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01186702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09-24 |
玉溪市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3201000
玉溪市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玉溪市水利局为玉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县级,部门承担的主要职能是: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地方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市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市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执行。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水旱灾害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及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玉溪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5.职责分工。与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玉溪市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玉溪市水利局牵头,会同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玉溪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16.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主要职责:负责对东风水库水资源的综合调度管理,承担东风水库的蓄水、防汛及供水调度工作和水文水情的监测、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年度调度计划及工程项目年度计划;负责东风水库工程管护范围内的绿化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东风水库枢纽工程和配套工程、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及附属工程的安全运行、维护等日常工作;负责九溪人工湿地和挺水植物带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峨山化念水库管理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的水费征收服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在省水利厅的支持帮助下,玉溪市水利局以党风廉政、水网、水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为核心,积极推进河(湖)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重点水源工程、民生水利、防汛抗旱、水利改革等重点工作,精心组织,全力抓好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19年全年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20.5亿,完成水利行业建设投资17.3亿元,争取上级资金2.84亿元,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16.5万人,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92平方公里,完成库塘蓄水3.3亿立方米。在全力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的同时,玉溪市水利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坚持与日常业务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工作成效显著。
1.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从严治党,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玉溪市水利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增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主业主责意识,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抓好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基层减负年”等工作部署,抓好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打牢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抓好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及统一战线工作。
(2)夯实农村水利基础,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一是统筹安排,以骨干水源、引水调水工程为依托,通过完善配套,全力构建农村供水安全保障网。二是关注民生,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对全市3303件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运行、管理进行全面排查,并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编制《玉溪市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实施方案》,计划投资4.1亿元,对全市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分批巩固提升。2019年实施第一批22件项目,总投资1.1亿元,涉及8个县区5.15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8918人。三是突出重点,加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易门县扒河灌区、新平县漠沙灌区节水改造项目,计划投资3090万元,改善灌溉面积13.78万亩,项目已全面完工。
(3)加强防汛抗旱,救灾能力显著提升。一是抗旱减灾工作成效显著。全市因旱17.83万人、6.5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农作物受旱120.18万亩,因旱42座小(二)型水库、539座小坝塘干涸,估算干旱直接经济损失9.03亿元。全市投入抗旱资金总额为15677.4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6.75亿元。二是防汛保安能力稳步提升。全市共有7县区28个乡镇36268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36028亩。全市投入防洪资金647.3万元,实现减灾经济效益247.28万元。三是江河治理进展顺利。全市在建14件江河治理项目,已完成治理长度24.2公里。
