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31419349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日期 | 2023-02-08 |
关于公布《玉溪市红塔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听证报告的公告(第3号)
关于公布《玉溪市红塔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听证报告的公告
(第3号)
《玉溪市红塔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的听证报告已审查同意,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8日
《玉溪市红塔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听证报告
一、听证事由
为加强我市红塔区巡游出租汽车管理,规范车辆技术标准和车载设施设备管理,促进行业服务质量提升,根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玉溪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市交通运输局拟定了《玉溪市红塔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技术标准》),并依法履行起草调研、公开征求意见等法定程序。为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00号)和《玉溪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玉溪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玉溪市红塔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听证会。
二、听证会举行有关情况
(一)时间、地点
听证会于2023年2月1日(星期三)上午9:00,在玉溪市交通运输综合监管与服务中心会议室(红塔区明珠路22号)举行。
(二)会前准备情况
按照听证有关规定要求,2023年1月3日,玉溪市交通运输局通过“玉溪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媒体平台发布《关于举行<玉溪市红塔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并于1月3日至15日接受市民代表报名参加听证。经过资格审核,于1月17日在“玉溪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关于举行<玉溪市红塔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告了听证会时间、地点和参会人员名单。在听证会召开前,按规定向听证代表发放《技术标准》等相关听证资料,会前准备工作、程序均严格按照《玉溪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三)拟定参加人员情况
考虑到广泛性和代表性,听证代表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利益相关方和市民群众组成,共设听证代表名额15至20名。具体设置: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法律顾问1名,巡游车驾驶员4名,巡游车企业负责人4名,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负责人4名。实际获得资格的听证代表15名,具体拟定参加人员如下:
1.听证主持人
朱 勇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2.决策发言人
谢 俊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科长
李 涛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吕丽梅 玉溪市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副处长
何金龙 玉溪市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副处长
3.听证监察人
龚 明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法制安全科科长
沈素萍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委员
卢 波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公职律师
4.听证代表
罗绍国 市人大代表
张少英 市政协委员
杨 莹 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陆绍平 巡游车驾驶员
王林珍 巡游车驾驶员
杨明武 巡游车驾驶员
申 华 巡游车驾驶员
尚艳红 玉溪玉交客运有限公司
徐海英 云南玉溪玉龙出租车有限公司
李 云 玉溪通力出租车有限公司
杜云龙 玉溪市天马出租车有限公司
姚景付 玉溪国臻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王玉辉 玉溪倡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夏文涛 玉溪新驹经贸有限公司
文家雄 玉溪腾霄埃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5.听证旁听人
柴晓尧 玉溪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李开智 红塔区交通运输局
胡 俊 红塔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朱文明 巡游车驾驶员
杨 勇 巡游车驾驶员
(四)实际出席人员情况
此次听证会实到会听证代表14名,监察人2名,旁听人4名,符合《玉溪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
(五)听证议程开展情况
听证会由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朱勇主持,玉溪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科长谢俊、行政审批科科长李涛、玉溪市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副处长吕丽梅、何金龙作为听证会决策发言人,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委员沈素萍、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公职律师卢波为听证监察人。
