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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8-11-09 |
市消协发布“双11”消费提示:认清套路再消费
2018年“双11”电商集中促销活动已拉开序幕,各种预售、打折、砍价、红包、优惠券等促销手段令人眼花缭乱,不少消费者已迫不及待、跃跃欲试。面对各大电商平台的花式促销,玉溪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物时应认清套路再消费,做到品质消费、理性消费。
熟悉优惠规则,谨防“红包”陷阱。不少商家推出预售价、领券立减、跨店优惠、店铺优惠等各种促销活动来吸引眼球,但“红包”和优惠券使用往往暗藏门槛。在此提醒消费者:应仔细了解平台购物规则,看清红包使用条件,并提前向客服咨询是否存在使用门槛,避免出现满减不减、优惠券不优惠等情况。同时,要留存好与客服的聊天记录、购物单据、订单信息等,便于产生纠纷时进行维权。
认清“定金”概念,谨防预售陷阱。部分商家刻意混淆“定金”与“订金”的概念,二者的区别在于定金不退、订金能退。虽然定金翻倍看似十分优惠,但如果消费者不支付尾款则定金不予退还。提醒消费者在支付“定金”前应仔细查看商品的预售介绍,咨询客服关于“定金是否可退”等问题,并保留订单截图、与卖家沟通时的聊天凭证等。
提前关注,小心“先涨后降”。部分电商平台的商品存在先涨后降的情况,徒有优惠打折之表,实则价格持平甚至上涨,促销活动名不符实。提醒消费者勿贪低价,提前关注所购商品的质量、价格情况;切勿相信绝对化用语的广告宣传,防范低价劣质、高价仿冒陷阱;切勿仅凭信誉高低选择商家,可通过查看追加评论等途径多方面了解商品信息。
明确发货时间,到货务必验货。“双11”期间,物流交易量剧增导致很多商家不能如约发货,一些商家会采取“虚假发货”的手段避免被投诉。提醒消费者应提前制定购物计划,若购买的是生活急需品,应与商家确定发货时间,或避开“双11”物流高峰期,避免延迟发货带来的损失。在签收快递时,务必开箱验货,遇有不符合的情况应当面拒签;对于已签收的物品,要对相关消费凭证和必要的包装保留适当时间,以便出现问题时退货。
保护个人信息,维护合法权益。“双11”电商大促期间也是网络诈骗高峰期,钓鱼木马、中奖、退款、货到付款、秒杀等诈骗手段让消费者防不胜防。因此提醒消费者莫贪小便宜,谨防信息泄露。要注意防范网络交易风险,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多关注电商平台及相关经营者资质和信用,不点击不明链接,不随便透露个人信息或扫入二维码,不轻信退款及中奖电话,一旦遇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依法主动维权。(玉溪日报记者 郭帆 通讯员 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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