、6400d时均只在渗漏位置处或其20m范围内出现超标,超标距离未超出厂界,超标范围内无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对评价区内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造成影响小,在可接受范围内。
茂地村煤矿矿区与二龙山饮用水出水口分属不同的水文地质单元,矿区以老母猪龙河为界,西部属于青龙潭水文地质单元,东部属于葫芦冲水文地质单元,而二龙山出水口则属于二龙山水文地质单元。矿区岩溶水系统与二龙山岩溶水系统间为一套玄武岩和砂页岩组成的基岩裂隙水水文地质单元,矿区岩溶地下水难以穿越。
矿区最低工作面以下地层隔水条件良好,地表水及松散岩类孔隙水不易下渗至岩溶含水层,矿区与二龙山取水口之间纵坡较小,且其间存在厚度较大,分布广泛的碎屑岩及火成岩,F3白玉冲断层沟通矿区与二龙山之间水利联系,但其相距远,沟通较弱,地下水沿此通道流至二龙山的量有限,对二龙山取水口水质及水量影响较小,在采取防渗措施后矿区废水对二龙山饮用水源地影响小,可以接受。
南排土场位于老母猪龙河左岸,其所在位置基底大部分处于岩溶含水层,仅库尾处于碎屑岩含水层,且F2青龙街断层穿越场址,污染物一旦穿透第四系孔隙含水层,则会直接污染岩溶含水层。正常工况下南排土场渗滤液长期下渗地下水,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对二龙山饮用水源影响小。必须采取有效的工程防渗措施:库区应做好粘土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不应小于1.5m,坝址应铺设防渗膜,并坚持进行长期监测,实时监控地下水水质情况。
调查区内分布多处村庄,生活饮用水多利用地表溪沟水或天然泉水。调查区内除二龙山饮用水源地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外,还存在7处分散式饮用水源地:大挨戈恒、布达亩、那果、普苏鲁、新寨、中则道班、龙潭,其中中则道班及龙潭村位于矿区上游,其余5处均分布于矿区两侧较远位置,水源位置高程均高于拟建废水处理站,矿区地下水影响半径内无生活饮用水源,采矿活动对周边村庄生活饮用水影响小。
3、环境空气
项目运营阶段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南排土场和露天采场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项目露天采场工作面和南排土场采取洒水车和喷雾除尘洒水结合;加强采场周围绿化;加强铲装工序管理,降低装卸原煤落差;优化爆破方式,提高爆破效率。
环评预测结果表明:运营期露天采场无组织粉尘最大浓度为82.68ug/m3,占标率9.19%,出现在下方向136m处;南排土场无组织粉尘76.37ug/m3,占标率8.49%,出现在下方向468m处,颗粒物厂界外短期贡献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 D 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土石、煤矸石和废机油。
项目废土石量为1743.04万m3。其中1313.58万m3堆存于南排土场(包含7.87万m3堆放于1#临时表土堆场),429.46万m3堆存于内排土场。
煤矸石产生量为1.5万t/a,直接装车外售华宁松树地发东建材有限公司,不设矸石临时堆场。
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声环境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露天采场、工业场地、南排土场及爆破噪声。
露天采场噪声来自挖掘机、装载机、钻机和洒水车,工业场地噪声来自机修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声源强度为75-90dB(A)。项目夜间不作业,噪声经衰减后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其环境保护目标高兴寨等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南排土场噪声主要是挖掘机和卡车卸货声,声源强度80-90dB(A),其场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最近的保护目标为380m处葫芦冲村,距离较远,影响较小。
本项目最大一段爆破量为1000kg,环评计算,此时距离爆破点安全距离为150m,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距离爆破点均大于150m,露天采场爆破冲击对其影响不大。
6、生态环境
(1)、植物资源
项目评价区范围内物种都是一些常见种和广布种,没有国家级和省级保护植物,没有狭域分布种和地区特有种;项目占地面积93.79hm2,以耕地、灌丛、林地和草地为主,自然植被以石灰岩灌丛和稀树灌木草丛为主;项目建设将造成评价区的局部自然植被永久消失,对当地自然生态系统造成一定影响,但影响面积十分有限,各自然植被类型影响程度均不超过12%,而且评价区内的这些自然植被均为受人为破坏干扰后的次生植被,生物多样性明显降低。因此,本工程建设对项目区自然植被的影响不大。
(2)、动物资源
矿区开采对陆栖动物的影响具体表现为破坏植被导致动物栖息地受到损害,可能阻断动物活动路线,噪声、人为捕猎对动物的不良影响等方面。经环评单位调查,拟建矿区基本上以人工植被及原有乡间公路为主,评价范围唯有鸟类中一些猛禽,鹰隼类和鸮类。矿区开采对动物的影响只是短期的,且在矿区开采区域已经基本上没有重要的陆栖脊椎动物(包括鸟类)的栖息地或主要活动场所了,所以矿区开采对动物的影响并不显著。最后随着工程建设的结束,生态环境逐渐恢复,对动物的影响消失。
评价区主要河流为季节性河流,鱼类种类极少,仅有人工养殖的家鱼和少数土著小鱼,有4科7属8种鱼类,调查鱼类不是中国国家级和云南省级保护物种。老母猪龙河河流量小,没有典型的长距离洄游鱼类分布,对1.35km原河道改道后连通上下游通过,不涉及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对鱼类“三场一通”没有直接的影响。
三、公众参与
项目采取张贴公告、媒体公示、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调查结果表明:个人调查未反馈相关意见,团体调查均
赞成项目建设,未提出具体的意见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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