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8755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教育体育局 | 公开日期 | 2023-10-26 |
玉溪市贯彻落实《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云办发〔2023〕7号)精神,结合玉溪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3年:建机制、强基础。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全面建立。优化调整市内相关办学资源工作有序推进,完成阶段性任务。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不断扩大。红塔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力争通过国家评估,澄江市、易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通过省级评估。县域普通高中托管帮扶全面推进。实施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支持高等教育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学质量有所提升,各学段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全面建立。
2024年:提质量、见成效。平安校园、教育数字化建设和集团化办学取得新成效。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峨山县、新平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通过省级评估。县域普通高中托管帮扶体系逐步完善,普通高中教学质量成效不断巩固,各学段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2025年:上台阶、进前列。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全面提升,“五育”并举育人体系健全完善。教育资源布局更加科学。公办园幼儿占比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分别达56%、92%以上,保教质量稳步提升。人口超过20万的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覆盖率达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8.5%以上,通海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通过省级评估。全市一级一等、二等普通高中在校生占比达30%以上,普通高中教学质量明显提升。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逐步完善,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大幅提高。
二、重点措施
(一)实施党建引领工程
1.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在公办中小学校全面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学校党建“育人先锋”工程,完善党员教师联系学生制度。扩大民办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分层培训中小学校书记、校长和党务工作者,落实中小学校党务工作者职称申报办法,提高党建工作队伍素质能力。
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压实意识形态工作“四个责任”。严格执行“一会一报”、“一事一报”、“三审三校”等制度,管住管好学校平台阵地。加强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价值引领,探索党外知识分子网格化服务工作。加强党的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2025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完成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营造玉溪教育高质量发展良好氛围。提高网络舆情处置水平,有效防范舆情风险。
3.提升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和云岭思政“个十百千万”工程,办好张桂梅思政大讲堂—玉溪市分课堂,打造一批影响广泛的精品思政课。持续推动大中小幼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深化与玉溪师范学院合作,探索建立跨学校、跨学科的“思政教研共同体”、“学校联盟协作体”,建设市级教学实践基地和思政课教育资源库。建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市、县(市、区)每年至少开展1次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大比武等活动,3年轮训一遍中小学思政课教师。
4.实施学生心理健康促进行动。配齐建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心理教师享受班主任待遇。设立心理健康固定教研活动日,每年举办1期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开展教师心理健康监测和学生心理健康测评,逐步建立“一生一案”学生心理健康档案,3年内实现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全覆盖。强化家校社协同育人,用好12355玉溪市青少年服务等平台,常态化开展家访、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和家庭教育指导。
5.加强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深化体教融合,推动市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管理提升,健全“三赛一会”青少年竞赛制度,完善市、县、校联动竞赛体系。全覆盖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到2025年国家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优良率达60%以上。打造一批中小学高水平艺术团,举办中小学艺术教学成果展示展演活动。完善中小学劳动教育综合评价,每年遴选5个劳动教育实践基地、10个典型案例,举办劳动周主题活动,开展劳动教育成果展示评选。
6.强化科学教育。开齐开足开好科学类课程,强化年级学段跨学科有机融合,跨学科主题学习不少于10%。落实科学及相关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加强学校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实验室配备。由校领导或聘任专家学者担任科学副校长,至少设立1名科技辅导员。探索培养一批高水平、复合型的科学专业教师。建立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机制,大力推进社会科普活动。
(二)实施“平安校园”创建工程
7.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管理制度,压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完善校园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机制。强化“平安校园”基础建设,对市、县“平安校园”实行动态管理,着力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8.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全面规范学校安全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建立健全校园周边环境问题综合排查和联动处置机制。加强学校专职保安、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强化一键式报警、视频监控运营维护,持续提升校园“三防”建设水平。普及应急安全知识“进校园”。配齐专兼职校医,抓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强化食堂“六T”实务管理,2024年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达100%。
9.推进校园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侵害、防电信诈骗等专项行动,加强学生欺凌排查整治力度,有效遏制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安全事故。
