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88929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日期 | 2021-09-24 |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634801000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玉室字〔2019〕36号)我部门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综合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发展。
2、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组织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运输计划。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承担市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3、负责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综合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配合协调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指导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
4、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除外)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 指导本市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5、规划指导协调区域范围内的民用航空建设发展。履行市政府规定和授权的机场行政管理职责。
6、负责提出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规费政策、公路通行费的实施。
7、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负责组织协调公路、地方铁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铁路、机场项目建设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市级重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9、负责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10、负责协调中央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委托管理的海事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1、负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市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负责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有关职责分工。
(1)与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交通运输规划、报批方面的职责分工。①玉溪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全市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规划。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②由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会同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做好有关交通运输规划、项目的报批工作。玉溪市交通运输局需要上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由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按照程序报批。需要由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由玉溪市交通运输局、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审核、按照程序报批。
(2)与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玉溪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上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玉溪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3)与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城乡公路建设方面的职责分工。玉溪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监督城市、乡村外的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监督城市、乡村内的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
(4)与玉溪市水利局、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河道采砂方面的职责分工。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玉溪市水利局牵头会同玉溪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对河道采砂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玉溪市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参与编制通航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2020年市级领导包保稳增长促投资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涉及交通运输部门GDP基础指标共5项,2020年各项指标运行情况为: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增速为8.9%,预计排名全省第3;铁路运输总周转量增速为-17.5%;管道运输业营业收入增速为-9.4%;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营业收入增速为5.0%,预计排名全省第4;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为39.7%,预计排名全省第2;装卸搬运和仓储业营业收入增速52.7%,预计排名全省第3;邮政业业务总量增速30.6%,预计排名全省第4。
综合交通建设(含铁路)固定资产投资全年预计完成191亿元,比2019年同期增长2.4%,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186.6亿目标任务数。其中:高速公路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133.1亿元、玉磨铁路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38.4亿元、农村公路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19.5亿元。
(2)统筹推进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承担全市疫情防控交通管控任务,制定应急预案组建工作专班,落实“一断三不断”“三不一优先”要求严防疫情输入。设置公路防控检查站点71个,检查车辆69.37万辆136万人次。同时积极应对疫情形势新变化,及时撤销道路疫情防控点71个,有序恢复全市交通运输服务,组织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市重大综合交通项目按时全面复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做好入境人员入滇转运工作,认真落实“云南健康码”互认工作,做好重点场所、交通运输工具防疫工作。
(3)全力做好重大项目建设工作
公路方面,大戛高速累计完成投资108.072亿元,2020年预计完成0.96亿元;元蔓高速玉溪段累计完成投资55.39亿元,2020年预计完成1.44亿元;澄川高速累计完成投资67.6117亿元,2020年预计完成1.3768亿元;弥玉高速玉溪段累计完成投资119.0728,2020年预计完成48.3094亿元;玉楚高速玉溪段累计完成投资153.8561亿元,2020年预计完成48.3094亿元;墨临高速累计完成投资16.5921亿元,2020年预计完成8.0078亿元。
玉溪市13项县域高速“互联互通”项目均列入《云南省县域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工程实施方案》,其中国高项目2项、地高项目11项,境内总里程约590公里,总投资约1030亿元。制定《县域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工程项目计划表》,明确了项目前期工作的时间节点,所有项目均计划于2023年前开工建设,实行“清单制”管理、“限时制”办理,今年共有新开工项目3项,其中永金高速新平戛洒至元江红光段已于今年6月开工建设;澄华高速已完成社会投资人招标工作,已取得省发改委可研批复并于11月11日举行澄华高速试验段开工仪式;峨石红高速已取得省发改委可研批复,现正在配合红河州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峨石红高速玉溪段已完成社会投资人招标工作,于11月11日举行开工仪式。永金高速2020年预计完成10.77亿元;峨石红高速2020年预计完成2.3亿元。
铁路方面,玉磨铁路玉溪段累计完成38.4亿元。玉溪大化园区铁路专用线完成工可报告初步编制工作,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公司已出具行业审查意见。稳步推进玉磨铁路研和站、峨山站、罗里站站前广场、进站道路前期工作,元江站进站道路、站前广场已开工建设。
民航方面,玉溪民用运输机场项目预可研报告已上报国家民航局,积极推进玉溪民用运输机场龙泉场址作为昆明第二机场的前期工作。元江通用机场签署军地协议,正在编制元江、新平通用机场可研报告及支撑性附件资料,协调新平通用机场签署军地协议,推进澄江、华宁、易门通用机场选址工作。
(4)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抗疫特别国债申报
