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83712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务科 | 公开日期 | 2021-09-03 |
关于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绩效和 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关于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绩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报告
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玉溪市审计局:
《玉溪市审计局关于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预算执行及绩效情况的通知》(玉审通〔2021〕6号),贵局组织审计组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了相关工作,并于7月5日送达了《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8月6日下达了《玉溪市审计局审计报告》(玉审报〔2021〕41号)。收到贵局的《玉溪市审计局审计报告》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由分管领导会同相关科室逐条进行了分析研判形成整改报告初稿,最后由局党组会充分讨论后形成整改报告。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实际情况及《玉溪市审计局审计报告》提出的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现就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反映问题整改情况
(一)审计发现问题:预算编制不够精准
2020年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预算执行情况反映,部分预算数与决算数对比差异较大,不够精准。如:年初预算批复反映市本级差旅费、会议费、邮电费、培训中心培训费分别为1 305 000元、200 000元、36 000元、70 000元,决算数分别为535 800元、82 674元、94 006.52元、285 500元,差异2.44倍、2.42倍、2.61倍、4.08倍。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二条“各级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及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管理等预算编制规定,根据其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存量资产情况,编制本部门、本单位预算草案……”的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加强局各科室业务工作与预算申报工作的结合,提前策划、提前申报,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科学性,强化预算执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审计发现问题:超预算列支各项费用380 918.29元。
经审计核实,2020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培训中心超预算列支费用380 918.29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89 312元,实际支出119 805.79元,超预算列支30 493.79元;其他交通费年初预算803 640元,实际支出859 058.50元,超预算列支55 418.50元,主要是车辆租用产生的租车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年初预算100 000元,实际支出120 069元,超预算支出20 069元,主要是2020年7月购买玉昆项目指挥部办公家具19 960元、其他办公设备购置109元;维修(维护)费年初预算110 000,实际支出169 437元,超预算支出59 437元;培训中心培训费年初预算70 000元,实际支出285 500元,超预算列支215 500元。不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12年财政部令第71号)第十二条“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及《云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云发〔2014〕6号)第八条“……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批……”的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一是将严格遵守《预算法》相关规定,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科学性,强化预算执行;二是加强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厉行节约及相关制度精神,严格公务用车使用规定,认真履行财务审核、审批职责,严格控制差旅费、培训费等费用支出,进一步压缩行政运行成本,杜绝超预算支出的情况发生。
(三)审计发现问题:压减一般性支出比例未达标
2020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一般性支出预算1 244.58万元,较上年增加144.07万元,增长13.09%,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数745.26万元,较上年增加139.57万元,增长23.0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数499.31万元,较上年增加4.50万元,增长0.91%。本年实际支出5 725.01万元,较上年减少93.86万元,压减1.61%。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 101.2万元,较上年减少65.21万元,压减1.2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3.81万元,较上年减少28.65万元,压减4.39%。预算及实际支出数均未达到压减比例规定。不符合《玉溪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和20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玉财预〔2019〕42号)第二部分“......(三)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1.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经济分类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中所列各项均属一般性支出,预算编制中各部门列支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一律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压减,努力达到10%的水平......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在上年基础上统一压缩10%......”的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严格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科学性,强化预算执行,对列支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压减,进一步压缩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执行压减一般性支出的相关要求。
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市关于改进作风的指示精神进行再学习,强化执行力。结合单位出台的相关财务制度,组织学习相关政策,要求相关科室下达的项目,按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加强资金安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确保实现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二)进一步跟踪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在本次整改的基础上,继续跟踪检查,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进一步落实,充分做好审计成果的运用。
(三)科学合理编制年初预算,加强预算执行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充分考虑本部门、本单位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年初预算,确保年初预算编制完整,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管。
(四)加强领导、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市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玉政发〔2017〕13号)《玉溪市市本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玉政发〔2017〕2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订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出台了《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务管理制度》《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试行)》等制度,确保内部控制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和符合单位的实际情况,今后将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五)加强管理,严格审核把关,堵塞漏洞。
依照《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实行常态化及专项监督检查。要求局各业务科室加强对专项资金及项目单位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项目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堵塞漏洞。
(六)加强审批,严格经费支出程序
财务收支原则上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但对于重大支出事项,必须履行集体审批制度。经费支出由局机关各科室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报经批准后方可开支。不得多头审批和无计划开支。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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