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9110332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9-11-25 |
玉溪全年预计为参保单位降费7.15亿元
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玉溪市人社部门严格执行降低社保缴费费率和社保缴费基数“双降”政策,2019年全年预计为全市参保单位降费减负71514万元,1至10月已累计降费减负55894.5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累计减费额10877.59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减费额33390.15万元,工伤保险累计减费额2621.85万元,失业保险累计减费额9004.97万元。
自一系列降费减负政策实施后,在玉溪有89家门店460余名员工参保的玉溪医药公司2019年预计减缴社保费145万元。“我们将把社保降费减负后增加的利润切实用于企业经营,以提升企业竞争力。一方面继续反哺员工,改善员工薪酬福利待遇;另一方面将以此为契机,扩大规模,增加就业,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玉溪医药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霍琳说。
为了让降费减负政策尽快落地生根,我市出台《玉溪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方案》,明确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等工作措施和有关要求。具体为:从2019年5月1日起,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执行1%(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0.7%,个人缴费费率为0.3%);在保持费率稳定的基础上,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下调20%,执行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同时,调整缴费基数政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2019年1至4月,采用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710元/月)核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5月1日起以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5179元/月)核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2019年,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档次缴费基数。通过调整实施降低社保缴费基数政策,全市4.49万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全年预计可减轻缴费负担6601万元,且通过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口径后,同等缴费基数档次对应的月缴费金额都下降,每月最少可节省122元,最多可节省918元,选择缴费档次越高,节省越多。(玉溪日报记者 李文雯)
相关阅读:
- 区纪委监委为林下产业发展构筑“清风屏障” 2025-07-30
- 以乐为媒 以歌会友 让时代强音在聂耳故乡唱响 2025-07-25
- 以乐为媒 以歌会友 让时代强音在聂耳故乡唱响 2025-07-25
- 李素苇:以犬为友护平安 薪火相传铸忠诚 2025-07-24
- 县纪委监委为民营经济保驾护航 2025-07-24
- “家长夜校”为居民送上移风易俗特色课 2025-07-23
- 玉溪市民族中学校方综合防范保障保险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5-07-21
- 21.79万亿元!三个关键词揭秘中国外贸韧性源自哪儿 2025-07-15
- 以患者为中心 “一站式”服务解难题 2025-07-15
- 新平县纪委监委靶向发力 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清障护航 2025-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