2020年申报澄川高速专项债3亿元,资金拨付率和支出进度均达100%。积极争取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6项共计97.1872亿元,目前专项债实施方案已上报省财政厅,已列入国家重大项目库和财政项目管理系统。申报抗疫特别国债148.79亿元。目前,已争取到位永金高速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6598亿元,已全额拨付至项目公司。
(5)着力提升综合运输服务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结合中心城区实际情况,优化调整公交线路2条(5路、15路)。做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相关工作,制定下发《玉溪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坚战实施方案市级部门责任清单及年度计划的通知》,开展清洁柴油车行动、清洁柴油机行动、清洁运输行动、清洁油品和车用尿素等行动。完成《玉溪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工作。加快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完成《玉溪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工作,2020年全市推广能源汽车362辆(公交车37辆、出租车27辆、其它298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本级)
2、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支队
3、玉溪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4、玉溪市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
5、玉溪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6、红塔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7、江川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8、澄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9、通海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10、华宁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11、易门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12、峨山彝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1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14、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7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39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4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9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54人)。
离退休人员178人。其中:离休10人,退休168人。
实有车辆编制24辆,在编实有车辆2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61,001.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716.08万元,占总收入的99.8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85.12万元,占总收入的0.18%。与2019年同期50,136.04万元相比增加110,865.17万元,增长221.28%。
2020年度收入与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玉磨铁路征地拆迁补助资金、晋红高速公路项目市级承担投资专项资金、澄川高速公路项目市级承担投资专项资金、永金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澄江至江川高速公路专项债等项目纳入预算及财政提前拨付农村公路贷款利息及委托代建服务费、市级重点项目维稳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54,603.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24.30万元,占总支出的5.32%;项目支出146,379.40万元,占总支出的94.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2019年同期47,880.01万元相比增加106,723.69万元,增长222.90%。
2020年度支出与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玉磨铁路征地拆迁补助资金、晋红高速公路项目市级承担投资专项资金、澄川高速公路项目市级承担投资专项资金、永金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澄江至江川高速公路专项债等项目纳入预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24.30万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8058.38万元,增加165.92万元,增长2.06%。主要原因:2020年因疫情防控,购买疫情防控物资及深入企业检查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等工作导致日常保障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68.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55.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6,379.40万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39,821.62万元,增加106,557.78万元,增长267.58%;主要原因:玉磨铁路征地拆迁补助资金、晋红高速公路项目市级承担投资专项资金、澄川高速公路项目市级承担投资专项资金、永金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澄江至江川高速公路专项债等项目纳入预算。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晋红高速公路市级承担投资专项资金:2020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2,771.00万元,支出2,771.00万元;款项于2020年5月已拨付春和、北城、高仓、大营街、研和街道晋红高速土地作价入股股息。
2、澄川高速公路项目市级承担投资专项资金:2020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10,000.00万元,支出10,000.00万元;款项用于支付贷款及利息,已按相关合同时限拨付。
3、公交车社会公益补助资金:2020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20.00万元,支出20.00万元;款项用于公交场站建设,即充电场站的建设,已按相关合同时限拨付。
4、公交车安保人员经费:2020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250.00万元,支出250.00万元;款项用于确保玉溪市红塔区2020年城市公共交通线路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来自外部的侵害性案件受侵害程度减低,继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保安人员素质,已按相关合同时限拨付。
5、玉溪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市级配套经费:2020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1,173.00万元,支出1,173.00万元;款项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已拨付到各县市(区)。
6、公交车爱心卡乘车补助资金:2020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574.00万元,支出574.00万元;款项用于继续实行让玉溪市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免费乘公交车的政策。
7、公交车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补助资金:2020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24.90万元,支出24.90万元;款项用于公交车安装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
8、通建高速通行费收益用于高速养护专项资金:2020年财政未安排资金,项目没有实施。
9、农发行农村公路建设贷款还款专项资金:2020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6,472.00万元,支出6,472.00万元;款项用于偿还农村公路建设贷款本金及利息,已按相关合同时限拨付。
10、通建高速通行费收益偿还农发行贷款专项资金:2020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2,054.38万元,支出2,054.38万元;款项用于偿还农村公路建设贷款本金及利息,已按相关合同时限拨付。
11、永金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专项资金:2020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26,598.00万元,支出26,598.00万元;款项用于支付永金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地震安全性评价、文物勘察等,已按相关合同时限拨付。
12、2020年度玉蒙铁路运营亏损补助资金:2020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1,824.12万元,支出1,824.12万元;款项用于补贴滇南铁路公司运营亏损玉溪承担部分,减轻滇南铁路公司的经济负担,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为玉溪的发展提供基础,已按相关合同时限拨付。