(4)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打造乡村绿色发展新格局。一是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打造河湖生态美景。第一,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河(湖)长体系,由38位厅级领导分别担任全市78个河湖库渠的河(湖)长,全市河湖库渠全部纳入四级河长管理。294位市、县级河(湖)长巡河湖2859次、1793位乡、村级河(湖)长巡河湖6万余次。第二,积极开展“清水行动”和“清四乱”行动,清理河沟1183条、2275.87公里,清理各类库塘143个,清理湖滨及湿地2213亩。共排查出“四乱”问题678个,已全数清理销号。第三,联合市环保局开展每月水质预警通报。完成74个市级和329个县级“一河一策”方案编制。第四,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制定《玉溪市“美丽河湖”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以实施“城乡环境提升年”为契机,扎实推进美丽河湖建设,评选出市级“美丽河湖”9个。第五,积极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依托阿里巴巴“钉钉”办公系统,推广使用“钉钉河长通”,初步实现了河(湖)长制管理的精细化和智能化。二是强化水资源管理,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第一,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玉溪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对我市所辖7县2区2018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进行了自查总结,并上报市人民政府。全市取水许可证保有量1207套,征收水资源费1945.67万元。第二,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明确全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完善监测预警监督管理制度,并逐年对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进行考核。在集中供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建设隔离防护工程、界碑、界桩、警示牌、宣传牌等防护措施,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入内,切实加强水源地保护和管理,控制面源污染,减少水源污染。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水源地保护措施,2019年1-12月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2.重点水利工程推进情况
(1)15件水源工程。包括元江县鲁布水库、华宁县矣则河水库扩建、雨勒冲水库等,项目总投资173592万元,已累计完成投资140431万元。2019年计划完成投资34916万元,实际完成26625万元。项目到位资金117454万元,其中:中央24144万元、省31871万元、市31044万元、县30395万元。
(2)3件引调水工程。玉溪市东片区暨“三湖”生态保护水资源配置应急工程Ⅰ期已完成投入使用验收,II期(通海支管工程)目前已完成一标,二标及杞麓湖补水干管正在扫尾,2019年度完成投资为6978万元。澄江抚仙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甸垛龙潭调水工程已完成输水管道建设,正在进行提水泵站施工,2019年度完成投资7979.42万元。易门岔河水库连通工程至年底完成安装管道24km、完成顶管工程四个沉井总深68.3m、顶进顶管300m,2019年度完成投资1亿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是:玉溪市农村水利管理中心。
4个事业站室是:玉溪市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中心(玉溪市水利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监督站)、玉溪市水土保持工作站(玉溪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玉溪市地方电力管理站、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水利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2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6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编制70名);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玉溪市水利局(本级)行政、事业实有在职人员54人,下属机构市中心城区水资源管理局实有在职人员94人(含自收自支事业人员65人)。
离退休人员112人,其中: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110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水利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2064.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97.42万元,占总收入的87.0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1427.55万元,占总收入的11.83%;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0.00万元,占总收入的1.16%。
玉溪市水利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21368.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45.87万元,其他收入22.30万元。
2019年比2018年减少9303.19万元,减幅43.54%,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4月机构改革划转等原因导致全额拨款人员减少9名,人员和公用经费减少了约131.31万元,二是项目支出类收入减少13633.53万元:其中减少土地供应价款13019.6万元,水土保持方案等评估费35.1万元,市级水资源费5万元,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80万元,预备费安排市级防汛抗旱应急等防汛经费25万元,大矣资社区土地租赁费47万元,玉溪大河节制闸、河岸挡墙、管理房更新改造及重建白龙潭水点管理用房等建设经费188万元,应急修复工程资金20万元,盘活存量资金返还单位使用项目资金235.83万元;同时增加项目类收入3034.1万元,其中增加2019年起水利融资贷款还本付息支出增加2776.4万元,其他收入117.7万元,净化坝抽水站工程资金47万元,水土保持目标考核工作经费43万元,河长制工作经费50万元;三是增加经营性收入1427.55万元,2019年按照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市水资源局将经营性收入1427.55万元纳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水利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168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7.10万元,占总支出的24.46%;项目支出7556.64万元,占总支出的64.6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1267.54万元,占总支出的10.85%。
