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94703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18-08-24 |
我市严打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吃得安全、吃得放心,是民心所盼、民生所依。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零容忍、出重拳”严打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好全市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
公安部门深入开展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利剑”行动。1至5月,侦办食品药品案件68起,其中刑事案件62起(食品43起,药品19起)、行政案件6起,抓获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57人,受理行政部门移送刑事案件10起,查获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冷冻肉制品283吨、假药200余瓶(袋),涉案金额600多万元。
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由市检察院牵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试行)的通知》,今年以来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食品犯罪案件4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批准逮捕(2件)4人。
由市食药监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9部门共同参与,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案件信息录入和共享,充分发挥“行刑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作用,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确保行政执法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诉得出、判得了。
全市食药监管系统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着力解决学校食堂、超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伪劣食品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疫苗、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非法经营行为;以“快刀利剑”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上半年,全市食药监管系统立案查处“四品一械”案件274件。
全市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瘦肉精”、兽用抗生素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深化治理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全市粮食系统对965家粮油企业开展粮油食品专项执法检查,检验各类粮油样品150个,加大对粮食收购市场的检查。旅游部门联合整治重点景区内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秩序;规范、统一各县区“清真食品”证明标识。盐务部门重点清查食盐生产、流通、使用过程管理,重点打击涉盐违法行为,共查处盐业违法案件316件。质监部门对我市食品相关产品40家获证企业的42个产品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未发现违法行为。卫监部门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开展全覆盖整治,全市抽检消毒餐饮具120件,抽检合格率为99.16%;扎实开展药品安全源头治理、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器械严重违法广告等专项整治。(玉溪日报记者 冯天娇 实习生 普淞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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