13、峨山县富良棚乡塔冲村至德康养猪场道路硬化项目补助资金:2020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20.00万元,支出20.00万元;款项用于对峨山县富良棚乡塔冲村至德康养猪场道路硬化项目的补助。
14、玉溪市旅客列车开行补助资金:2020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2,000.00万元,支出2,000.00万元;款项用于补助玉溪直达北京西站普快列车、玉溪直达郑州动车组列车、玉溪直达杭州东动车组列车,已按相关合同时限拨付。
15、峨山县山后厂线改建工程补助资金:2020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525.00万元,支出525.00万元;款项用于对峨山县山后厂线改建工程项目的补助。
16、澄江至江川高速公路专项资金:2020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30,000.00万元,支出30,000.00万元;款项用于按照澄川高速公路投资协议约定履行项目出资义务及征地拆迁款。
17、城市出租车退坡补贴资金用于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2020年财政未安排资金,项目没有实施。
18、元江县那诺乡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补助资金:2020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100.00万元,支出100.00万元;款项用于对元江县那诺乡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的补助。
19、澄江至华宁即澄江(阳宗)—华宁(华溪)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经费:2020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900.00万元,支出863.89万元;款项用于支付澄江至华宁即澄江(阳宗)—华宁(华溪)高速公路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经费。
20、玉磨铁路征地拆迁补助资金:2020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30,000.00万元,支出30,000.00万元;款项用于玉磨铁路征地拆迁及站前工程建设,已按协议及时拨付至市开发投资公司。
21、比亚迪新能源车购车补助资金:2020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1,000.00万元,支出1,000.00万元;款项用于比亚迪新能源车购车补助。
22、武易高速(玉溪段)市级承担投资专项资金:2020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500.00万元,支出500.00万元;款项用于武易高速通车后续管理工作以及土地报件组件上报工作等费用。
23、普通国道省道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编制专项经费:2020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800.00万元,支出800.00万元;款项用于编制完成普通国道、省道国土空间控制规划。
24、农发行农村公路建设贷款还款(本金)专项资金:2020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5,000.00万元,支出5,000.00万元;款项用于预付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贷款本金。
25、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第三方专家检查专项资金:2020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24.50万元,支出24.50万元;款项用于开展玉溪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26、办公经费:2020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5.00万元,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办公经费不足,支付办公费1.93万元、差旅费1.26万元、培训费0.1万元、劳务费0.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3万元、租车费1.22万元,已完成。
27、玉磨铁路征地拆迁补助资金:2020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10,000.00万元,支出10,000.00万元;款项用于玉磨铁路征地拆迁及站前工程建设,已按协议及时拨付至市开发投资公司。
28、通海至石屏(龙朋)高速公路前期专项经费:2020年财政未安排资金,项目没有实施。
29、公交成品油补助用于新能源车推广补助资金:2020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228.46万元,支出228.46万元;款项用于新能源车推广补助。
30、办公用房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补助经费:2020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1.56万元,支出1.56万元;款项用于补缴办公用房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31、2017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相关税费:2020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305.00万元,支出62.75万元;款项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产权转移相关税费,未执行完毕项目资金242.25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32、2019年度玉溪市红塔区新增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一次性购置补助资金:2020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528.00万元,支出430.30万元;款项用于新增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一次性购置补助。
33、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2020年财政拨入项目资金741.00万元,支出741.30万元;款项用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为加快新能源公交车的推广应用,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有效缓解能源和经营压力,减少公众出行成本,中央财政对满足补贴条件的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运营补助。
34、2019年度红塔区燃油出租车行业油价补助资金:2020年财政未拨入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254.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8.62%。与上年对比:2019年支出24,963.70万元,增加19,290.35万元,增长77.27%;主要原因: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原发改委相关职能划入及按国家公路网建设规划和地方经济发展规划,新增多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导致项目支出大幅度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2,251.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9%。主要用于:比亚迪新能源车购车市级补助资金、普通国道省道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编制专项经费、通海至石屏龙朋高速前期工作经费、易门至新平高速前期工作经费等。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47.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及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发放。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6.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4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主要用于:2018年中央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8,252.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及公路养护、燃油补助、高速公路建设前期工作经费。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64.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及住房补贴发放。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6.04万元,支出决算为24.48万元,完成预算的53.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40万元,完成预算的46.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8万元,完成预算的6.6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硬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控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落实“三公”经费相关制度要求。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1.68万元,下降32.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11万元,下降32.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6万元,下降33.7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硬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控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落实“三公”经费相关制度要求。