玉溪市水利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127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3.89万元,占总支出的13.98%;项目支出18300.17万元,占总支出的86.0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
2019年比2018年减少9592.79万元,减幅45.09%,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4月机构改革划转导致全额拨款人员减少9名等原因,人员和公用经费减少了约116.79万元,二是项目支出类支出减少13704.09万元:其中减少土地供应价款13019.6万元,水土保持方案等评估费11.7万元,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80万元,预备费安排市级防汛抗旱应急等防汛经费46.89万元,大矣资社区土地租赁费47万元,玉溪大河节制闸、河岸挡墙、管理房更新改造及重建白龙潭水点管理用房等建设经费188万元,应急修复工程资金20万元,盘活存量资金返还单位使用项目资金235.83万元,其他市级水利项目资金55.07万元;同时增加项目类支出2960.7万元,其中增加2019年起水利融资贷款还本付息支出增加2776.4万元,其他收入63万元,净化坝抽水站工程资金47万元,水土保持目标考核工作经费38万元,河长制工作经费31.4万元,市级水资源费4.9万元;三是增加经营性支出1267.54万元,2019年按照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市水资源局将经营性支出1267.54万元纳入决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57.1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97%。2018年基本支出2973.89万元,2019年比2018年基本支出净减少116.79万元,减幅3.93%,主要原因:(1)2019年4月机构改革划转导致全额拨款人员减少9名人员等原因减少了人员经费107.9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4.5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2019年4月机构改革划转导致全额拨款人员减少9名人员等原因减少了公用经费的支出。(3)资本性支出较少4.31万元,由于近几年由于报废后逐步更新办公设备,资本性支出逐步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水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56.64万元。2018年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300.17万元。2019年比2018年减少10743.53万元,主要原因: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3704.09万元,其中减少土地供应价款13019.6万元,水土保持方案等评估费11.7万元,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80万元,预备费安排市级防汛抗旱应急等防汛经费46.89万元,大矣资社区土地租赁费47万元,玉溪大河节制闸、河岸挡墙、管理房更新改造及重建白龙潭水点管理用房等建设经费188万元,应急修复工程资金20万元,盘活存量资金返还单位使用项目资金235.83万元,其他市级水利项目资金55.07万元;同时增加项目类支出2960.7万元,其中增加2019年起水利融资贷款开始还本,还本付息支出增加2776.4万元,其他收入63万元,净化坝抽水站工程资金47万元,水土保持目标考核工作经费38万元,河长制工作经费31.4万元,市级水资源费4.9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2.政府性基金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327.79万元,水利融资项目3.85亿元2019年度还本付息。
3.2130311-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1180.4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河湖水质监测等306.14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河长制专项工作114.81万元;2019年留成水资源费安排用于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287.5万元;水土保持目标考核工作支出38万元;净化坝抽水站工程47万元;水库水体养殖补偿50万元;大矣资农田淹没大米赔偿55万元;流改道运行管理219万元;﹝其他资金﹞玉溪市工业信息投资公司划拨市级预算内大化产业园区供水保障方案前期工作63万元。
4.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23.4万元,用于水土保持等方案评估评审。
5.2130304-水利行业业务管理5万元,用于化念水库运行管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水利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22.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4.44%。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72.39万元,2019年比2018年减17249.45万元,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因2019年4月机构改革划转导致全额拨款人员减少9名等原因,人员和公用经费减少了净减少115.51万元;2.项目支出净减少17133.94万元,项目支出变动主要是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7255.24万元,其中减少土地供应价款13019.6万元,水土保持方案等评估费11.7万元,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80万元,预备费安排市级防汛抗旱应急等防汛经费46.89万元,大矣资社区土地租赁费47万元,玉溪大河节制闸、河岸挡墙、管理房更新改造及重建白龙潭水点管理用房等建设经费188万元,应急修复工程资金20万元,盘活存量资金返还单位使用项目资金235.83万元,其他市级水利项目资金55.07万元;减少2018年起水利融资贷款付息支出3551.35万元(2019年水利融资贷款还本付息支出6327.79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中核算),同时增加项目类支出121.12万元,其中净化坝抽水站工程资金47万元,水土保持目标考核工作经费38万元,河长制工作经费31.4万元,市级水资源费4.7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0%。主要用于2019年保障市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开展。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7.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07%。主要用于支付玉溪市水利局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单位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9.