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11315967 | 文     号 |   |
| 来   源 | 市政府办 | 公开日期 | 2021-07-12 |
XX市教育局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基本案情】
2020年11月,根据国务院督查工作有关反映的情况,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市场监管局)依法对XX市教育局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2019年以来,XX市教育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生等校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实行“一市一款”校服款式,提出采用公开招标模式确定本市中小学校服生产制作供应商,要求全市各中小学校必须从获得校服制作资格标的5家校服生产制作企业中“五选一”选择一家作为供应商,采购校服的价格按照XX市教育局委托公开招标的中标结果执行,并签署有效期5年的合同。在校服制作资格标政府采购过程中设定不合理招标条件,通过制定招投标“参考价”消除投标人之间的价格竞争,干预校服市场价格形成。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案例解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及《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省市场监管局向XX市人民政府发出《行政建议书》,建议XX市人民政府责令市教育局改正相关行为,督促该局妥善做好校服管理政策措施的“废改立”消除有关行政行为对企业、学校校服管理工作造成的影响,按规定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依法维护好企业和学生合法权益。
在调查过程中,XX市教育局采取积极措施,废止了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生等校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部署加强校服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服选用和选购管理。2021年2月,省教育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废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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