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40万元,占87.43%;公务接待费支出3.08万元,占12.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4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4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0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工程建设洽谈及工作交流等。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3.13万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支出1,041.11万元,减少37.98万元,减幅为3.65%。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受疫情影响,全年差旅费有所下降;具体为:办公费97.93万元,水电费14.99万元,邮电费44.7万元,差旅费79.65万元,维修(护)费25.21万元,租赁费103.12万元,会议费1.68万元,培训费3.13万元,公务接待费3.09万元,劳务费161.48万元,委托业务费19.96万元,工会经费73.39万元,福利费48.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2.11万元(含公务交通补贴、车辆租用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玉溪市交通运输局资产总额197,755.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2,816.39万元,固定资产4,477.5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461.7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1,881.6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9.4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9.4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91项,账面原值90.1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337.37平方米,账面原值85.29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37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97755.69 | 192816.39 | 4477.57 | 3098.8 | 666.01 | 712.76 | 461.73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1.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50.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11.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界定管理范围和内容,明确管理程序和方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意见》(云发〔2014〕28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玉政办发〔2012〕23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玉溪市交通运输局预算绩效管理实际,印发了《玉溪市交通运输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根据玉溪市财政局2020年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成立了玉溪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和项目绩效自评,部门决算中反映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1、部门概况: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设10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人事科)。我部门共14个单位,其中局机关为行政单位,玉溪市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玉溪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为事业单位,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支队,玉溪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及六县一市两区九家道路运输管理局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综合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发展。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我局2020年部门绩效项目共34项。分别为高速公路、二级路、农村公路前期工作经费、项目建涉及公路养护等及公交车社会公益补助和燃油补贴等项目。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1)2020年收入合计152,906.59万元,与2019年同期4,1507.97万元相比增加111,398.62万元,增长268.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152,790.55万元。(2)支出情况:2020年支出合计146,890.39万元,与2019年同期37,143.51万元相比增加109,746.88万元,增长295.47%。(3)2020年,全口径年末结转结余合计25,09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62万元,项目支出结转25,089.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合计7,57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7,579.64万元。
4、整体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通过各科室、各项目负责单位对项目自评结果,我局2020年项目完成情况良好。个别预算项目资金没有到位,导致项目没有实施及少数项目指标设置与执行结果有偏差。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晋红高速公路市级承担投资专项资金:自评分96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红塔区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土地作价入股协议将股息拨付至春和、北城、高仓、大营街、研和街道。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根据文件要求按预期完成目标。
2、澄川高速公路项目市级承担投资专项资金:自评分94.5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指标名称:贷款总额,设定完成指标值:7000万元;2.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指标名称:固定资产投资额,设定完成指标值2.49亿元;3.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指标名称:年利息总额,设定完成指标值2606.80万元;4.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指标名称: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设定完成指标值100%;5.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指标名称:资金支付及时率,设定完成指标值100%;6.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指标名称:资产负债率,设定完成指标值小于等于70%;7.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名称:提供高速公路服务里程,设定完成指标值45.97公里;8.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名称:收费运营服务年限,设定完成指标值30年;9.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名称:沿线居民满意度,设定完成指标值大于等于90%。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2020年目标完成情况:1.澄江至江川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于2020年8月31日正式通车;2.征地拆迁扫尾工作未全部完成,存在部分扫尾工作;3.根据2020年12月31日签订的《澄江至江川高速公路投资协议补充协议》,澄川高速公路项目无偿划转股权至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后,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及其代表的玉溪市人民政府不再承担澄川高速公路项目协议约定的剩余出资义务、项目运营期资金缺口融资(或注资)责任以及交农交通产业基金、云交贰号基金应承担的风险和亏损,也不再参与云南澄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超额收益的分配,其风险、亏损和权益由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额承担及享有;4.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1.38亿元,差异原因分析:澄川高速公路项目实体工程量已达到2.49亿元,但因超过初步设计概算1.38亿元,按照统计局统计规定超过设计概算不纳入统计;5.归还富滇银行澄川高速征地拆迁项目贷款本息6291.36万元,差异原因为2020年报预算项目库时,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对《关于富滇银行存量债务整改及还款计划调整的请示》批示意见,澄川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富滇银行借款2020年度需偿还7000万元贷款本金、测算支付利息2606.80万元,但玉溪交投公司在2020年通过中国银行借新还旧置换原富滇银行3.7亿元贷款,按照置换合同约定偿还本金4000万元、支付利息2291.36万元。