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984.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8%。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1838.23万元,专项工作经费1145.85万元,专项工作经费中水土保持方案等评估评审费23.4万元,全市河湖水质监测经费等河长制工作经费420.95万元;2019年留成水资源费安排的项目支出287.5万元;水土保持目标考核工作经费38万元;市水资源局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不含非税安排的市级留成水资源费项目支出206万元)376万元(化念水库运行经费5万元,净化坝抽水站工程47万元,水库水体养殖补偿50万元,大矣资农田淹没大米赔偿55万元,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运行管理费219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2.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9%。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水利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53万元,支出决算为29.05万元,完成预算的81.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66万元,完成预算的7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8万元,完成预算的3.9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2019年我局虽继续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非专业司机驾驶公车。节假日实行封车制度,特殊情况需申请,得到批准后方能派车。2019年机构改革,全年人员净减9人,人员减少,部分政府职能划转到其他部门,车辆使用频率减少,这是今年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5.88万元,下降16.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增减变动为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18万元,下降13.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0万元,下降55.0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我局继续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非专业司机驾驶公车。二是按照巡查意见及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各项要求及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修改、充实、完善了公务接待规定,建立健全了治标治本、管长远的管控制度,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力度,进一步公务接待规范,量化了接待标准,强化公函对接制度,2018年1月起执行的本局新制定完善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厉行节约效果显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66万元,占95.24%;公务接待费支出1.38万元,占4.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6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6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开展水源工程为重点的“水网”项目建设、民生水利建设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抗旱减灾,防汛保安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农业高效节水减排、小农水重点县、水利整村推进等项目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市水资源局的公务用车4辆,运行维护费用经营性收入保障。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及县区人员来本部门业务对接所发生的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468.06万元,其中办公费17.98万元,印刷费3.06万元,水费0.14万元,电费1.49万元,邮电费6.86万元,物业管理费8万元,差旅费54.68万元,维修(护)费0.04万元,租赁费80万元,会议费4.88万元,培训费11.4万元,公务接待费1.03万元,劳务费26.17万,委托业务费148.5万元,工会费、福利费2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6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9万,办公设备购置10.06万元。
2019年比2018年471万元减少2.94万元。于上年相比总体基本持平,支出明细变动较多,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培训费与上年相比增加4.8万元,主要是由于2019年开展河长工作及“一河一档”培训费支出了8.9万元;二是 2019年用2017年向职工收取单位垫付的水电费冲减本年水电费的支出3.19万元;三是2019年由于机构改革,部分政府职能划转,全年人员净减9人,会议费,“三公”经费、工会费、职工福利费等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0.51万元;四是为保障2019年水利工程稽查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开展稽查的通知要求,由各县区抽调工作人员开展稽查工作产生的差旅费由玉溪市水利局承担,支付6.6万元差旅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玉溪市水利局资产总额43054.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28.5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0052.09万元( 含公共基础设施净值38319.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031.34万元,无形资产净值31.61万元,其他资产11.14万元。与上年相比(以2019年年初数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4.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75.86万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增加491.59万元,无形资产净值增加31.35万元,其他资产增加11.14万元, 同时固定资产净值减少1404.78万元(含公共基础设施净值减少1300.6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83.9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7项,账面原值120.0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17万元;玉溪市水利局(本级)出租福寿街10号办公楼1313.55平方米给玉溪市水利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每年租金12万元,出租年限2018年10月至2021年10月,出租出借税后收益10.29万元。上缴国库出租出借税后收益10.2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3054.77 | 1928.59 | 40052.09 | 1141.78 | 308.76 | 37172.53 | 1429.02 | 0 | 1031.34 | 31.61 | 11.14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4.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4.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制度建设