10.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管理。将专门学校建设纳入学校布局和建设规划,完善专门学校管理体制和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建立教师考核评价、职称评审制度。支持新平县专门学校办学治校,完善专门学校与普通学校、职业教育学校衔接机制。
(三)实施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普惠工程
11.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调整,加快推进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鼓励人口规模2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建设第二所、第三所公办幼儿园,新建红塔区第四幼儿园、北城中心幼儿园、大营街中心幼儿园和澄江市凤麓幼儿园、江川区伏家营幼儿园、峨山县第二幼儿园、峨山县化念第二幼儿园等,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3600个。依托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举办分园、大村独办或小村联办幼儿园。积极探索“政—企—园”联合办园机制,举办一批公办幼儿园。探索建立公办幼儿园服务区制度。
12.扶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实现配建幼儿园“同步立项、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利用公共服务设施举办普惠性学前三年混龄班、附属幼儿园,并纳入县、乡统一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托幼一体化招收2—3岁幼儿,新建的公立幼儿园应设置1个以上的托班。加快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到2025年,通海县、江川区、新平县、红塔区、澄江市通过省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评估。
13.提高幼儿园保教水平。持续推进集团化办园和园区建设,一级幼儿园帮扶薄弱幼儿园,探索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和村(社区)幼儿园一体化管理。深入开展幼儿园办园质量综合评价,到2025年,全市省一级幼儿园达50所,所有公办幼儿园完成等级评定。加强民办幼儿园规范管理,不断提升保教质量。
14.提升特殊教育质量。2023年组建玉溪市特殊教育融合集团,支持江川区、新平县2025年前建成特殊教育学校,其他县(市、区)可在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寄宿制学校设立特教班,加强43个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室)建设。继续推进特殊教育两头延伸,鼓励普通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办好适应残疾学生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专业。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力度,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教学能力。持续推进国家级送教上门改革实验工作。
(四)实施全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示范工程
15.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科学布局教育资源,对规划长期保留的乡村学校加强建设;对规模较小、确无运转需求的学校,在充分尊重当地群众意愿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推动生源不足的乡镇(街道)举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有序增加城区学位,改善乡村寄宿制学校寄宿条件。加快推进玉溪一小紫艺校区、文澜校区及江川区大街小学改扩建等项目,新增中小学优质学位4860个,满足群众入学需求。
16.提高标准化建设水平。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监测机制,按照“项项达标、校校达标”的原则,补足生均体育运动场地、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补齐生均教学仪器设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心理辅导室、教师资源配置等指标短板,不断提升优质均衡监测指标达标率。
17.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完善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制管理办法及运行机制,强化优质带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加快实现集团内、学区内校际优质均衡。依托集团化办学,落实落细城乡结对帮扶,推进城乡共同体建设,确保每一所优质学校对口帮扶1—2所乡村薄弱学校,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18.促进质量全面提升。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云南省实施办法,开齐开足规定课程。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管理规定,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推动课后服务与科普、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深度融合,提升“双减”、“双升”成效,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
19.推进全域优质均衡。落实玉溪市与省教育厅共同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市十四条措施。强化市级统筹协调,落实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保障水平,“一县一策”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如期完成创建目标。到2025年,红塔区、江川区、澄江市、易门县、峨山县、新平县、通海县7个县(市、区)通过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评估。
(五)实施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
20.优化高中教育资源布局。科学规划布局高中教育资源,按照3000人规模推动市民族中学稳步发展、提升质量;优化调整通海三中、华宁二中等普通高中,提高办学效益;加快易门一中、新平一中改扩建等项目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实施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专项行动,配齐硬件设施设备,加强计算机、多媒体、体艺、学科实验室等专用教室建设。
21.积极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深入实施普通高中“三新”改革,建立符合玉溪教育实际的选课走班教学模式,完善与选课走班教学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制度。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提升生涯规划能力,指导学生合理确定选考科目。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形成以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主的人才培养模式。
22.提升县域普通高中办学质量。加快推进普通高中教师绩效分配改革,完善内部考核激励机制。探索凝炼办学特色,推进县域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持续深化部属、省属高校托管帮扶和市内优质高中梯度式托管帮扶,实现县中托管帮扶全覆盖。加快玉溪一中、市民族中学、江川区、易门县等高中教育集团发展,深化易门一中与云南师范大学合作办学,组建师院附中教育集团。鼓励各县(市、区)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组建高中教育集团,采取“托管、协作、帮扶、联盟”等形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优质普通高中,支持民办高中健康发展。