3、公交车社会公益补助资金: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2020年市财政补助的公交车社会公益补助,市公交公司将用于公交场站建设,即充电场站的建设,充电场站建成后增加了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的投放使用,严格执行《绿色玉溪三年行动计划》,改善玉溪空气污染环境,提高市民出行分担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充电场站投入使用,确保新能源公交车正常营运,本次项目建成后可供62辆纯电动公交车同时充电,极大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
4、公交车安保人员经费:自评分98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根据《玉溪市公安局、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玉溪市红塔区公共交通安保服务实施方案〉》,以及所签署的《安保合同》,每年给予玉溪市红塔区公共交通安保大队250万元人员经费。年度目标为:充分将250万元用于确保玉溪市红塔区2020年城市公共交通线路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来自外部的侵害性案件受侵害程度减低,继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保安人员素质。发现有不安全因素或违纪违章的应及时督促整改,以确保巡查达到应有的效果。为此,年初设定预期绩效目标主要是以优化项目支出预算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设定了产出、效益、满意度三大类指标,其中:产出指标:市内公交线路覆盖率为100%、补助资金为25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效益指标:红塔区公交责任事故死亡率小于等于2人/百万车公里;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实际完成情况:根据《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玉财投〔2021〕6号)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对该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工作,自评得分98分,自评等级为“优”。完成了产出指标中的“补助资金等于250万元”和“资金使用合规率100%”指标;效益指标中的“红塔区公交责任事故死亡率小于等于2人/百万车公里”指标;满意度指标中的“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指标。差异原因分析: 我单位对该项目的绩效指标自评扣2分,产出指标中“市内公交线路全覆盖等于100%”指标已完成,但经对安保大队日常检查台账进行抽查,安保队员对红塔区个别较偏远公交线路的检查频次与中心组团相比较少,还需继续针对冷僻线路扩大覆盖率及检查频率,扣2分。
5、公交车爱心卡乘车补助资金: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根据《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年度目标任务,我公司在申报预算的同时,设立了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指标名称:爱心卡办理张数,完成指标值:71000张;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指标名称补助资金,完成指标值:895.2万元;产出指标—时效指标,指标名称:拨付及时率,完成指标值:100%;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指标名称:减少老年人出行成本,完成指标值:1492万元;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名称:老年人出行率,指标值:大于等于80%;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名称:老年人乘车满意度,完成指标值:大于等于90%。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让玉溪市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公交公司公交车的政策,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和社会风尚,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爱心卡办理张数,完成指标值:71000张,实际办理77102张;补助资金,完成指标值:895.2万元,实际指标值:574万元,原因是未按照实际乘车人次据实补助;拨付及时率,完成指标值:100%,实际值100%;减少老年人出行成本,完成指标值:1492万元,实际指标值1176万元,原因受疫情影响,公交车停运1个月,恢复运营后,客流受影响;老年人出行率,指标值:大于等于80%,实际完成指标80%;老年人乘车满意度,完成指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指标90%。
6、公交车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补助资金: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玉溪市公共汽车服务公司249辆公交车全部安装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到2019年12月底前玉溪市公共汽车服务公司249辆公交车已经全部安装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
7、通建高速通行费收益用于高速养护专项资金:自评分0分,自评等级为“差”。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数量指标:养护里程=15.6公里,养护合格率=100%;经济效益指标:经济增长率≥8%;项目建设服务当地居民满意度≥95%。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2020年财政未安排资金,项目没有实施。
8、农发行农村公路建设贷款还款专项资金:自评分99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数量指标:偿还贷款本金数额 = 5000 万元,偿还贷款利息金额=3718.56 万元,偿还代建服务费=192.40万元;时效指标:还款及时率=100%;经济效益指标≥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5%。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2020年财政拨款6472万元,偿还贷款本金5000万元,偿还利息1279.6万元,偿还代建服务费192.4万元;未完成部分已由于通建高速收益项目偿还。
9、通建高速通行费收益偿还农发行贷款专项资金:自评分97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数量指标:偿还贷款本金数额 = 2054.38 万元,时效指标:还款及时率=100%;经济效益指标≥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5%。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根据《玉溪市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实施方案》(玉政办法〔2014〕183号)要求,通建高速车辆通行费委托收费权上缴收益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2020年上缴收益3743万元,根据非税收入管理规定按70%返还,应还2620.1万元;2020年由于疫情原因2-4月高速公路免费通行,车辆通行费上缴财政2934.83万元,根据非税收入管理规定按70%返还,已返还2054.38万元;款项已用于偿还农村公路贷款。
10、永金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专项资金:自评分97.80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根据《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公司在申报预算的同时,设立了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指标名称:固定资产投资额,设定完成指标值100.23亿元;2.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指标名称:主线里程,设定完成指标值64.524公里;3.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指标名称:主线里程,设定完成指标值64.524公里;4.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指标名称: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设定完成指标值25.5米;5.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指标名称: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设定完成指标值100%;6.产出指标-时效指标,指标名称:资金支付及时率,设定完成指标值100%;7.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名称:沿线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设定定性指标值为本项目的路线方案的选择,遵循了“ 近城不进城,近村不进村,利民不扰民”的原则,使方案尽可能与自然景观协调,与村镇规划相协调,并少占农田和经济林,少拆房屋,保护自然资源。对于各敏感点处路线如何绕避均进行了认真比较和谨慎选择。名胜古迹、重点景点均在公路两侧 200 米之外,对于沿线上的水资源敏感点,采取尽量远离的方式进行绕避,在路线无法避免靠近水库时,采取收缩坡脚、增加护脚墙等方式尽量减少公路用地;8.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名称:沿线居民满意度,设定完成指标值80%。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地震安全性评价、文物勘察工作已按时完成,并取得相关批复;初步设计及批复已完成;施工总承包合同已签订;监理招标工作已完成。林业相关审批资料已报送相关部门,尚未取得批复,主要原因为征地占用云南省第三强制戒毒所漠沙亚热带园艺场国有林地,需省司法厅审批,待云南省第三强制戒毒所盖章后方可办理林地手续。征地拆迁工作未完成,主要原因为融资未落地,无法满足征地拆迁工作的需要,导致两县市交地面积较少,项目无法正常施工。