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如:《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玉溪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玉溪市水利局预算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玉溪市市级水利专项管理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玉溪市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等。
(2)2019年部门整体和项目目标的填报
依据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及绩效管理部门的要求,结合本部门主要职能(职责)、年度工作任务、年度总体目标及行业建设、管理、发展的具体情况、特点进行设立。安排全市农村小型水利管理员补助;河长制市本级完成“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开展三湖及两江水样采集及水质数据监测分析、建河长制信息化平台及开展跨越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县级实施完成市级河长联系的河湖库渠2019年管护保洁;归还水利建设项目融资贷款38500万元本年度应付的本金及利息7100.63万元(财政预算安排资金6327.79万元);安排续建的重点水源工程15件、中小河流和江河治理项目(含灾后薄弱环节项目)10件、水土保持和小流域治理坡耕地4项目(完工3个);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行管网更新、配套水处理及消毒设施设备,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人口15.77万人;建设易门县扒河中型灌区,改善灌溉面积7.98万亩;安排支付星云湖2017年、2018年生态补水费用;完成东风水库水质达标应急工程设备购置安装;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运行年处理水量1869万立方(九溪湿地409万方)、年均调水量3035万立方、截断星云湖每年排向抚仙湖的劣质水4000万立方;大矣子社区农田淹没大米赔偿18.04万斤,大矣子社区156.71亩土地租赁费及收回大矣子社区东风水库库区水体渔业养殖权补偿;实施董炳河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安排奖补资金100万元专项用于董炳河流域治理项目,以改善董炳河流域水质;完成国家专项建设基金32600万元安排实施易门苗茂水库、东片区暨“三湖”生态保护水资源配置应急工程的本年股权回购及投资收益资金支付10873.07元;完成库塘蓄水5.2亿立方米,完成征收水资源费17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4.64亿元。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玉溪市水利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文件,明确自评要求,分析各项自评内容、指标内涵,制定工作方案,收集相关资料。成立工作小组,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及责任,按要求组织实施,按评分标准逐项打分。通过自评了解和掌握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有效,检验支出的效率与效果;了解资金管理是否规范,分析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通过资金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2.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完备财务手续,按合同及时支付资金,有效保障年度绩效目标任务的完成;按绩效管理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基本完成支出绩效年度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有效,资金支出达到应有的效率与效果;自评分94分。等级为优。
因财政资金困难、干旱及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部分目标未完成,将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及时完成;自评中“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未设计项目问卷进行调查,统计。今后将完善该项工作。
3.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项目一:玉溪市市级水资源管理经费项目绩效情况
2019年市级已完成向省上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省级考核自查报告,各区已完成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市级考核的自查报告上报,按要求于2020年4月全部完成考核工作,预算安排资金10万元已支出;全市水资源公报已完成编制并向社会公布,预算安排资金10万元已支出;玉溪市第三水资源调查评价项目,经政府采购,委托云南省水水资源局玉溪分局实施,合同于2019年11月签订,合同总价100.6万元。按合同约定,于2020年4月完成玉溪市第三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及相关成果资料的提交,调整预算安排资金60万元已支出;全市取水许可证系统维护已完成年初绩效目标,预算安排资金1.5万元已支出;水法、水生态文明建设、水资源保护宣传等相关工作因资金下达较晚未完成,预算安排资金3.5万元未支出。
农村人畜饮水水质监测项目预算安排资金15万元,市财政已直接拨付市卫生健康委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其组织进行水质监测。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全年共监测农村饮用水670件(其中枯水期监测335件,丰水期监测335件),合格428件,合格率63.88%。
以上绩效目标的完成,对促进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及水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效及农村饮水安全等起到明显效果。