23.推动普通高中晋级升等。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提升教学质量,加快晋级升等,2023年一级高中县域覆盖达100%;到2025年,全市新增省一级一等高中1所、一级二等高中1所、一级三等高中3所,形成以省一级一等高中为引领、一级二等高中为骨干、一级三等高中为基础,带动二级高中整体发展的办学格局。
24.强化普通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完善拔尖学生培养工作机制,成立拔尖学生培养攻坚团队,按照“一生一案”,从高一开始,定时间、定教师、定学生,开展“一对一”或“多对一”个性化辅导,帮助学生攻克学科“短板”。构建由“基础学科、强基课程、奥赛课程”组合的课程体系,加快普通高中基础学科英才培养基地和特色学校建设,鼓励拔尖学生参加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学科竞赛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拓展强基路径,培养一批学科优势突出的拔尖学生。
(六)实施职业教育达标提质工程
25.推动职业院校达标工程建设。优化县(市、区)中职学校布局调整,“一地一案”、“一校一策”推进职业院校办学达标建设。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部分院系搬迁至市民族中学原址办学,切实改善办学条件。2023年玉溪工业财贸学校办学条件达标,2024年新平职业中学办学条件达标,2025年力争全市90%以上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
26.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加快推进职业院校专业布局与玉溪产业布局紧密协同,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鼓励学校积极承担社会化培训任务。充分发挥政府统筹、产业聚合、企业牵引、学校主体作用,以产业园区为基础,根据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打造富有玉溪特色、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市域产教联合体。支持职业院校组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做强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烟草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27.构建玉溪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市级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组建职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统筹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研究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推动玉溪工业财贸学校与玉溪二职中、玉溪职业技术学院融合发展,支持云南铜业技工学校与易门职中合作办学,支持市直职业院校帮扶县级职中,不断提升办学效益。推动县(市、区)职中扩大综合高中在校生规模。鼓励中职与高职、高职与本科“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中职升高职比例不低于毕业生总数的65%,推动技工教育与职业教育融合融通。
(七)实施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和服务地方发展工程
28.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支持在玉高校优化学科结构和专业结构,推进省级一流学科和一流专业建设。支持玉溪师范学院申报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3个B类专业、增设职业教育本科专业,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一流地方应用型大学”。持续深化与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办学。支持云南民族大学应用技术学院面向玉溪职业院校扩大招生规模。推动玉溪职业技术学院优化专业设置、促进内涵发展,不断提升办学质量。
29.增强高等教育服务能力。支持在玉高校围绕玉溪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制造业全产业链发展,建设特色产业学院,形成产学研合作联合体,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助力玉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支持玉溪师范学院依托专业优势建设基础教育集团。深化玉溪师范学院与3个民族自治县和9个脱贫乡镇深度合作,争取扩大招收少数民族预科学生规模。支持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与上海农科院深化合作。整合各块资源,加快省级“双高”院校建设。实施国际交流项目,支持在玉高校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开展交流合作,建设“鲁班工坊”,为“走出去”的企业培养“中文+职业技能”人才。
(八)实施队伍建设“三名”工程
30.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思想铸魂,全面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严格制度规定,加大教师权益保护力度,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强化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坚守师德底线,大力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严格招聘引进,把好教师队伍入口关,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完善师德师风监督机制,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做在日常、严在日常。坚持“零容忍”,严肃查处师德违规问题。
31.构建“名校长”专业化发展机制。完善校长职级制背景下的专业化发展机制,分层培养职级校长,对校长综合能力素质开展定期考核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创新校长培养模式和培训模式,以集中学习、跟岗研修、校长论坛等方式,力争每年培养50名左右的领军校(园)长。到2025年,市直普通高中组建3个一级校长工作室,每个县(市、区)至少组建3个一级校长工作室,为一级校长搭建发展平台,逐步扩大一、二级校长数量,培养造就一批“名校长”。
32.建强“名班主任”队伍。全面加强班主任队伍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培训,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优秀班主任队伍。成立“名班主任”工作室,市、县(市、区)每年至少举办1期中小学班主任综合素质提升示范班,开展班主任基本功展示交流、职业能力竞赛等,培养名班主任“种子型”后备人才。每年培养市级骨干班主任、名班主任180名,各县(市、区)每年培养骨干班主任、名班主任不少于100名。
33.发挥“名教师”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用好“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兴玉英才支持计划”等人才政策,不断扩大“省级教学名师”数量,每2年认定20名“兴玉教学名师”,每年建立5个左右教育行业专家工作站,引进10名左右省内外退休名师名校长,为教育事业发展培养和储备高端教育人才。构建“名师引领、团队合作、共同提高”的市、县、校骨干教师培育体系,大力推进“青蓝工程”、“师徒结对”,完善“教学新苗—教坛新秀—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层级培养模式,市级每年培训“名教师”培养对象500人,并根据条件认定一批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持续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县(市、区)每年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教师交流轮岗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10%。加大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力度,县(市、区)每年补充的紧缺学科教师原则上不低于当地补充数量的30%。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工作。