11、2020年度玉蒙铁路运营亏损补助资金: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按省政府的分配方案和滇南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的拨付报告据实支付亏损补贴。根据上年度亏损补贴金额,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请求给予滇西、滇南合资铁路公司运营亏损补贴的请示》的拟办意见,2018年云南省及昆明市、玉溪市、红河州共计给予滇南铁路公司玉蒙、蒙河、昆玉铁路16200万元运营亏损补贴,按照里程比例玉溪市承担1824.12万元。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资金暂未支付;玉溪市政府正积极筹措资金,根据实际情况,计划于2021年6月30日前拨付铁路运营亏损补贴资金总数的50%,即912.06万元;2021年11月30日前拨付剩余50%资金,即912.06万元。
12、峨山县富良棚乡塔冲村至德康养猪场道路硬化项目补助资金:自评分95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峨山县富良棚乡塔冲村至德康养猪场道路硬化项目全长900米,现状路基宽3.3-4.8米,路基拓宽为3.5米,C20砼三面光排水沟净断面为40×40长694.8米,沟帮宽20CM,沟底10CM厚,横穿管涵DN400预制砼Ⅱ级排水管6.0米,DN300预制砼Ⅱ级排水管6.0米,砼路面结构层:20CM厚水稳料层+20CM厚砼面层。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已按年初设定完成了预期绩效目标,并出具了项目结算审计报告。
13、玉溪市旅客列车开行补助资金: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根据玉溪市政府与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旅客列车开行合作协议》为依据。玉溪市政府与昆明铁路局集团公司签订的《旅客列车开行合作协议》,合作开通玉溪直达北京西站普快列车、玉溪直达郑州动车组列车、玉溪直达杭州东动车组列车,合作时间是三年(2018 年 5月26日至2021年5月25日)。按照协议,玉溪市政府协议期内需向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每年支付劳务费2000万元,三年共计支付6000万元。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根据玉溪市政府与昆明铁路局集团公司签订的《旅客列车开行合作协议》,合作开通玉溪直达北京西站普快列车、玉溪直达郑州动车组列车、玉溪直达杭州东动车组列车,合作时间是三年(2018 年 5月26日至2021年5月25日)。按照协议,玉溪市政府协议期内需向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每年支付劳务费2000万元,三年共计支付6000万元,目前6000万元费用已经全部支付。2020年以来,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玉溪至北京西K636/635次,于2020年2月9日停运,2020年9月26日恢复开行;10月13日后一直停运,协议期内停运时间将达453天。经与昆明铁路局集团公司协调,将补足因疫情影响停运的时间。
14、峨山县山后厂线改建工程补助资金: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根据峨山县广播站连接公路项目的具体情况,将项目的绩效目标设立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效益指标及满意度指标,共5个指标,用于考核该项目的绩效。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已按照年初设定完成绩效目标任务,且于2010年10月由玉溪诚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计,并于当月出具审核报告。
15、澄江至江川高速公路专项资金: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根据《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公司在申报预算的同时,设立了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指标名称:公路里程全长,设定完成指标值:45.25618公里;2.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指标名称:设计时速,设定完成指标值80公里/小时;3.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指标名称:路基宽,设定完成指标值25.5米;4.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指标名称: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设定完成指标值100%;5.产出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指标名称:车辆通行费收入,设定完成指标值为持续稳定增长;6.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名称:提供高速公路服务里程,设定完成指标值45.25618公里;7.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名称:运营期,设定完成指标值大于等于30年;8.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名称:沿线居民满意度,设定完成指标值大于等于90%。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2020年目标已全部完成:1.澄江至江川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于2020年8月31日正式通车;2.征地拆迁扫尾工作未全部完成,存在部分扫尾工作;3.根据2020年12月31日签订的《澄江至江川高速公路投资协议补充协议》,澄川高速公路项目无偿划转股权至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后,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及其代表的玉溪市人民政府不再承担澄川高速公路项目协议约定的剩余出资义务、项目运营期资金缺口融资(或注资)责任以及交农交通产业基金、云交贰号基金应承担的风险和亏损,也不再参与云南澄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超额收益的分配,其风险、亏损和权益由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额承担及享有。
16、城市出租车退坡补贴资金用于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自评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促进玉溪城市公共交通持续发展。玉溪市交通运输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建成投入使用;采购400辆新能源出租汽车,100%交付合格,节能减排大于等于30%,乘客满意度大于90%,免费运送60岁以上老年乘客405万人次。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促进玉溪城市公共交通持续发展。玉溪市交通运输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已开始使用;采购400辆新能源出租车,100%交付合格,免费运送老年人:405万人次;按时拨付资金:2020年12月31日前;节能减排:大于等于30%;减少老年人出行成本:405万元;乘客满意度:大于等于90%。
17、元江县那诺乡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补助资金: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混凝土防撞护栏120.73立方米,波形护栏3.028米,合格率大于等于95%,使用年限10年,群众满意度100%。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安装了梅浦路波形护栏1712m,混凝土护栏76.96m,C20混凝土路肩墙20.9m3,M7.5浆砌片石混凝土挡土墙99.1m3,道口示警桩10根;水大线波形护栏1460m,混凝土护栏224.04m。完成投资约120万元。实施元江县水大公路、元车线那诺至梅浦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后,公路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改善。
18、澄江至华宁即澄江(阳宗)—华宁(华溪)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经费:自评分99.6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1.前期工作进度:完成前期报件批复;2.项目建设进度:开工建设;3.资金进度:按照澄华高速公路前期工作报件合同付款条件及付款方式,按进度支付合同费用。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前期专项评估报告均已取得批复,工可于12月13日取得批复。2020年7月30日完成社会投资人招标,中标单位为云南建设基础设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玉溪市澄华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 10月15日注册成立,特许经营权出让合同已签订。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已完成初稿,2020年5月21日省交通运输厅组织专家对初步设计进行了路线方案咨询审查;9月28日开展咨询审查现场踏勘工作,目前初步设计文件分析和现场调查报告已完成,相关成果正在纳入设计和概算中。澄江至华宁即澄江(阳宗)—华宁(华溪)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经费2019年8月财政预算安排了900万元,前期工作开展,支付了相关报件费用863.8801,剩余金额36.1199万元,已被财政收回。