(2)项目二:玉溪市2019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及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评估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玉溪市2019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及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评估项目,至2019年12月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完成9县区数据报表复核、图件图表制作、外业复核、支撑性材料的准备及材料上报、考核评估成果报告的编制等工作并已将相关资料报省级;玉溪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工作完成9县区市内业分析确定二次外业抽查清单,图件、数据、支撑性材料的收集整理,图件图表制作,系统数据库建设等工作以及玉溪市2019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评估(省级考核市级)自评情况并经由市人民政府报省级。按市级考核评估安排,于2020年2月按计划完成2019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工作中的对各县(市、区)的评估工作,完成《玉溪市2019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评报告》。外业复核图斑2827个,已满足考核评估需要;按合同约定资金支出38万元,待省级考核通过后,支付其余资金。
(3)项目三:玉溪市市级河长制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情况
制定《玉溪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市级监测方案》,设置水质监测点位449个,涵盖157条河流、96个湖库,每年采样总计2724次,2019年印发水质通报12期,在抚仙湖入湖河流设置视频监控17个;建立了“钉钉河长通”玉溪市河(湖)长制信息化平台,市级及七县二区4288人安装使用;完成“一河(湖)一策”1091件编制,其中市级74件、县级329件、乡级688件;编制《玉溪市市级河长河湖库渠项目水域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报告》;召开玉溪市总河长会议及河长制考核推进会议等河(湖)长会议;通过“玉溪河长”微信公众号发布河长动态、工作简讯、经验借鉴等信息570余篇,制定《玉溪市河(湖)长制进校园宣传活动方案》,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主题宣传。有效提高河流水质,改善水生态环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市河湖水质监测经费实际支出242.07万元;用于市级“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的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支出114.81万元。
(4)项目四:水利项目融资2019年应付贷款本息资金6327.79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绩效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做好应付贷款利息的核实和拨付工作,按期将水利项目融资贷款本息6327.79万元,及时拨付市万生水利投资公司,保证了该公司按期向贷款银行还付2019年贷款本息,全面完成了年初制度的绩效目标,有效维护了政府信用。
(5)项目五: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水资源管理、水源地保护工作经费项目绩效情况
完成东风水库水资源费征收及东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库水面垃圾打捞、蓝藻清理、水质净化工作,东风水库以及保护区封闭隔离栏及标识牌牌完善,玉溪市东风湖水利风景区规划等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6件、完成征收水资源费475万元、东风水库全年表层取水量4225.5万立方米、东风水库水质标准:三类。
(6)项目六:大矣资农田淹没大米赔偿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以保护东风水库水质和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为目的,保证大矣资社区居民不在东风水库42米水位线以下从事种、养活动。东风水库蓄水位42米时淹没大矣资农田167.5亩而对大矣资社区的赔偿。签订大矣资农田淹没大米补偿协议。项目已按约定实施完毕。
(7)项目七:大矣资社区东风水库水体养殖补偿项目绩效情况
由红塔区人民政府收回东风水库水面养殖使用权,移交玉溪市人民政府管理使。玉溪市人民政府将东风水库水面养殖使用权移交给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移交实施后,达到了规范水库管理,实现水库管理权、责、利统一的要求。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大矣资社区取消水库水体养殖进行补偿。由李棋街道办事处、大矣资社区居民委员会、玉溪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共同协商签订的《补偿协议》。项目的实施已达到设立目的,2019年以按计划实施完毕。
(8)项目八: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运行管理项目绩效情况
完成年初设定目标:通过从抚仙湖引水,改善星云湖水质。彻底截断星云湖每年排向抚仙湖的劣质水。1、抚仙湖优质水体免受星云湖水质连带污染;2、加速星云湖生态恢复;3、将星云湖流水调到玉溪市,水资源调配更合理,满足玉溪市待续发展用水需求。
(9)项目九:东风水库净化坝抽水站工程项目绩效情况
按预期设定,达到实施目的。47万补助资金到位后已用于支付前期已开展的工程进度。
(10)项目十:玉溪市市级山洪灾害运行维护专项经费绩效情况
2019年内完成山洪灾害8个自动监测站网维修维护,预警设备完善35个,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完善9个县区,验收合格率100%。市级接受各县区山洪灾害信息上报率100%。用本局业务经费支出12.66万。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安排的2万元未支出。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下属机构,市中心城区水资源调度管理局属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一部分人员属财政全额供养,一部分人员属自收自支,为便于核算和管理,2019年以前,该单位设置相应两套账进行核算,资产均在自收自支账户内反应,其基本情况按企业年终财务决算的编制要求编报。从2019年起,根据相关规定,单位账务统一为一套账,统一用政府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抗旱业务支出: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议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监督索引号53040000233201111
玉溪市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2020092403593898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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