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59958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5-04-29 |
新闻发布:玉溪市出台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二条措施
新闻发布:玉溪市出台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二条措施
4月29日,《玉溪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新闻发布会召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高志富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问题。
新闻发布会
新出台的《措施》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税务局、市公积金中心等多个部门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出台。在延续2024年政策框架基础上,围绕“供需平衡、库存优化、市场稳定”三大核心目标,进一步强化了政策协同与精准施策。内容涵盖规划用地与配套、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住房公积金与贷款政策、房屋交易与产权办理、住房品质与服务、旅居融合发展6个方面,主要针对改善型住房、有就学需求、旅居、多子女家庭和高层次人才等人群,共12条,有效期至2026年9月10日。通过政策引导、财政支持、服务优化等手段,推动房地产行业向更高质量、更可持续方向发展,对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市场活力、坚定发展信心发挥了促进作用。
发布会指出,新《措施》和以往相比有三大变革:一是土地与规划方面。今年强调按片区功能合理设置商住用地规模与布局,居住用地不强制配套商业服务设施;明确居住用地依托片区集中配置商业服务设施;规定新建项目配建社区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可不计入容积率;明确新建普通商品房小区机动车停车位最低配比。二是项目审批服务方面。去年详细规定规划许可审查流程、融资协调机制、项目分期实施、联合验收及竣工验收流程,今年则规定新增政府必须配套公共基础设施不得转嫁给用地主体规定;三是住房消费政策方面。今年起支持提取付首付款、按年或月提取还商贷,执行最高额度,落实多子女家庭和高层次人才优惠,开展“商转公(组)”和“带押过户”公积金贷款业务,支持“白名单”项目合作准入,取消了商贷利率下限,统一执行最低首付15%。此外,契税、财政补贴、空间优化、销售模式、物业标准方面都有新的变化。
会议强调,《措施》的落地实施,既是检验政府执行力的“试金石”,更是关乎民生福祉、城市发展的“必答题”,必须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以“绣花功夫”精细落实,努力实现居民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要从统筹谋划、规划设计、施工监管、项目验收及促进销售等方面加强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全生命周期跟踪监管。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政策措施,建立协同推进机制,严格全程动态监管,严格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监管,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确保政策红利精准惠及群众。
附件:玉溪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
附件:玉溪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docx
来源:局办公室
编辑:侯季君
供稿:高俊
初审:石伟
审核:高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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