34.全面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构建“骨干教师—中层干部—副校长—校长”梯次培养机制,探索建立校长灵活竞聘机制,让“素养好、有情怀,想干事、能干事、干得好事”的优秀人才担任校长。畅通干部交流渠道,让真正懂教育的人管教育、管学校。持续巩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标成果,落实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统筹管理制度,推动教育系统事业编制跨区域、跨层级、跨学校调配,不断优化教育编制资源配置,保障教育事业发展。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岗位聘用机制,实行教师末位轮岗交流,激发队伍活力。全面推行校长守校、教师坐班和班子成员听课、评课制度。校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200节。完善“三名”队伍进退动态管理机制,名校长、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每届任期5年,开展任期考核评价。
(九)实施教研能力提升工程
35.加强教研队伍建设。严格按照专业标准和准入条件,完善教研员遴选配备办法。市教科所配齐全学段、全学科专兼职教研员,选聘兼职教研员不少于95名。县(市、区)教科所配齐义务教育各学科和普通高中主要学科专兼职教研员,配备学前教育专兼职教研员。学校设置教科室、教研组或备课组,不断加强工作力量。加大教研员培训力度,确保专职教研员每年接受不少于72课时的培训。加强教学一线指导,市、县两级教研员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100节。市、县(市、区)每年开展先进教研组和优秀教研组长评选活动。
36.完善教研工作体系。完善市、县、校三级教研工作体系,形成以教育部门为主导、教科所为主体、中小学校为基地的教研工作新格局。围绕课程教学改革、教学诊断与改进、课程教学资源建设、优秀教学成果培育推广等,深入学校、课堂、教师、学生开展研究,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抓实抓细教学常规,市级每年对全市普通高中进行1轮全面视导,县(市、区)每年对辖区学校教学常规视导不少于1轮次。完善校本教研制度,坚持常态化开展教研活动。
37.深化教研工作改革。加强对课程、教学、作业和考试评价等育人关键环节研究,强化学科建设。采用区域教研、主题教研以及教学展示、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提升教研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创造力。2023年秋季学期起,每月至少开展1次区域联合教研活动。建立市、县教研员联系薄弱学校制度,帮助学校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38.强化小初高一体化发展。理顺小初高质量提升整体链条,贯通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小初高一体化教学质量监测,每年对义务教育三至八年级进行教学质量抽测不少于1次,对九年级进行教学质量监测1次,对高中进行教学质量监测2次,强化质量监测评价结果运用。完善师生同测同考机制,提高教师教育教学针对性。落实小初高衔接各学科措施,指导初中毕业生利用假期提前适应高中课程,推动初中、高中深度衔接。
(十)实施教育数字化提升工程
39.提升数字校园支撑能力。逐步升级改造现有中小学多媒体教室,新建互动直录播教室400间。利用教育专网建设项目逐步将传统校园网改造成全光纤校园网。加快数字教室建设,2023年、2024年、2025年全市中小学数字教室覆盖率分别达30%、70%、100%。2025年初、高中学校巡课管理覆盖率达100%,职业院校实现全光纤校园网络全覆盖。
40.整合利用优质教育资源库。加强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云南省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及各类优质教育资源平台的应用。强化玉溪教育云平台运维管理,丰富本地资源库建设,2023年制作学科知识点微视频不少于500个,2024年不少于600个,到2025年形成覆盖初高中文化学科重点知识点的线上课程体系,实现学生特征与资源推送精准匹配。建设线上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课堂,推进不少于30对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形成城乡教师网络研修共同体。
41.提高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大力开展教师信息化素养提升全员培训,提升全市教师“互联网+”环境下的教育教学能力。建立教师信息化素养评估体系,推进市、县中小学智慧校园实验校建设。做好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工作,推动全市广大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改革,借助信息化提升教学质量。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完善领导机制。落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抓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责任体系,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共同抓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领导机制。实行县(市、区)委书记年度教育工作述职制度,推动县(市、区)委书记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县(市、区)原则上由政府常务副县(市、区)长分管教育工作。建立市、县(市、区)常委挂钩联系学校制度,明确联系学校和责任内容,每年帮助学校至少办1件实事。加强教育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市、县教育部门要扛实行业主体责任,发挥好统筹、参谋作用,牵头推动教育重点工作和重大工程。建立完善教师激励机制和荣誉制度,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严格清理规范进校园事项,让学校回归教书育人主责主业。
(二)强化经费保障,夯实发展基础。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严格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政策要求,把教育作为市、县(市、区)政府财政支出重点给予优先保障,保持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第一位。完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依法合理划分成本分担责任。建立幼儿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收费动态调整机制。创新教育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教育,多元化、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建立完善教育经费绩效目标体系,规范教育资金管理,提升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三)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发挥市、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每年度向市级有关部门印发重点任务清单,并开展1次成员单位述职考评。各有关单位要细化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全市综合绩效考评,由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委教育工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开展实绩考核,督促责任落实、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政策解读:《玉溪市贯彻落实〈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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