19、玉磨铁路征地拆迁补助资金: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根据市政府与滇南铁路公司签订的《新建玉溪至磨憨铁路玉溪市境内征地拆迁工作及相关费用框架协议》为依据。经省人民政府同意,2020年度给予滇南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滇南公司)、滇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滇西公司)运营亏损补贴2亿元,给予云桂铁路云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桂公司)运营亏损补贴1亿元;补贴方式明确“由省、州市按照1:1的比例分担,其中省级承担的1.5亿元由省铁路投资公司通过省铁路建设资金解决,州市承担的1.5亿元由涉及州市按运营线路里程比例分担”。经测算,云南省铁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铁路投资公司)承担15000万元,昆明市承担1053.21万元,玉溪市承担1824.12万元,红河州承担6626.67万元,文山州承担3596万元,大理州承担1598万元,丽江市承担302万元,合计30000万元。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财政资金到位后已按协议及时拨付至市开发投资公司。
20、比亚迪新能源车购车补助资金: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根据《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年度项目绩效目标任务,我公司在申报预算的同时,设立了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指标名称: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完成指标值:700辆;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指标名称:车辆交付合格率,完成指标值:100%;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指标名称:能耗减少比例,完成指标值:大于30%;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指标名称:节约成本开支,指标值:大于20%;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名称:节能减排,指标值:大于30%;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指标名称:燃油消耗量降低,指标值:大于20%,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名称:乘客满意度,完成指标值:大于等于90%。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目标完成情况:新能源公司2017年12月中旬完成700辆比亚迪新能源汽车的采购工作,并陆续完成700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差异原因:玉溪市区及各县区原有客运车辆基本饱和,且部分燃油车辆车况良好,大量更换将加重置换补贴及造成国有资产浪费。
21、武易高速(玉溪段)市级承担投资专项资金:自评分95.5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根据《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公司在申报预算的同时,设立了1.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指标名称:工程质量合格率,设定完成指标值100%;2.产出指标-时效指标,指标名称:资金支付及时率,设定完成指标值100%;3.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指标名称:资产负债率,设定完成指标值小于等于70%;4.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指标名称:通行费收入增长率,设定完成指标值大于等于5%;5.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名称:提供高速公路服务里程,设定完成指标值34.42公里;6.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名称:收费运营服务年限,设定完成指标值30年;7.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名称:沿线居民满意度,设定完成指标值大于等于90%。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2020年目标完成情况:1.在规定时限内已完成武易高速土地报件组件上报工作;2.按照投资协议计算尚未履行完的出资5.93亿元;3.未完成2017年和2018年政府应承担的亏损9600万元;4.完成缴纳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费3660万元。
22、普通国道省道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编制专项经费:自评分95.5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1)6条普通国道的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的编制工作已按照《云南省公路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编制技术指南》的要求全部完成并汇总,成果含1个技术报告、1套图表和3个专题报告即生态保护专题研究报告、建设用地专题研究报告、城镇发展影响专题研究报告。规划成果征求了沿线县区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了玉溪市普通国道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编制成果审查会,会议审查并通过了6条国道的规划成果,成果文件根据专家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已上报省公路局,并通过省公路局审查,审查后上报至交通部储备资源库。(2)正在开展省道招标相关准备工作。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普通国道省道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编制专项经费本级财政拨款800万元已支付完成,按照国省道签订的编制合同还需财政拨款552.9615万元。
23、农发行农村公路建设贷款还款(本金)专项资金:自评分98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数量指标:偿还贷款本金数额 = 5000 万元,时效指标:还款及时率=100%,拨款及时率=100%;经济效益指标≥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5%。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预付2021年贷款本金5000.00万元。
24、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第三方专家检查专项资金: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玉溪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现重大以上事故“零控制”,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逐年下降的目标。2020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实现“零死亡”。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 准的要求,组织开展玉溪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自2019年8月-2020年8月第三方专家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每年4个季度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5、办公经费: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弥补办公费。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主要用于弥补办公经费不足,支付办公费1.93万元、差旅费1.26万元、培训费0.1万元、劳务费0.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3万元、租车费1.22万元,已完成。
26、玉磨铁路征地拆迁补助资金: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根据市政府与滇南铁路公司签订的《新建玉溪至磨憨铁路玉溪市境内征地拆迁工作及相关费用框架协议》为依据。经省人民政府同意,2020年度给予滇南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滇南公司)、滇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滇西公司)运营亏损补贴2亿元,给予云桂铁路云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桂公司)运营亏损补贴1亿元;补贴方式明确“由省、州市按照1:1的比例分担,其中省级承担的1.5亿元由省铁路投资公司通过省铁路建设资金解决,州市承担的1.5亿元由涉及州市按运营线路里程比例分担”。经测算,云南省铁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铁路投资公司)承担15000万元,昆明市承担1053.21万元,玉溪市承担1824.12万元,红河州承担6626.67万元,文山州承担3596万元,大理州承担1598万元,丽江市承担302万元,合计30000万元。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已全部拨付至玉溪开发投资公司。
27、通海至石屏(龙朋)高速公路前期专项经费:自评分85分,自评等级为“良”。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1.前期工作进度:完成前期报件批复;2项目建设进度:开工前准备工作;3.资金进度:按照通海至石屏(龙朋)高速公路前期工作报件合同付款条件及付款方式,按进度支付合同费用。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1.路线跨地州,需协调开展工作;2.路线方案多次优化调整,方案确定较晚;3.2021年1月15日省交通运输厅组织行业审查,方确定路线方案;4.路线方案未确定前无法开展前期专项评估报告工作。