听证会设置八项议程,一是由主持人宣读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二是由主持人核实听证会代表身份,三是告知听证人的权利和义务,四是决策发言人介绍《技术标准》的背景情况以及主要内容,五是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六是决策发言人答辩,七是主持人总结和归纳各方代表的主要观点和理由,八是听证代表和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会上,玉溪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科长谢俊对《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汇报,重点说明起草《技术标准》的相关背景、起草过程,并从车辆要求、车身外观、车内装置、安全装置、适用范围五部分阐述文本的主要内容。与会听证代表一一充分发表意见,一致表示赞同拟定的《技术标准》,以期进一步推进我市红塔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部分代表结合实际,进一步提出了相关建议意见。朱勇局长作总结表示,玉溪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和尊重代表的意见建议,将对代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作深入研究,并结合实际吸收纳入《技术标准》。会后将形成听证报告,并将以适当形式向代表和公众公开。本次听证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
三、听证代表主要意见建议
听证会上,到会的14位听证代表一致同意《技术标准》,并积极对《技术标准》陈述了意见和建议。根据听证代表提出的比较有代表性的意见建议,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深入研究并科学取舍,通过整理,得出涉及5个方面的12条意见建议:
(一)听证代表对文本措辞简化规范的意见及建议(4条)
建议目前技术标准目的依据部分建议进一步简化,没必要引述具体的规定名称。建议对引用工信部文件名称进行规范。建议法务同志再研究计价器质量技术鉴定合格的机构是表述为质量监督机构还是表述为市场监管部门。建议对车辆要求的第一款,“新能源乘用车”进行删除。
(二)听证代表对文本合法性的意见及建议(1条)
建议《技术标准》是一份规范性文件,希望文稿与法律法规不冲突,不能违反《反垄断法》相关规定,从法律上来《技术标准》内容多是对技术参数的规定,请技术人员对内容进行审核。
(三)听证代表对车辆要求的意见及建议(5条)
建议新能源汽车不管是充电式还是换电式的汽车,驾驶员都可以自由选择。建议只要符合国家的新能源车辆的要求就可以。建议换电式纯电动汽车应该纳入。建议对车辆要求,车型三箱车型应改为三箱轿车车型。建议把混电车型也纳入文本。
(四)听证代表对车身外观的意见及建议(1条)
建议对车身外观,颜色应修改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颜色,不要强调车身颜色,不要作特定颜色规定。
(五)听证代表对文本适用范围的意见及建议(1条)
建议行业管理部门统筹考虑《技术标准》的适用范围,逐步将江川区纳入,使整个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服务上台阶。
四、决策发言人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对各位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将进行逐条认真的梳理和分析,并结合实际,使《技术标准》更完善、更合理,更具有可操作性。
五、听证会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在赞同《技术标准》基本内容的同时,部分代表结合实际,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根据听证代表提出的比较有代表性的意见建议,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深入研究并科学取舍。现将意见建议采纳情况汇总如下:
1.对听证代表提出对车辆要求的第一款,“新能源乘用车”进行删除不予采纳。理由是:“新能源乘用车”与后文中出现“新能源纯电动汽车”并无重复,指代及强调的意义各有不同,故在文本中暂不考虑删除。
2.对听证代表提出对只要符合国家的新能源车辆的要求就可以、把混电车型也纳入文本的建议不予采纳。理由是:《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落实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交运输便〔2020〕364号)直接明确“加大巡游出租车电动化力度,鼓励各州(市)提前报废燃油出租车,更换为新能源乘用车,有条件的州、市在2~3年内全部更换完毕”。为着力推进我市红塔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结构调整、绿色发展、形象提升,《技术标准》中明确申请用于巡游出租汽车的车辆必须为符合条件的纯电动新能源汽车符合玉溪实际。
3.对听证代表提出车身外观颜色应修改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颜色,不要强调车身颜色,不要作特定颜色规定的建议不予采纳。理由是:本次拟出台的《技术标准》不限制车辆品牌型号,为统一红塔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身外观,故明确车身颜色与现有运营的巡游车车身外观保持一致,同时直接明确应为上蓝下白。如遇以后还需再行调整红塔区巡游车车身外观颜色,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按程序另行发布。
4.对听证代表提出《技术标准》逐步统筹纳入江川区,整个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服务上台阶的建议暂不予采纳。理由是:本次《技术标准》的出台是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红塔区的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属地方事权,对江川区的巡游出租汽车暂不考虑纳入。
5.对听证代表提出目前技术标准目的依据部分建议进一步简化,没必要引述具体的规定名称;对引用工信部文件名称进行规范的建议予以采纳。市交通运输局将进一步修改完善《技术标准》文本,以使文本表述更加简洁规范。
6.对听证代表提出法务同志再研究计价器质量技术鉴定合格的机构是表述为质量监督机构还是表述为市场监管部门;《技术标准》是一份规范性文件,希望文稿与法律法规不冲突,不能违反《反垄断法》相关规定,从法律上来《技术标准》内容多是对技术参数的规定,请技术人员对内容进行审核的建议予以采纳。市交通运输局将进一步征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文本措辞及是否违反《反垄断法》的意见建议,待下步的专家论证阶段邀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家进行协商讨论,保障文本合理合法。
7.对听证代表提出新能源汽车不管是充电式还是换电式的汽车,驾驶员都可以自由选择;换电式纯电动汽车应该纳入的建议予以采纳。本《技术标准》已明确,符合该《技术标准》的红塔区新增、更新的巡游出租汽车可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在文本中已为采用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留出政策空间,充电式或换电式的新能源纯电动汽车只要符合《技术标准》均可由经营者选择。
8.对听证代表提出对车辆要求,车型三箱车型应改为三箱轿车车型的建议予以采纳。市交通运输局将结合市场上巡游出租车主流车型参数,保持乘坐舒适度,待下步专家论证阶段会专题提出讨论,以便进一步明确车型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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