28、公交成品油补助用于新能源车推广补助资金: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根据《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年度目标任务,我公司在申报预算的同时,设立了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指标名称: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数量,完成指标值:174辆;产出指标—时效指标,指标名称:174辆公交车推广应用时间,完成指标值:2020年12月底前;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指标名称:节约成本开支,指标值:大于等于23万元;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名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率,指标值:等于72%;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名称:乘客满意度,完成指标值:大于等于90%。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到2020年12月底前玉溪市公共汽车服务公司推广应用186辆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100%,平均每月节约燃油成本支出23万元,乘客满意度达90%。
29、办公用房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补助经费: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该项目部分为办公用房,部分为原公路局职工集资房。原公路管理局于2003年9月27日取得规划许可证,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5505㎡,2004年月10月21日进行了规划验收。该项目于2003年12月16日取得人防许可证(易字第2003012-1),应缴人防易地建设费11.01万元,已收取0.8万元,应补缴102.100万元,其中集资房部分建筑面积4257.4㎡,需补缴8.65万元。集资房部分需补缴少缴纳的易地建设费,需由建设单位向集资住户收取,共涉及住户28户,28户全部缴费已收齐并缴纳税务局。现还需要缴纳办公用房部分费用1.56万元。财政已拨款,款项已缴。
30、2017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相关税费:自评分77.06分,自评等级为“良”。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产权转移工作,按照成熟一宗办理一宗的原则,切实做好税费缴纳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2020年12月收到玉财资〔2020〕146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相关税费305万元项目指标,2020年12月按积极开展资产处置产权转移相关工作,安排专人、定责定事,整理相关资料按期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查,如期完成单位办公楼处置资产产权登记,列支评估测绘费4.1万元,按税局安排缴纳相关税费58.65万元,合计支出62.75万元,因年末税局停止办理税款征收业务,税款征缴期间和资产处置产权转移需按程序办理,该项目必须结转2021年继续开展,未执行完毕项目资金242.25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31、2019年度玉溪市红塔区新增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一次性购置补助资金:自评分93.15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5﹞159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预算(涨价补助部分80%)用于新增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一次性购置补助清算结果的通知》(云财建〔2020〕172号)、《玉溪市交通运输局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中央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预算(涨价补助部分80%)用于新增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一次性购置补助清算结果的请示》(玉交运请〔2020〕225号),年度目标是:涉及玉溪市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的430.30万元退回市级财政。
年初设定预期绩效目标主要是以优化项目支出预算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设定了产出、效益、满意度三大类指标,其中: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设定的退还市级财政清算资金数额为430.30万元,时效指标设定的退还及时率需在项目实施年度内(2021年年末)将该笔资金退还财政。效益指标中生态效益指标设定的推进公交行业节能减排。满意度指标中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的公交企业满意度应在85%以上。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9年中央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预算(涨价补助部分80%)用于新增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一次性购置补助清算结果的通知》(云财建〔2020〕172号)、《玉溪市交通运输局玉溪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中央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预算(涨价补助部分80%)用于新增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一次性购置补助清算结果的请示》(玉交运请〔2020〕225号)和市领导批准同意的批示要求,市公交出租车辆管理处在2020年年末将玉溪市红塔区2019年度新增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一次性购置补助清算资金退还市级财政。
差异原因分析:共扣减6.85分,其中:项目执行率扣减1.85分,扣分原因为430.3万元清算资金退还市级财政后,还剩余97.7万元资金,本年度剩余时间已无法完成该笔资金(97.7万元)拨付工作,待财政2021年返还额度后拨付给经营者,2020年度项目执行率为81.5%。项目绩效指标中的效益指标扣减5分,扣分原因为运营公交车辆中仍有少部分燃油车辆,公交行业节能减排仍有提升空间。
32、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自评分94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5﹞15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建〔2019〕400号)、《玉溪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的通知》(玉财建〔2020〕31号),结合玉溪市中心城区实际情况,年度目标是:按照资金文件及时、足额、公平将2018年度中央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发放给各公交企业。
年初设定预期绩效目标主要是以优化项目支出预算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设定了产出、效益、满意度三大类指标,其中: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设定的新能源补助金额为741万元,补助公交车辆数155辆。时效指标设定的资金拨付及时率需在项目实施年度内(2020年内)将该笔资金拨付给经营者。效益指标中生态效益指标设定的群众绿色出行普及率在80%以上。满意度指标中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的公交企业满意度应在90以上。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完成该项目设定的“数量指标”(已完成,741万元补助资金已于实施年度内足额补助给各公交企业,补助155辆公交车辆),“时效指标”(已完成,该笔补助资金已于2020年4月14日拨付给各公交企业),“生态效益指标”(部分完成,群众绿色出行意愿逐年增加,普及率有所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已完成,公交企业满意度在90%以上)。
我单位对该项目的绩效指标自评扣6分:其中“生态效益指标”扣6分,与设定分值差异原因为:由于玉溪私家车保有量过高,公共交通通达性仍有提升空间,因此群众绿色出行普及率仍有不足。
33、2019年度红塔区燃油出租车行业油价补助资金:自评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根据《云南省农村客运和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云财建[2016]249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油价财政补贴的通知》(云财建[2020]271号)和市政府领导批准同意的《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油价财政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玉交运请[2020]220号)要求,结合玉溪市中心城区实际情况,2020年度目标是:完成项目挂接并通过评审中心评审,完成设定相关绩效目标和制定项目实施方案,2021年待财政资金返还后及时发放给出租汽车经营者。
设定预期绩效目标主要是以优化项目支出预算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设定了产出、效益、满意度三大类指标,其中: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设定的补助中心城区出租行业运营车辆数为314辆,补助中心城区出租汽车行业运营车辆运营月份数为3800个月。时效指标设定需在实施年度内(两年)将该笔资金拨付给经营者。效益指标中社会效益指标需有利于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和稳定发展,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需有利于维护行业稳定和提升服务品质。满意度指标中补贴对象满意度需在85%以上。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及差异原因分析:已完成项目挂接并通过评审中心评审,完成设定相关绩效目标和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明确目标和责任。为完成该项目奠定基础,提供指引。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玉溪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及二级预算单位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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